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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有哪些民俗?

在幹旱無雨的舊社會,到處都有求雨活動。古代嘉興壹帶祈雨,以“龍”為對象,反映了原始信仰對傳說中的龍的崇拜。儀式請龍,曬龍(若祈禱失敗,則進行龍王雕像曝光),還龍(若下雨,則舉行龍會送龍回寺)。在嘉興郊區,三塔順濟龍王廟舉行了求雨活動。後來偶像變了,有的地方還向“劉猛將軍”“關公”求雨。解放前,劉猛會在平湖全塘進行,他會從沿海沙灘巡邏到乍浦陳山龍的九泉邊,在那裏魚蝦會被拋入泉中祭神。在烏鎮壹帶,關羽擡著周倉的雕像,插上柳枝,暴露在烈日下。嘉善大雲、惠民等。都在曬龍王的牌子;在海寧謝橋等地,僧尼手持觀音木像,敲木魚、鈸沿街求雨。在舊社會,人們求雨反映了他們對自然的依賴和無奈,而官員和迷信的專業人士則利用它來愚弄群眾,擴大迷信,甚至借機斂財,成為壹種不良習俗。舊時下雨時,農婦將紙剪成手持掃帚的女子形狀,掛在屋檐下尋求陽光,稱為“掃地娘”。這種習俗在元朝就有了。做合作社是傳說中的土地神,給它祭祀是對土地的自然崇拜。從夏朝開始流傳,是中華民族的古老習俗。到了春秋時期,各地在立春、立秋後的第五天舉行祭祀,這在《詩經》、《禮記》等古籍中都有記載。據西漢《淮南子》等書記載,每逢社日,四鄰組成協會祭祀社神,進行來年占蔔,伴以歌舞,共進晚餐。這種習俗在近代大部分已經消失,平湖和海鹽還保留著它的遺風,這就是所謂的社會,也叫結社。清代《平湖縣誌》記載,“春支,田家持錢為會,祭醪於神,祈豐年。在秋枝,家裏也給錢開會...祈求壹個好年景。”它的大體格局和古代差不多,所崇拜的神也從社會神變成了壹個復雜的神系。現代平湖社的成立日期是農歷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舉行春節社,稱為“元宵社”、“牛社”、“春苗社”。七月初七至七月二十日,秋社,又稱“秋苗社”、“太平社”,似乎仍沿用周代歷法,其儀式特點是以古代宗教職業“太保先生”為貢品。協會壹般以自然村為單位,七八戶到二三十戶聯合。每家每戶輪流當東家,又叫典當社,負責祭祀、酒禮、禮品。l易(即雕像多達36尊,夾雜著孔子、玉帝、觀音、關公、財神等。,但沒有佛像)、香火陪襯等。,而她帶著音樂到附近的社區廟裏去祭拜,第二天共享酒肉點心。這壹天,主人家裏為聚會舉行活動,太保先生被奉為神明。儀式中,太保領路,帶領百姓行禮,唱《請》請神,中間太保(在主人家裏)唱鑼鼓娛樂百姓,說“談因果”“封神榜”“談唐朝”“談嶽”,還有才子佳人書目,都不是古代的內容。太保再次演唱《送神之歌》,焚燒紙錠,supermom致辭,結束儀式。太保在做社工的習俗中處於顯要地位,太保應該是古代太保的傳聞。我國從商代開始就有太蔔,歷代都有太蔔掌管占蔔。‘太保’也是巫師的變形,也就是所謂的鬼神交流。做社工和占蔔的結合,壹定是古已有之,傳承至今。到現代平湖,仍有以太保為業的人,著名的“天下第壹軍”首領太保阿蘇,全國罕見。平湖現在只有壹個春社,有四個鄉產姜,還有壹個秋天姜熟時的社,叫“青姜社”,不叫“supermom”。解放後,許多寺廟被毀,辦社儀式在主人家裏舉行。1962左右,這個習俗終於消失了。舊社會嘉善等地除夕祭祀豬羊,豬圈裏放壹個方凳祭祀,名為“齋豬盆”;在桐鄉白濤等地第壹次養羊或羊生病時,準備雞蛋、魚等。,都表現出小農祈求飼養牲畜安全的願望。舊夏,農歷六月初六,農事有點閑,農民休息吃餛飩南瓜,出嫁的姑娘回娘家看望。現在耕作制度變了,農村在“雙搶”後更容易休息。“給貓狗洗澡”是壹個古老的習俗,有些地方還說是“貓狗的生日”。社會習俗是傳統的載體,是歷史文化的積累和沈澱,是經濟基礎的反映。嘉興的風俗習慣有些是勞動人民創造的,有些是官方推廣確立的,有些是在傳承過程中被扭曲的,所以精華和糟粕都有。通過考察,可以看到歷史文化積澱和變遷的痕跡。嘉興農業發達,圍繞稻作、水利的民俗很多,尤其是養蠶生產習俗,壹些手工業也留下了壹些習俗。春牛會又叫春打,鞭笞春牛。這個習俗流傳已久,打春成了立春的代名詞。嘉興舊時舉行這種盛大的儀式,壹直持續到清末。據清代《古作物雜識》等書記載,官府在冬季用桑木捆綁骨架,塑造成泥牛,並根據新年的天幹地支,在牛身上塗上不同的顏色。開春前壹天,知縣帶領士紳坐轎子列隊,鳴槍奏樂,到東塔寺祭拜“莽神”,行軍回署。在東塔寺,事先裝扮成春官的乞丐跪在路邊迎接,手拿農具的男女農民被請到現場,孩子們被要求表演搖船和摘鉆石。泥牛由青壯年扛著,100多人比賽過街。沿街居民用水果米豆投擲奶牛,獲勝者是幸運的,所以它被稱為“玩春天”。第二天,在春日的開始,官員們在政府大廳裏用彩色的棍子打牛,這被稱為“鞭打春天”。村民們爭相撿土塊圍住桑樹根,說這樣可以讓桑葉長得茂盛。嘉善的春牛節和嘉興的不壹樣。在春天的開始,官方政府舉行儀式,燃放鞭炮,播放音樂,歡迎提前準備好的健康的活牛回家,並在田野裏崇拜牛。這種習俗反映了封建社會對農業的重視,把牛作為農業的象征,用春牛來表示“迎春,祝豐收”。拋火炬,又稱“田裏燒蠶”、“放夜火”、“田裏點蠶”、“田裏柴火會”,壹般在農歷正月十五黃昏舉行。農民們把稻草捆成小棍,由少年們高舉,點燃成火把,在田間奔跑,把它們拋起來又搖下來;也有在田裏燒茅草、英國草、菱角葉的;有的舉著火把圍著田跑,喊著“我的田裏有三石六殼,妳的田裏有三蚌,我的田裏有白米堆,妳的田裏有谷殼堆”,反映了小農經濟的自私心理。拋火把是古代社會刀耕火種的遺留物,以祈求豐收和娛樂的寓意流傳後世。同時,人們相信燃燒的火把可以殺死越冬的害蟲。這種習俗最晚流行於宋元時期。明崇禎《嘉興縣誌》載:元宵節前後,“鄉民紮草柴,升帛,田裏樹,鳴金鼓夜燒,以祈新年,田裏燒蠶。”解放以來,這種習俗壹直沒有廢除。公社時期,生產隊的壹些少年也點燃了火把,娛樂的意義已經被放在了首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後,逐漸被拋棄。但在海鹽等地,冬春兩季仍在田間采集雜草,晚上焚燒,並不僅限於宵夜。祭蠶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