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在《聲無哀樂論》中也提出了“聲無哀樂”的觀點,即音樂是客觀存在的聲音,哀樂是人的精神受到觸動的感受,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用嵇康的話來說,就是“心和聲是兩回事”。
主張音樂應脫離封建政治功利的音樂思想和《樂論》所反映的主張“禮、樂、刑並重”的官方音樂思想,構成了中國封建社會兩大音樂美學思潮的源頭。
擴展數據
音樂本身的變化,美與醜,與人的情緒悲喜無關。嵇康認為,人情感上的悲喜是由於人內心的悲喜,音樂起著感應和媒介的作用,使之得以顯現。
嵇康大膽反對漢代以來把音樂等同於政治,完全無視音樂的藝術性,甚至要求它發揮占蔔作用,這是有進步意義的。而他所看到的音樂的形式美、音樂的實際內容和聽眾的理解之間的矛盾,也是前人所沒有論述的。
百度百科——《聲無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