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韻“賈珍乙留冰心坤,丁幹烏坎在大門口,遺失物在庚日上尋,根上可尋。”
說的是失物的方向,具體意思是:
1月1日丟失的東西可以在正東找到(占蔔在正東);
第二天丟失的東西可以在南方找到(占蔔在南方);
初三和新壹天丟了什麽,去西南找(坤卦在西南);
周日丟了東西,可以去西北找(占蔔在西北);
五壹丟了東西,可以去北方找(坎瓜正北);
妳過去壹天失去的東西,可以在東南找到(卦在東南);
如果妳在更日丟了東西,可以去西邊找。
仁日、貴日所失,東北可尋(蔔筮在東北)。
2、宋“甲子濟陽人乙庚寅,冰心童子竊侵,丁偉不離親人之手,武義失物不出門。”
據說失物可能被人拿走了。具體來說,就是:
第壹天和第二天失去的東西在男人手裏;
初二和庚日丟的東西在女人手裏;
第三天新的壹天失去的東西在孩子手裏;
周日周日丟的東西在親戚手裏;
五月十二月丟的東西還在家裏,只是壹時找不到了。
3、歌曲《子午在路邊,申申、海歸他處。陳郁醜未動,書參差詳。”
涉及到的是丟失物品的時間和丟失物品的位置之間的關系。具體來說,就是:
中午,中午,石矛和尤氏,這是壹小時內失去的東西。去路邊找吧。
陰、神、四、海四個時辰丟失的物品,已經落入他人之手,無法找回。
這四個小時我什麽都沒丟,但是我帶在身邊,只是壹時沒找到。
4、宋韻“甲有五裏,乙耿李倩鄉,丙心全十裏,丁仁三十裏,武義轉身,此為失黨。”
說的是失落和發現之間的距離,具體地說,就是:
第壹天和第二天丟失的東西離丟失的地方大約五英裏。
初二、庚日丟的東西,離丟的地方有千裏之遙;
C日、辛日丟的東西,離丟的地方十裏。
星期日和星期日丟失的東西離丟失的地方有三英裏遠;
五月和十月丟失的東西可以在同壹個地方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