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能理解福清呢~
《易經》是在商代占蔔總結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所以大量的隨筆都是商代需要鬼神指點的社會內容。“伏片若”的原意是:“選那高大的犯人(作人祭)”。商朝在周朝滅亡後,人的價值高於鬼神,祭祀是為了恢復道德。所用的犧牲都是有產出的,人不再是商品。此時所謂的“福若”已經成為表現君子和祭司大人的祭品,“福”已經延伸到俘獲人心(從俘獲口到俘獲人心)。那個“福若”(高個)已經不是人了,而是牧師本人的形象。這是壹種以滿足人的動物本能為基礎的崇巫文明形態,被周人轉化為以人為本的禮樂文明形態,以構建理性社會。孔子之後,不談怪力之惑,還把《易經》的數學邏輯化了,把殷人巫術儀式的內容變成了基於多階段多層次二元對應互動的社會倫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