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2.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北京,100035)
從金土工程的目標出發,簡要介紹了金土工程壹期兩大業務系統之壹的耕地保護國家監察系統的建設目標、系統模型、建設內容和總體結構。
關鍵詞:金土工程;耕地保護;信息系統
耕地保護國家監管系統建設是金巖土工程壹期建設的核心工作內容之壹,包括耕地保護業務應用系統、決策支持系統(土地部分)、土地數據庫和相關標準的建設。
1耕地保護國家監管體系模型框架
耕地保護以規劃為基礎,以建設用地審批為主線,以掌握新增建設用地、建設占用耕地、耕地補充、耕地保有量、土地入市量、產業投資等耕地總體變化為核心,以嚴控土地、參與宏觀調控、有效保護耕地為目標。耕地保護框架如圖1所示。
圖1耕地保護國家監管體系建設框架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下,在土地開發整理增加的耕地信息、遙感監測發現的土地利用變化和執法監察掌握的違法用地信息等數據支持下,國土資源部直接掌握國務院審批的建設項目用地信息(包括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信息);通過備案掌握省政府批準的建設項目用地和市縣土地供應信息。
2耕地保護國家監察制度的主要內容
2.1國家耕地保護監管體系建設目標
耕地保護國家監察系統要在國土資源部、31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32個試點示範城市建立以同級業務互聯、各級業務互動、建設用地審批為主線的相關信息系統和基礎數據庫。通過耕地保護國家監管系統的運行,結合土地利用基礎數據庫的更新,建立國家獲取國土資源信息的信息通道,及時掌握新增建設用地、土地供應、農用地轉用、補充耕地等信息。通過對信息的綜合分析,可以為壹期建設範圍內的耕地保護和宏觀調控提供決策支持。
2.2耕地保護國家監管體系建設內容
2.2.1應用系統開發
以建設用地審批為主線,在國土資源部、31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32個試點示範城市建立審批管理系統、預審管理系統、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系統、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土地供應管理系統和土地執法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在國土資源部建立土地管理數據在線綜合分析顯示系統和基於遙感監測結果的土地利用核查系統;在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和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建立土地督察制度,形成以建設用地審批為核心的四級聯動耕地保護督察體系,實現耕地保護相關信息的及時獲取和綜合分析。分為行政審批、數據管理、宏觀分析三大類,具體描述如下:
2.2.1.1行政審批類別
(1)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系統國土資源部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系統實現了從窗口受理、主辦部門審核、各部門聯合審批、部長簽批的全流程管理。包括土地征用、農用地轉用、補充耕地、供地輔助審查、聯審管理、監督管理、收費管理、建設用地備案資料管理、信息發布、網上銜接審批等。,提供建設用地電子報價軟件和電子備案軟件。省級系統同部級系統,市縣級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系統實現建設用地審批的流程管理,包括受理、輔助審查、壹書四圖審查、監督管理、信息發布、網上受理審批和申報等功能。
四級系統互聯互通,實現遠程審批。
建設用地審批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關系如圖2所示。
(二)建設用地預審管理系統國土資源部土地預審管理系統實現了國土資源部審批的建設項目土地預審,從窗口受理、主辦部門審核、各部門聯審、審批、部長簽字的全過程管理。包括征地、農用地轉用、占補平衡、輔助審查、聯審管理、監督管理、信息發布、網上銜接和審批。省市建設用地預審管理系統的功能類似於部級。
四級系統互聯。
建設用地預審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關系如圖3所示。
圖2建設用地審批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關系
圖3建設用地預審制度與其他制度的關系
2.2.1.2數據管理類
(1)土地利用規劃與計劃管理系統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規劃與計劃管理系統實現了對上報國務院審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行政審批和對土地利用計劃臺賬的管理。其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行政審批子系統實現了規劃的輔助審查、聯合審批等行政審批管理功能,屬於行政審批範疇;計劃管理子系統包括錄入、查詢、統計分析、年度計劃指標還原、從網上接收農用地計劃指標執行情況信息(計劃臺賬)等功能。省市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系統實現了土地利用規劃臺賬的管理,包括年度計劃指標的錄入、查詢、統計分析、核減,以及從網上提交和接收農用地規劃指標執行情況信息(規劃臺賬)等功能。
土地利用規劃和規劃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4所示。
(2)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重點管理各種投資渠道的開發整理項目信息和耕地占補信息,包括各類信息錄入、查詢統計和從網上接收各類信息等功能。省市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實現了各類信息的管理和網上收發功能。
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5所示。
圖4土地利用規劃和規劃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圖5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3)供地(備案)管理系統國土資源部和省級供地管理系統主要實現從網上接收供地備案信息、供地信息查詢、統計分析等功能;市縣土地供應管理系統主要實現土地供應信息錄入、檢查、查詢、統計和從網上提交土地供應信息等功能。
土地供應(備案)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6所示。
(4)土地執法監察系統國土資源部、省市土地執法監察系統實現違法線索錄入、立案信息、案件查處信息、土地違法案件結案和立案、統計查詢、重大違法案件立案信息網上報送和接收等功能。
土地執法監察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7所示。
圖6土地供應(備案)管理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圖7土地執法監督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2.2.1.3綜合分析類
(1)土地管理數據在線綜合分析顯示系統國土資源部建立了土地管理數據在線綜合分析顯示系統。根據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系統等耕地保護相關業務系統的運行結果,對全國(金地壹期建設範圍內)新增建設用地數據、建設占用耕地數據、土地供應數據、農用地轉用數據、耕地占用與補償數據、違法用地數據等信息按照時間點、時間段、區域等條件進行了分類歸類。掌握耕地變化信息,通過空間圖形、圖表等方式,實時監測全國(金土壹期建設範圍內)或某壹區域已批準建設用地、已供應建設用地、已占用耕地的補充情況,為參與宏觀調控提供信息支持。
地政數據在線綜合分析顯示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8所示。
(2)基於遙感監測結果的土地利用核查制度在國土資源部建立了基於遙感監測結果的土地利用核查制度。根據土地利用核查的需要,在國土資源遙感監測項目形成的遙感監測數據庫基礎上,通過對遙感監測數據和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數據、建設用地審批數據、土地供應數據的綜合分析,實現面積核查、規劃核查、年度計劃核查、土地利用審批核查等功能,核查實際新增建設用地在規劃、計劃、審批中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基於遙感監測結果的土地利用核查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9所示。
圖8土地管理數據在線綜合分析顯示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圖9基於遙感監測結果的土地利用核查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3)土地督察系統土地督察系統已在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和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建立(指軟件,其他項目已完成土地督察系統的網絡、服務器、數據庫等基礎設施建設)。通過調用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土地利用遙感監測數據庫、建設項目用地數據庫、供占補平衡數據庫、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統計匯總數據庫、執法監管數據庫等數據庫,實現各類數據綜合查詢、耕地保有量與耕地保護目標對比分析、違法用地與土地執法對比分析、批後核查、新增建設用地統計匯總分析等功能,為土地監管提供客觀事實和輔助分析工具。
土地督察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如圖10所示。
圖10土地督察系統與其他系統的關系
(4)決策支持系統建設決策支持系統包括耕地產糧評價系統、區域生產用地分析系統和建設用地可用性系統。在試點項目中,基於數據庫和模型庫的支持,完成了區域耕地生產力分析、工業用地結構與利用分析和區域工業用地變化分析,區域建設用地可用性分析主要基於城市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評價和現有土地挖潛可行性分析。決策支持系統的建設在局部地區是相對獨立的。
2.2.2數據庫集成和數據庫管理系統建設
數據整合和數據管理系統建設包括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土地利用遙感監測數據庫、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數據庫、農用地分等數據庫及相應的數據庫管理系統。關鍵是數據庫的標準化和集成化。
2.2.3信息服務和其他系統
與上述系統建設相關的是信息服務、綜合分析等系統,這些系統也與上述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其中,信息服務系統應與上述業務系統集成,實現信息發布和業務受理功能。
3國家耕地保護監管體系的部署結構
全國耕地保護督察系統開發部署了建設用地審批管理系統、建設用地預審管理系統、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管理系統、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土地供應(備案)管理系統、土地執法監管系統、土地行政數據在線綜合分析與展示系統、基於遙感監測結果的土地利用核查系統、土地監管系統、決策支持系統,開發建設土地審批管理系統、 建設省、市、縣三級土地預審管理系統、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系統、土地開發整理管理系統、土地供應管理系統和土地執法監管系統,在各級數據中心部署土地利用現狀、土地利用規劃、遙感監測、農用地分等、基本農田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等數據庫。 系統結構如圖11所示。
圖11全國耕地保護監管體系結構圖
通過網絡和交換系統實現各級系統的數據傳輸和數據庫更新,其中市縣土地供應數據、省級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各級耕地補充信息、農轉用信息、計劃執行情況和重大違法用地信息逐級匯至國土資源部。通過土地管理數據在線分析顯示系統和決策支持系統,結合基礎數據庫信息,對全國(金土地壹期建設範圍內)耕地保護和土地供應狀況進行監管,核實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表1耕地保護系統部署
繼續的
繼續的
4結論
壹方面,全國耕地保護監察系統建立四級互動網絡辦公模式,推進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另壹方面為國家獲取國土資源信息建立信息通道,全面準確掌握國土資源信息及其動態變化,直接服務於國土資源管理合理利用和加強宏觀調控的目標,這需要政策和技術的相互配合,而政策是制度建設的根本保障,需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信息部門齊心協力才能達到預期。因此,在制度建設過程中,除了在現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進行制度的設計和開發,還需要補充壹套制度運行的規章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制度運作的規章制度是制度成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