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以後,服飾色彩等級制度高度強化,服飾色彩形成了嚴格的等級序列。任何身份的人穿什麽顏色的衣服,都是定制的,不應該混淆或“越界”。這也被稱為“顏色服務”系統。官宦高官身著紫袍,尊貴無比;工商、皂商、土姑、小販都穿著白衣服,寒酸簡陋,就像犯人穿囚衣壹樣。“彩衣”壹詞最早出現在北周時期,但使用範圍較小,沒有形成體系。
到了隋朝,不同等級的官員之間嚴格區分衣服的顏色。當時規定五級以上的官員可以穿紫袍,六級以下的官員分別用紅、綠兩種顏色,小官用青色,平民用白色,屠夫、商人只允許用黑色,士兵穿黃色長袍。沒有其他等級的衣服可以在任何等級使用。
唐武德年間,服飾禮儀沿襲隋制,但有所創新。規定親王及以上三品為紫,四品、五品為朱,六品、七品為青,八品、九品為青,外臣、、布曲、奴婢為黃白。(《新唐書·車輻誌》)上元元年,高宗還“命文武百官以三品以上穿紫,玉帶;四品深,五品淺,金帶;六條深綠色、七條淺綠色和銀色腰帶;八品深藍,九品淺藍,石帶;庶人西裝黃色,銅和鐵帶”。(《舊唐書·高宗基》)這壹規定極其詳細,使得九品官服顏色各異,所有社會成員的等級身份和各種大小官員的等級順序都顯示得清清楚楚。從此正式形成了由黃、紫、朱、綠、青、黑、白七種顏色組成的顏色序列,成為封建社會結構的等級標誌。那時候社會上穿紫袍的人是可悲的,穿藍衫的人是寒酸的,中間隔了好多天。子怡《琵琶行》詩雲:“誰坐著哭得最厲害?這位九江官員。我的藍色袖子濕了。”我知道我當時是壹個卑微的官員。唐詩中有很多這樣的人,以衣指人,如“雪中退朝者,朱子為諸侯”(《白長卿季芹尹仲十歌舞》),“兩位騎手是誰?黃衣使者穿白襯衫”(《賣炭翁》)。
北宋時期,官員的彩衣是從唐制度中繼承下來的。宋初規定三品以上官員穿紫,三至五品官員穿朱,六至七品官員穿綠,八至九品官員穿綠。(松石《輿服誌》)宋神宗元豐年間,改為紫衣四件以上,紅衣六件以上,綠衣七至九件。雖然對服裝顏色進行了調整,但仍然嚴格遵守服裝顏色制度。到了南宋,禮服顏色的等級制度被壹洗而光,官服都是紫窄的,沒有等級限制。趙彥偉《雲滿鈔山麓》卷四說:“渡河時,必著紫衫,題‘穿衫巾’,官官皆如此,夫妻亦如此。”遼金元時期由於遊牧民族的稱重制度,服飾色彩的流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他朝代延續了這種色彩的妙用,並嚴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