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本身的形象不夠,比如知名度和威望。可以考慮買幾個魚缸或者多去占蔔幾次。
2.時間可能過去了,曾經遇到過找不到冰山北方人的無奈。
3:打人之後八卦記者會問妳能不能把消息給他(我選擇不要)。我不知道妳選擇什麽。
4.其他的不是人占,是其他方面的收支,不是藝人的。
以下是簽署條件
1.當報紙刊登了關與總經理何鬧翻的故事。
2.去酒吧19,妳會看到方若琪在勸說關。
報紙刊登關與經紀公司解約後,他經常去19酒吧。
4.何總會告訴隊員不要和關走得太近,而選擇“尊重關的個人意願”。
5.當妳走到19酒吧時,妳會看到有人在酒吧裏鬧事,關走上前去。
6.幾天後,八卦記者會問玩家當時發生了什麽,選擇“說實話”
7.幾天後報紙上刊登了關的正面消息,就可以去酒吧和他簽合同了。
“他總是告訴球員不要和他的關走得太近,選擇‘尊重關的個人意願’。”這是怎麽選的?
我為妳的損失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