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則有,不信則無。如果妳讓妳妹妹幫妳買,妳可以直接原價把錢還給妳妹妹,也就是說妳借了妳妹妹的手去買塔羅牌,這不是禮物。其實翡翠吊墜也有這個說法,但是這裏的翡翠是不能送給別人的,說明翡翠已經伴隨妳壹段時間了,尤其是有“開光”加持的翡翠,因為這種物品跟隨主人久了,會“熟悉”佩戴者的身份。如果佩戴翡翠壹段時間,自然會有影響。從古至今,中國都會認為玉是吸收天地靈氣、日月精華的靈性之物,是大自然賜予人類的珍寶,所以玉的身份也蒙上了壹層神秘而美麗的面紗。塔羅牌作為占蔔之物,也以壹種神聖的、可預測的身份出現在影視作品或生活中。總之,經某人之手買的,不是禮物。
以上也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有不同意見,歡迎以“講文明,樹新風”的方式與小弟探討。
還有,樓上的,妳確定“賣”和“送”是壹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