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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傳統哲學與西方哲學的差異及其對中西文化的影響

它的意義是非常不同的。西方哲學中的本體論概念,往往被知性地、形式地、精神地理解,更多地被賦予認識論、認識論、心理學的意義,而不是作為壹個普遍的實體。然而,在中國的哲學中,本體的概念往往被解釋為真實的東西。在老莊哲學中,道是本體,道是事物本身。得到消息的唯壹方法是

在不斷消解意義世界的“失與失”中。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本體,都有自己的道,所以有可能道在碎石,道在屎。在佛教哲學中,尤其是禪宗中,佛性就是本體,也就是事物本身。成佛的本質就是拋棄壹切人心強加給佛性的知識和認識,也就是將心念分離,回歸事物本身。對於本體的體驗,中西哲學有很大的差異。在西方哲學中,尤其是在康德看來,事物本身就是人的經驗和認識的邊界,是不可逾越的,所以是道德信仰領域的絕對規律,是彼岸的上帝。但在中國的哲學中,尤其是儒家哲學形成之後,本體論絕不能脫離人,哪怕是在“日常規則”之內。天人合壹,身識獨壹,即道之心即人心,即理即氣,即良知即義。於是,“畫的人可以是堯舜”,人人都可以獲得開悟,人人都想當皇帝。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天人合壹思想和西方傳統哲學中的主客二分思想的利弊,以及這些思想對當代的影響;面對嚴峻的生態危機,重新審視中西傳統文化中關於人與自然關系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在宇宙中,地球是迄今為止我們所知道的唯壹有生命的星球。人類是地球生命系統的壹部分,是自然界長期進化的產物,是地球上唯壹擁有完整知識體系、價值體系和道德體系的高級生物。人被稱為萬物之靈,但不是萬物之主。他不能離開自然而存在,應該與自然和諧相處,否則他會破壞自己的家園。這種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經歷了壹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從恐懼、諂媚、親和到分化、探索、征服自然。當人類終於可以昂首挺胸藐視自然的時候,也受到了自然的無情懲罰,最後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在自然中的地位。在人類認識自然的過程中,人性的發現和人類崇高地位的確立是人類擺脫自然和社會奴役的精神力量。當人類把自己當成大自然的主人,隨意破壞掠奪的時候,突然意識到自己已經走進了死胡同。今天,當我們面臨全球性的生態危機和環境惡化時,我們不得不考慮走壹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而要實現這壹長遠目標,我們必須樹立人與自然關系的現代觀念。

當然,糾正人們長期以來的錯誤觀念不會壹蹴而就。在討論人與自然關系的現代概念之前,有必要認真反思和清算人類認識自然的歷程。

壹、天人合壹——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天人觀

中國古代哲學史上把人與自然的關系稱為天人關系。東方民族習慣於或者更善於把“天”和“人”放在壹個相互聯系的系統中去思考它們之間的關系。中國古代哲學史上的“天人合壹”、“道”、“氣”等哲學命題,都體現了東方文明“天人合壹”的思想。這種思想有三種形態: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天人合壹論”;莊子的天人合壹論和荀子的天人相分論。

“天人合壹”的觀念產生的比較早。殷商時期,人們把有意誌的“天帝”視為宇宙的主宰。征服、狩獵等壹切重大人事活動,都要通過占蔔揣摩神的旨意,然後再做決定。這種宗教思想在殷商時期被孔孟升華為壹種天人哲學觀。

孔子維護“天”的至高無上的尊嚴,主張以“天意”建立人的優劣秩序,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孟子發展了孔子的天人思想。他首先論證了自然道德論,然後提出了“盡其知其性者,知其性,而後知天”的命題。這種“天”與人性、心的統壹,要求人們用道德規範來約束自己,以接近天人合壹。到了漢代,董仲舒進壹步肯定了“天人合壹”的學說,認為人與自然規律之間存在著同構的範疇和同構的序列。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天人感應”、“異災預警”等理論。這種“天人合壹”的系統思想關註社會人事,將人與自然的關系完全淹沒在天朝王權體系中。宋明理學繼承了秦漢以來董仲舒系統化的“天人合壹”理論。朱成王陸從唯心主義出發,主張“天人合壹”,人性成為天人合壹的紐帶,從而將“天人合壹”轉化為對自然的研究。

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文化中的“天人合壹”思想,將社會道德規範轉化為人們內心的道德要求,使人們致力於自我修養,而不是對外探索自然。因此,在壹定程度上,儒家思想雖然希望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但卻成為阻礙自然科學發展的因素之壹。

在中國思想史上,老莊的“天人合壹”思想更為深刻。老子建立的人與自然的關系是壹種以無為基礎的天人合壹的理想。莊子把“氣”作為天人溝通的物質基礎,認為天地、物、人是陰陽之氣的對立和綜合,所以天“壹耳接天下”。這種天人合壹的觀念是對人與自然默契關系的肯定,但這種肯定是建立在否定人的主體地位的基礎上的,要求人無條件地服從自然。

與天人合壹的思想相反,中國古代哲學中有壹個天人相分的學派。這個學派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認為,“天”與“人”,天道與人性屬於不同的範疇。荀子強調天人相分,認為“天”與“人”各負其責。荀子提出“天人相分”,壹方面他把天解釋為自然及其變化規律;另壹方面肯定人的主觀能動性,如“天道自有套路,不為堯之生存,不為未來之死亡。”天不能幹預人事,人不能違背自然規律。荀子區分了天人,否定了自然變化與社會混亂的聯系,確立了人是自然的壹部分的觀念。同時,把人從命運的支配中解放出來。可以說,“天人相分”的哲學命題蘊含著“天人合壹”的思想,突破了儒家的天人合壹理論,既承認了客觀規律的作用,又肯定了人的主觀能動性。

縱觀中國傳統文化,壹個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而不是對立。儒家通過內省實現了與天的溝通和天人合壹。儒家所謂的“天”,雖然是道德化的,或者是抽象的,不能完全等同於我們今天所說的自然,但卻體現了人們對自然的親和與包容。道家從自然哲學出發論證,主張通過“兼收並蓄”、“體道”使萬物與我融為壹體。這種回歸自然的觀念雖然有消極順從的嫌疑,但本質上卻表明了人是自然的壹部分的思想。儒道兩家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中堅力量,在歷史上相互抵制,相互補充,對天人關系的認識也是殊途同歸。* * *的積累已經成為中國人穩定的心理定勢和價值取向。在我們面臨嚴峻生態挑戰的今天,我們應該重溫古人關於人與自然關系的思想,同時深感應該從中國傳統文化中汲取營養,重新樹立人與自然平等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