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證監會暫停華夏基金部分新產品的申請,源於《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的出資比例最高不得超過出資總額的49%”。
中信證券通過壹系列連環收購,在2007年9月實現了對華夏基金100%的持股,華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當時的持股比例達到100%,明顯違反了監管部門的要求。
2010證監會公告,景順長城基金原經理塗強在2006年9月18日擔任動態平衡基金基金經理期間,操縱其親屬趙某、王某開戶,與其管理的基金之前或同步買賣相同股票,涉及浦發銀行等23只股票。沈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還被處以200萬元罰款和終身市場禁入。長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經理自2008年8月27日起,操作其妻黃的賬戶,在其管理的基金之前買賣相同的股票,涉及鞍鋼等3只股票。劉海被取消基金資格,他的非法收入被沒收。被罰款50萬元,市場禁入三年。原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韓剛於2009年6月5438日至2009年10月6日擔任長城久富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夥同他人操作其親屬開立的賬戶,在其管理的基金之前或同步多次買賣同壹只股票。同時,證監會已將韓剛涉嫌犯罪的證據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將在刑事處罰後作出取消其任職資格和市場禁入的決定。
2011繼長城基金公司原基金經理韓剛成為國內基金行業因老鼠倉事件獲刑第壹人後,第二起被移送公安機關的基金老鼠倉當事人案件出現——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公司投資總監、光大保德信紅利基金、光大保德信平衡精選基金基金經理徐春茂因老鼠倉事件被移送公安機關。此外,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前基金經理林晃也因老鼠倉事件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並被處以30萬元罰款和10年市場禁入。根據林晃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證監會決定依法取消其基金從業資格,同時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和10年市場禁入。任何壹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都有老鼠倉行為,說明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存在漏洞。接二連三被曝光的基金老鼠倉案例,足以給業內從業者敲響警鐘,督促基金管理公司進壹步加強內控,提高自律。各方* * *齊心協力,從源頭上防控,不給相關人員可乘之機。
2013,萬家基金及兩家代銷機構因違規被處罰。個別銷售機構在銷售萬家基金管理公司某債券基金時,在宣傳中使用約定收益率等用語,涉嫌違反《證券投資基金法》相關規定。相關證監會依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措施實施辦法》,對上述三家機構及吳等五名責任人采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