黃梅戲,在其演變發展的歷史中,蘇頌——清中葉第壹家(1662-1821)每年三月初三開始在宋美齡街上演黃梅調采茶戲;
第壹個是清朝道光年間(1840左右)把黃梅戲寫成遼河戲臺對聯。
第壹個是1853年從曹野邀請它到正式的縣城,比黃梅縣城早了81年。
第壹個從1887組織了壹個特別班,演出黃梅戲60多年。
第壹首正式命名為黃梅采茶歌流傳於民間壹千多年的《宿松縣黃梅戲錄》於1921。
第壹個在50年代初做出了中國第壹部黃梅戲《打豬草》;
第壹個全國縣黃梅戲劇團成立於1952;
第壹部於1957年將黃梅戲的雙生劇目《文南詞》帶入中南海,為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等老壹輩革命家演出;
第壹個在1970突破文革堅冰,招收新生學習黃梅戲。
第壹家綜合性黃梅戲劇院1994;
第壹次參加各類黃梅戲藝術節次數最多;
第壹部高規格多層次獲獎無數;
出生
黃梅戲源於初唐流行的黃梅采茶歌。她是安徽宿松、湖北黃梅的勞動人民在長期的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中,每年清明前後、谷雨時節采茶時隨意吟唱的壹種純民間曲調藝術形式。經過宋元的演變和發展,明代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地方戲。在600多年的漫長歲月中,她從獨角戲發展到由蕭聲和肖丹演唱的二人轉,再發展到可以全民演唱的多角度表演。200多年,他跨過第壹級臺階,600多年三級跳。多麽艱難的磕磕絆絆!
在清朝中期(1662-1821),農歷三月初三,人們會在毗鄰黃梅的宿松左壩地區的宋美齡街上搭起戲臺唱黃梅采茶戲,觀眾多達數百人。有壹次,戲正唱得轟轟烈烈,沒想到,天氣並沒有讓它下雨。當時演員和觀眾都是熱火朝天,誰也沒有離開。這時,壹位秀才沾沾自喜地占了壹副對聯:“陽光松嫩,雨水落黃梅佬。”對聯傳到臺上藝人的耳朵裏,壹位藝人即興唱起了《陽光松嫩苗秀,雨落黃梅新舊》。藝術家的氣場和才華贏得了觀眾的歡呼,大家紛紛鼓掌。康熙二十四年(1685),《宿松縣誌·風俗誌》載:“十月立冬之後...農活歇息,報賽漸盛,吹笙擊鼓,新聲雜陳,使他迷茫困惑,遂稱采茶”。可見,采茶戲自清代康熙及之前壹段時間以來,在宿松城鄉廣泛流行。《宿松縣誌》也說:“城西北山產茶甚多。當它的葉子出生時,許多男人和女人聚集在山上采摘。”這些茶山大多在與黃梅交界處,兩縣采茶的男女處於采茶的間隙,這壹唱那壹應形成了基本的固定基調。由此可知,這種原始采茶調顯然是宿松、黃梅兩縣采茶男女共同創作的。
清朝道光年間(約1821年),元時蘇頌拯救暹羅天下,在東陰堂詩草中寫田家詞,曰:“恐恐誤季節氣候,將手化為泥水。”我彎不了腰,但我大聲戰鬥,采茶。“鐘毅東鄉的胡杏存先生也寫過壹首詩‘杜鵑聲裏長夏,田歌唱采茶調’。從這些詩詞中,我們不難看出,當時的農民在插秧下地的繁重勞動中,經常會唱黃梅采茶歌來緩解疲勞和勞累。
縣文化局退休幹部金夢先生年近八十。20世紀80年代初,他在芝罘鄉從何的祖先所寫的《唐雜記》中得知,書記稱當地君子何作衡先生創建於明朝嘉慶年間(1522-1563)為遼河人。
黃梅戲裏寫的這樣壹副對聯:“勤邀姐妹三三,敢送聖上香茗,何以東亭傾心,西樓吃醋?”為了訪友訪友,遊到春林深處,留幾根新芽,免得竹山瓦,野店奔逃”(時代文藝出版社5438年6月+2003年10月出版的楊選祥主編的《中國戲曲楹聯選》還收錄了這幅對聯,作者註)。對聯不僅指出了《送香茶》、《西樓會》、《撇筍》、《過界嶺》、《吳的春遊》、《余老四的愛情》、《余老四的瓦瓦》、《蔡名鳳的詞店》等幾個深受群眾喜愛的黃梅調劇目,而且也表明了作者對新事物和黃梅調劇目的喜愛。
對青年男女追求文化生活和自由戀愛的欣賞和默許。
鹹豐三年(1853)正月,太平軍大將石達開攻占宿松縣城後,城內演出三天三夜,慶祝勝利,歡迎洪秀全進城。從民國10 (1921)年間出版的《宿松縣誌》附錄看,張基河的《仙田年譜》,“清軍的多隆阿、包抄,都是城裏的戲樓,演古畫戲(其實就是黃梅戲),邀請各營的營長與各路文人歡聚。“黃梅戲在宿松的首演,比中華書局二月出版的《黃梅縣誌》記載的早了81年。從此,黃梅戲在宿松城鄉到處傳唱;大人小孩,人人都會哼黃梅調。“打豬草”的故事來自黃梅附近的長西山(今劉萍)地區。當時,陶的女兒在獵豬草時不小心踩到了竹筍。被護林人金牙察覺後,想把陶的女兒擰給金氏家族當禮物——招待金氏家族,用槍封山。陶女懇求金牙不要小題大做,希望他手下留情,放過自己。金牙在踩踏護筍的過程中,不小心踩到了陶姑娘的菜籃。在辯論和討論中,金牙愛上了陶女的羞澀、溫順和勤奮,而陶女也為金牙的寬容、大度和善解人意所折服。然後,雙方產生了戀愛的感覺,最後自由組合成伴侶。陶女和金牙在山上發生的事被樵夫祁春看到,經他傳播,好心人添油加醋,就成了壹出敘事劇——打豬草。
東鄉藝人方於震,從光緒十三年(1887)開始,即組織黃梅調專班,與黃梅、廣濟、九江、彭澤、湖口、幸子、瑞昌、懷寧、安慶等地藝人同臺演出,由徒弟王子林傳承六十余年。當時主要演唱《韓湘子花齋》、《山中訪友》、《烏金記》等劇目,每年都去武漢、上海等大城市演唱和演出。對此,10 (1921)版《宿松縣誌》也記載:“雖以戲為生者不多,但亦有專其名者,可貢獻於上海、漢港之舞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