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贊幹布制定了“十善法”,共有20條。如孝敬父母、關愛親人、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報恩敬老、尊重高德、以聖賢為楷模、獎勵美德和善良、爭取公平、不使用偽度量衡、與人和諧相處、講溫雅、知酒食之量、忠厚直爽、誠心信佛、信法、信僧三寶;有壹些保護私有財產,維護貴族階級利益的規定,比如追回小偷的贓物並補足8倍賠償,及時清償債務,不批評貴族種姓,這些都是他們應該教的。此外,還有付出生命代價的殺手,付出罰金的奮鬥者,被截肢流放他鄉的奸夫,被割掉舌頭的讒言者,等等。總之,它反映了統治者以佛教戒律為準繩,為人們的行為設定了標準,對社會秩序和國家穩定以及生產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嚴格執行等級制度,區分等級,松贊幹布還沿襲了唐朝的法規,規定了等級品級制,即給各級官員頒發由不同材料制成的徽章(也叫“供狀”),共分六等:壹等為簌簌(玉),二等為金,三等為鍍銀,四等為銀,五等為熟銅,最後壹等為鐵。臂章被釘在方圓的三寸粗布上,掛在手臂前,以示尊嚴。王朝還建立了升遷的獎懲制度,對那些有功績的官員進行獎勵和提升,對那些失職的官員進行懲罰、撤職或判刑。
松贊幹布明白,貴族、領主和部落酋長的自尊心是分裂和阻礙統壹的根本原因,也是他父親朗日松贊統壹的血的教訓。於是他根據唐朝的軍事制度和吐蕃地區的特點,建立了嚴密的軍事制度。
吐蕃的經濟以畜牧業為主。松贊幹布受唐代均田制的啟發,結合當地社會實際,實行了特殊的均田制,以利生產,繁榮經濟。
根據自由民在吐蕃社會中的重要地位,他下令將王天和部分國家財產(如牲畜)先分給貧窮的自由民,“開荒分良田和牧場”,因地制宜發展農牧業,制定“綠皮書”登記平民的戶口和耕地面積,以地定稅。這壹制度的實施暫時緩解了貴族與平民的矛盾,有利於調動平民的生產積極性和社會經濟發展。
在奴隸中也實行了土地分配法。每壹個耕種王天的奴隸都可以根據勞動量分配壹塊土地,還專門有壹本戶口本,上面規定了所用的土地和所承擔的租金、稅收、勞動。經過多年的休養生息和社會穩定,吐蕃經濟逐漸繁榮起來。
畜牧業中以牦牛、馬、羊為主,豬、狗等牲畜也有混養。春夏靠雜草為生,秋冬有固定的草原。“牛羊滿息,小路皆滿。”吐蕃王朝征收的“牛腿稅”也體現了畜牧業的發達程度。在農業方面,此時已經有了很高的生產水平,並且培育和引進了新的品種。農作物主要是青稞、小麥、蕎麥和豆類。在耕作技術上,壹般采用“兩頭牛馱著”犁地,農田連成壹片。人們把“高地的水儲存成壹個水池,低地的水則從河裏引出來用於灌溉...“開荒造田,興修水利,縱橫溝渠。”這些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進步;商業和手工業的發展,淬火磨刀技術的掌握,冶金工業的提高,為千千萬萬在戰場上廝殺馳騁的軍隊提供了足夠的盔甲、刀箭。藏族商隊走遍中亞,在高原上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跡。
松贊幹布在文化上的成就,最被人稱道的是創造人物,送藏族子弟到長安讀書,崇奉佛教。從前,吐蕃沒有文字。“它的官方管理...綁了繩子和齒木作為契約。”
宗教
吐蕃人最初信仰苯教,主要活動是占蔔、祈福消災、治病求死和“侍奉鬼神”。傳說前吐蕃王以苯教治國。直到7世紀,博尼主義的領袖仍然在贊比亞宮廷中保持著很高的地位,比如大小聯盟舉行時告訴上帝的巫師。松贊幹布與赤尊、文成聯姻時,尼波羅是著名的佛教國家,佛教在唐代興盛。兩位公主都信佛,她們給吐蕃帶來了佛像、佛經和器物。據介紹,吞米桑布紮回國時還帶了幾部佛教經典,後來翻譯成藏文。此後,佛教傳入吐蕃。在公主們的影響下,松贊幹布也接受了佛教。松贊幹布在吐蕃建立了大昭寺和小昭寺以及12座佛寺。但當時吐蕃人大多信奉苯教,即所謂的“善罵人,諂鬼神”,出家的人並不多。直到赤德祖贊紮普(704 ~ 755)時代,佛教才逐漸在吐蕃傳播。
睦鄰友好關系
松贊幹布對周邊國家采取睦鄰友好政策。他在位期間,堅持把發展與唐朝的密切關系作為基本國策,以創建強大繁榮的吐蕃王朝,使吐蕃與唐朝的關系極為融洽,雙方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加強了友誼。雖然後來雙方統治者多次鬧翻,但兩個民族的傳統友誼壹直延續,兩國使節的交往逐年增多,並經常在書信中提到“兩國雖在雲端,但真的是壹家人”、“叔侄重修舊好,是壹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