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又稱“文琪”、“甲骨文”,殷墟或“龜甲獸骨”。甲骨文記載和反映了商代的政治經濟狀況,主要是指中國商代晚期(14 ~ 11世紀)王室刻在龜甲或獸骨上的文字,其內容壹般為占蔔所問之事或所得之結果。
殷商滅亡、周朝興起後,甲骨文還使用了壹段時間,是研究商周社會歷史的重要材料。
最初的甲骨文。
商朝的人擅長占蔔,用火燒甲骨時出現的“預兆”(細小的縱橫裂縫)來預測未來的吉兇。甲包括甲魚的腹甲和背甲,骨骼多為牛的肩胛骨和肋骨。甲骨文最早發現於河南省安陽縣小屯村,距今約3000年。經鑒定,是比篆書、篆書更早的文字。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以前,當地農民在收割花生時,偶然撿到壹些龜甲和獸骨,作為中藥賣給藥店。清末時,金石學家王和學生趙軍偶然在壹塊中藥材的“龍骨”上發現了古文字,經考證才知道這是商朝的都城。
但後人考證,王並不是發現甲骨蔔辭的第壹人,其他還有王祥、孟、劉鶚、段方、胡適查等人。起初,以古物獲利的人壟斷甲骨文,故意把出土地點說成是湯陰或衛輝。學者們被它誤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