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朝(建立於公元前2070年):①皇位世襲制:禹把王位傳給兒子齊。從此,原始社會的退位制度被皇位世襲制度所取代。②影響:政權由“傳聖賢”演變為“傳子”,“在家治天下”的制度開始。國家成為皇帝的私有財產,王權以壹姓世襲,於是宗族關系成為基本的政治關系。
(2)商朝:(1)以血緣關系為紐帶,實行宗法制度,壹切氏族都是政治實體。(2)神權和王權緊密結合,商朝的壹切政治事務都由占蔔決定。(3)商王通過占蔔了解天命,也通過這種手段支配國家大事。
(3)西周:①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東征,通過牧野之戰,滅商朝,定都濠井,史稱西周。(2)紂王把分封制和宗法制度結合起來,建立了比商朝更嚴格的控制制度。③沒有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
2.分封制
(1)概念:分封制也叫“分封制”。它是在保證強大王權的前提下,將宗族和姻親等分成若幹等份分配到各地,以建立子國鞏固統治的政治制度。
(2)起源:由商代內外役制度演變而來。
(3)原因:①西周疆域遼闊,需要加強統治,鞏固政權;(2)擴大周的統治範圍。
(4)內容:①封受者:周王分別將壹定的土地和人民授予皇族、英雄、前朝貴族和氏族首領,以便建立諸侯國,保衛周王室。其中,周王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他的子女是分封的對象。②義務:諸侯有服從周王命令、跟隨作戰、保衛疆土、朝貢朝覲的義務。(3)權利:諸侯在封建國家享有世襲主權;有權再分封,設官,建軍,征稅。④分封的主要諸侯國:魯、齊、燕、魏、宋、金等。
(5)積極影響:周加強地方統治,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疆域。形成了周王室群星璀璨的政治格局,周朝成為持續數百年的強國。
(6)負面影響:諸侯國在其領土上有很強的獨立性。西周晚期,王權削弱,分封制被破壞。春秋戰國時期,封建制度逐漸瓦解。在春秋時期,獲得楚王稱號是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
3.宗法制度
(1)概念: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以氏族血緣關系為紐帶,與國家制度相結合。源於氏族公社的宗法制度,西周形成了系統完整的制度。(《左傳》記載:“天子立國,諸侯成家,卿家立側室。有兩個醫生和學者生了李的孩子”)
(2)目的: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確保王權穩定。最大的特點是長子繼承制。
(3)內容:①作為長子,周是天下最有權勢的人,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力。②其余學者分封為諸侯。諸侯相對於皇帝是小宗,在自己的國家卻是大宗。③特點:小教派數量多是相對的;周田字、王侯、卿大夫、士人都實行長子繼承制,等級森嚴;按照血緣關系,形成了“周——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級制度。
(4)作用:①保證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防止權利繼承上的糾紛,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安定團結;(2)宗法制度構建了中國的社會,使中國的社會結構呈現出“家國同構”的特征。有利於團結宗族,防止內部紛爭;③宗法制度對中國社會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比如“單位”的“家族”,任人唯親,重男輕女,都體現了宗法制度的影響。
與分封制的關系:兩者相互依存,相互依存。分封制是“表”,是宗法制度的具體政治表現;宗法是“禮”,是分封制實施的法律和基礎。
(2)秦朝中央集權的形成。
統壹秦國:商鞅變法後,秦國實力大增。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先後滅了韓、趙、魏、楚、燕、齊六國,完成統壹,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個統壹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鹹陽。
1,地層條件
小農經濟的分散化;鞏固民族團結的需要;法家思想提供了理論基礎。
2.主要內容
(1)帝制:①君主稱為皇帝。掌管國家的壹切政治、經濟、軍事、司法等權力;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員由皇帝直接任免;軍事動員以虎符為基礎,由皇帝控制和發布。②以皇位世襲制、終身制、皇權至上、獨尊天下為特征的皇權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央集權的重要特征。
(2)中央官制:秦始皇在戰國官制的基礎上,在中央實行三公九臣制。①三公:宰相作為“百官之首”,輔助皇帝處理國家政治事務,受禦醫牽制;邱,“掌管軍務”,掌管全國軍事;欽差大臣,即“副總理”,掌管大臣奏折、詔令和監察制度。②九卿:主管各種具體政務,是中央政府的職能部門。有的部門專司王室事務,體現了“家國之治”的特點。
(3)郡縣制:在局部地區廢除西周以來的分封制,全面實行郡縣制。①內容:地方政府機關分為郡、縣兩級,縣令、縣令由皇帝任免。縣級以下設立鄉、村的地方基層行政組織。②功能:郡縣制的建立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實現了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打擊了地方分裂勢力,保證了皇帝對全國的統治,有效維護了國家統壹。這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壹個重要標誌。
3.特征
官職分工明確,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牽制;皇權至高無上,地方政府絕對從屬於中央政府,最高主權掌握在皇帝壹人手中。這種金字塔式統治機構的建立,標誌著封建專制中央集權的確立。
4.歷史角色
(1)積極作用:①秦始皇建立的專制集權模式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為後世所采用,並不斷改革完善。中央集權的確立,對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建立和鞏固,對封建經濟文化的發展,對以華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負面影響:形成了皇帝的專制權力和秦朝的暴政,導致階級矛盾迅速激化,秦朝很快被農民起義的風暴推翻。
(三)漢代至元代政治制度的演變
1,中央政治制度的演變
(1)漢朝:①漢初:丞相位高權重,集決策權、司法權和行政權於壹身,權力極大。(2)漢武帝:為了削弱相對權力,頻繁更換宰相;重用左右親信的親信大臣(侍從、秘書),讓他們參與軍事,組成“中朝”決策機構。以宰相為首的三官九臣組成的組織,演變成了壹個執行機構,稱為“外朝”。形成“中朝”和“外朝”競爭的中樞政治體系。相對權力被削弱,君權被加強。(3)東漢光武帝:正式設立尚書臺,由尚書掌管國家大事。雖然中央有三個公職,但此事屬於太閣。
(2)唐朝:中央實行三省六部制。①起源:魏晉南北朝時期,三省制度逐漸形成。隋朝的三省已經成為中央政府的最高統治機構,唐朝進壹步完善。②內容:三省的高官都是宰相。掌管中書省決策,負責起草詔令;下設省掌審,負責審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政令,下設官、戶、禮、兵、刑、工六個部門。操作程序是中書省(決策、起草)→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由六部組成)。(3)評價:相權壹分為三,削弱了相權;三省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牽制和監督,保證了對君權的排他性尊重,提高了行政效率;尚書省設六部,分別主管相關事務,完善三省六部管理體制;“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壹大創新,對後世影響深遠。
(3)宋代:①設置中書門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長官為宰相。(2)鑒於唐末割據的教訓,宋初采取措施,通過增設管理機構來加強皇權。設樞密院掌管軍事,以分丞相軍權;設置知政事助理(副部長),劃分總理行政權;設置三個秘書管理財政,劃分總理的財權。把權力分成三份,便於皇帝獨攬大權。
(4)元朝:①整合漢蒙政治體制,以中書省為最高行政機構,取代三省,統率六部行使宰相職能;(2)樞密院是中央最高軍事機構;③設立鄭玄院,管理宗教事務和西藏事務。
演變特點:①秦朝建立了以皇權為核心的中央集權政治制度。自漢代以來,為了解決皇權與相對權力的矛盾,歷代王朝不斷改革宰相制度,完善中央機構,以加強皇權。②君權與相權矛盾演變的總趨勢是:君權日益加強,相權不斷削弱直至被廢除。君主專制走向極端,嚴重影響了中國的社會進步。
2.地方政治制度的演變
(1)漢代:①漢初實行郡縣並行制。封建國家是朝廷的支持,但有時也和朝廷對抗。(2)通過漢景帝的“削藩”和漢武帝的“授旨”,逐步解決王國問題,加強中央集權。(3)東漢末年,形成州、郡、縣三級體制。
(2)唐朝:實行道、州、縣三級。唐朝中後期,設立了許多節日。地方長官的權力越來越大,導致藩鎮割據。這種情況壹直持續到唐朝滅亡,嚴重削弱了中央集權。
(3)元朝:①背景:為了適應疆域遼闊,借鑒宋朝的做法,在地方上實行行省制度。②內容:中國有十省,由中央任命的官員管理。省下有道、府、州、縣。除了十大省,還有兩個單獨的行政區劃,壹個是中書省直接管轄的“肚子”,壹個是鄭玄書院管轄的西藏和川、青部分地區。③監督:各省的行政權、軍權、財權都由中央控制。省級官員由中央政府通過監察機構進行監督,同時也通過省級官員相互調動的方式進行控制。
(4)明朝:州(省)、府、縣三級大臣都是任命制。
(5)清代:省、道、州、縣四級。
影響:①分封制和分封制在壹定時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諸侯勢力的擴張破壞了國家統壹和社會穩定,導致長期動亂;(2)郡縣制是在否定分封制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起來的,進壹步鞏固了專制的中央集權,維護了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對後世影響深遠,經過不斷的調整和補充,其積極作用日益明顯;省制加強中央集權,便於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鞏固多民族國家的團結。它是中國省制的開端,為中國後來的地方行政區劃奠定了初步基礎。
* * *相似之處:①都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目的是鞏固統治。(3)成果在壹定時期內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3.監督制度的演變及其特征
(1)秦朝:中央政府設立禦史監制度。
(2)漢武帝後期:全國分為十三州,各州設刺史,代表中央政府監督地方高官。中央行政機構的監督主要由禦醫以下的官員承擔。
(3)每個朝代都有監察機構,如唐元時期的禦史臺、宋代的條殿刑獄司、清代的都察院等。
評價:①中國古代的監察制度比較成熟。前期其職能是監督和促進地方官員履行職責,後期成為壹級行政機構,權限高於地方。(2)監察制度對防止地方官員的專制、腐敗和分裂勢力有積極作用。但是,受專制制度的制約,它的作用是有限的。
4.古代選官制度的變遷。
(1)演變過程:先秦官制——漢代科舉制度——魏晉南北朝科舉制度——隋唐至明清科舉制度。
(2)評價:①世界官制:官職僅限於貴族,貴族子弟繼承祖傳權力。評價:官員來源被貴族壟斷,不利於人才選拔。(2)監察制度:官員考察合適的人才,向中央推薦任用的壹種官員選拔制度。評價:在這個體系中,官升官降,權力至上,不允許民眾參與,民意無法體現。(3)九等鐘政制:地方行政部門設立鐘政,對當地百姓的德才進行評價,分為九等,作為授予官員的依據。評價:比“巡視制度”好,但還是以官員為主,民意難以真實反映。(4)科舉制度:考試選官制度創立於隋朝,完善於唐代。評價:(進步)打破了貴族家庭對官場的壟斷,擴大了選官範圍,擴大了統治階級基礎,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提高行政官員的素質,提高行政效率;有利於形成再學習的社會氛圍;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說,也是合理的。(局限性)考試的科目和內容大多超出了儒家經典的範疇,尤其是在選取八股的明清時期,多為缺乏進取精神和創新意識的士子;也是統治者拉攏人才的手段。
(四)明清王朝君主專制的加強
1,性能
(1)明朝:①明太祖廢除中書省和宰相制度。權力分為六部分,六部大臣直接向皇帝負責。背景:明太祖認為丞相位高權重,“專斷專橫”,威脅君主政體,是歷代禍亂的根源。影響:中國的宰相制度被廢除,君主專制達到了新的高度。②明成祖設立內閣。原因:宰相被廢後,明太祖“俯首聽命於普通政府”,政務繁多,無暇分身;後來還成立了殿閣大學,做隨員顧問。形成:明朝成祖時,國子監官員被選拔加入文遠館,內閣制正式確立。發展:明朝宣宗宣帝時,授予內閣大學士起草皇帝回復大臣奏折的權利。後來內閣地位日臻完善,主持內閣的記錄甚至比大臣還厲害。性質:明朝內閣不是中央壹級的法定行政或決策機構,而是向皇帝提供建議的在職機構。內閣大臣的興衰由皇帝決定,而草案票是否通過最終取決於皇帝的批紅。內閣官員權力很大,但不是中央政府的法定行政長官。評價:內閣是君主專制的產物,不可能制約皇帝。
(2)清朝:①康熙在宮中設南書房,中央機構分三部分。內閣、王會議、南學三足鼎立,相互制約,最終集中於皇帝。(2)雍正帝設立軍事部,挑選親近的滿族官員擔任軍機大臣。最初的目的:及時處理西北軍務的需要。起初叫軍事室,後來改名為軍事部。根本目的:加強君主專制。特點:軍部機構簡單,人員精幹,設在皇宮內,外界幹擾少,效率高。評價:軍務全由皇帝決定,軍機大臣只下跪記筆記傳達執行,地方軍政首腦直接服從皇帝命令,君主專制制度達到了頂峰。③秘密折疊制度:雍正帝還命令地方官員玩秘密折疊。軍部的設立和秘制的實施,提高了中央集權政府的行政效率。
2.影響
君主專制的加強,客觀上有利於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有利於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2)專制高壓政策,如明朝的八股、清朝的文字獄、閉關鎖國,阻礙了社會進步、先進思想的傳播和新的生產方式的發展。與此同時,西歐國家初步建立了現代民主制度,開始在政治上進入現代社會。③總之,從秦到唐,以積極作用為主;從宋代到清代,負面影響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專制集權的加強阻礙了社會的進步,在中國向現代社會進軍的過程中危害尤為嚴重。(4)中央集權是其先輩留下的豐厚政治遺產,有其精華也有其糟粕,應批判地繼承。
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