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魏國濟北縣有壹個小官,名叫憲超。嘉平年間的壹天晚上,他夢見壹位女神來迎娶他。女神自稱是天上的玉女,名叫龔智瓊。她的父母很久以前就去世了,上天可憐她的孤獨,讓她下來結婚。仙朝在夢中神智清醒,稱贊她美麗,與眾不同。醒來後,我仔細想想。如果夢裏有什麽,不知道是夢還是真的。三四個晚上都是這樣。有壹天,玉女果然來了,騎著壹輛華麗的車子,後面跟著八個婢女,穿著繡有絲綢的精美衣裳,容貌秀麗,身姿輕盈,如同飛仙壹般。她說她已經七十歲了,但看起來只像個十五六歲的女孩。我在書裏納悶:七十歲了,天帝怎麽會可憐她,讓她嫁人?而且,仙女的父母去世的早。神仙的父母不是神仙嗎?我們不跟神仙爭了,繼續講故事。車上有青花玻璃制作的酒具餐具,也有世間罕見的佳肴美酒佳肴。玉女邀請賢超壹起欣賞他們。玉女對仙朝說:“我是天上的玉女。上帝派我下凡娶妳,不是因為妳的才華,而是因為前世的緣分,我們應該成為夫妻。雖然我不會給妳帶來什麽好處,也不會造成什麽傷害。但是,出門可以騎輕車肥馬;還可以經常吃美食;絲綢和緞子用之不盡。不過,我是神,不能給妳生孩子,但我沒有嫉妒,也不妨礙妳結婚。”於是他們成了夫妻。玉女贈賢超壹首詩,詩中寫道:?神仙覺得空不空都要互相運。我以五大家族為榮,對我來說是災難。?大意是,神仙不是隨便來的,是來幫妳交好運的。接受我可以孝敬妳五大家族的親友,背叛我卻會帶來災難!書藏了,純屬紅果威脅!原文也沒有解釋鹹潮聽到這首詩時的心理活動和表情,所以很難猜測。但是作為壹個神仙,需要這樣的威脅嗎?這時候妳應該送他壹首情詩,比如:“妳是我的小蘋果,我怎麽愛妳都不為過。我的小紅臉溫暖了我的心,點亮了我的生活。”這種心情,是不壹樣的。這首詩其實有200多字,不可能全部記錄下來。玉女很有才華。她不僅會寫詩,還精通《易經》,註釋《易經》七卷,教賢朝來預測吉兇。就這樣,玉女和賢超在壹起生活了七八年。賢超父母嫁給賢超後,白天隔壹天吃飯,晚上隔壹天睡覺。也就是說玉女和賢超的老婆錯開日子,輪流和賢超吃飯睡覺。玉女夜來晨去,迅捷如飛,只有仙朝能看見她,其他人看不見。在房間裏,人們經常聽到她的聲音,看到她行動的痕跡,但就是看不到她。過了許久,有人詫異,問賢超,是誰泄露了此事。因此,玉女要求離開。她說,“我是神。雖然我和妳交往,但我不想讓其他人知道。但是,妳性情粗暴,現在我的真實身份已經暴露,無法再與妳交往。我們在壹起多年,恩情深厚。現在我們突然要分別了,怎麽能不傷心難過呢?但是,事情到了這個地步,也只好這樣了。讓我們珍惜自己的努力吧!”玉女又叫下人壹起安排了飲食,然後打開箱子,拿出兩套絲裙,送給賢超,並獻上壹首詩。然後,她挽著賢超的胳膊,含著淚說再見。匆匆上車,飛也似的走了。字符串是如此悲傷了許多天,他幾乎生病了。玉女走後第五年,賢超奉郡守之命前往洛陽,來到冀北縣玉山腳下。遠遠的,他看到彎路盡頭有壹輛馬車,樣子很眼熟,好像是程公之瓊的。他飛奔到前面,果然是紀瓊!於是,他拉開車簾,見到了玉女。他們兩個又悲又喜,坐車到了洛陽,在那裏又成了夫妻,恢復了往日的恩情。金太康年間(20年後),他們還在洛陽。但玉女並不是每天都來,而是在三月初三上巳節,五月初五端午節,七月初七乞巧節,九月初九重陽節,每月初壹十五,留宿壹夜。
仙朝和女神
在金太康年間,他們仍然住在壹起。但不是每天,每當3月3日、5月5日、7月7日、9月9日以及每個月的初壹、十五,誌瓊都會來壹趟,又連夜離開。張茂賢為她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