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立功的人,懲罰犯錯的人,是壹種通行的做法,但獎勵什麽,懲罰什麽,這是壹個問題。清朝有壹種獎勵叫“賞黃馬褂”,有壹種懲罰叫“奪黃馬褂”。那麽黃色夾克是什麽?壹件衣服怎麽會有這麽高的地位?
馬褂,又稱馬褂。從字面上看,是壹種方便百姓即時使用的衣服,也可以簡單說是滿族服飾。然而,黃色夾克不同於夾克。它不僅是壹種服飾,也是皇權的象征。
黃色是禦用色並不奇怪,但黃色夾克的主人並不僅限於皇帝,甚至壹些普通人也可以擁有。原因是什麽?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為黃色馬褂有很多種。據福格《聽雨談黃襖》記載,禦前大臣、內廷大臣、朝廷王和禁衛軍穿的是明黃色的襖,正黃旗的官員和士兵穿的是金黃色的襖。不同顏色的黃色夾克象征著不同的含義,壹般認為亮黃色是更高貴的顏色。
除了色差,黃夾克的獎勵規則也值得玩味。壹個是獎勵黃夾克,壹個是獎勵黃夾克。樓主提出的問題屬於第二類。獎勵黃夾克和穿黃夾克最大的區別是,前者是禮服,後者是權利。如果獎勵妳壹件黃色外套,那麽這件黃色外套就是壹次性產品,妳可以穿,但是穿壞了就沒了。但是如果妳被獎勵穿黃馬褂,妳就可以有機會穿壹輩子黃馬褂,除非妳被皇帝撤銷。老了壞了也沒關系,反正還可以再來壹次。
只有三種人可以擁有自己制作黃色夾克的權利。
首先是皇帝出巡時跟隨他的侍從和侍衛。他們因為職務的關系穿了這件黃色的夾克,所以也叫“後夾克”。他們在職務到期或終止後不能佩戴。
第二種是皇帝打獵時,射靶、校射獲得獎勵的人。清朝鹹豐以前,每年秋天,我都要去河北木蘭承德以北打獵20天,稱為“走四方”。打獵時射鹿者,打獵後在路上獻鳥者,獎勵黃夾克等獎品。“享受黃馬褂繞線者,宜隨身帶,不宜常帶。”意思是這種黃色的夾克只有穿在線周圍才能穿,所以也叫“線周圍的夾克”。
第三種是嚴肅黃馬褂系列,授予有立功表現的軍隊高級將領或文職官員。我們熟悉的李鴻章就屬於這壹類。這種黃夾克也叫“武俠衣”。
到了清代,戰功卓著的武將除了晉升軍官、晉升爵士之外,還被賜以巴圖魯之名、佩戴華淩、身穿黃馬褂,黃馬褂的獎勵是更高的榮譽。黃馬褂是乾隆以後才頒給政績突出的官員,但在道光以前並不常見,鹹豐以後因為戰亂頻繁才逐漸流行起來。
“武衣”是清政府授予高級將領的最高榮譽,被授予者的事跡將載入史冊。它和前兩者不同,因為特批,只有有功大臣才能佩戴。因此,清朝的官員把贈送黃馬褂視為壹種特殊的榮譽,代表著地位和權利。
但如前所述,被賞以黃馬褂是莫大的榮譽,但如果那些人犯了錯誤或做事很差,黃馬褂就會被皇帝收回,俗稱“拿黃馬褂”,以示懲罰之意。
所以在清朝雖然是榮譽和地位的象征,但是任何時候都不缺少形式主義,尤其是到了清朝後期,社會處於急速動蕩的狀態,對這些服飾的關註並沒有那麽強烈。當壹個人獲得黃色夾克的獎勵時,判斷他的高貴地位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