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命名方式(1)
唐宋八大家中,蘇洵、蘇軾、蘇轍並稱為“三蘇”。就人情關系而言,是兄弟,是兒子。“大蘇”“小蘇”的名字是“老蘇”點的。為了這個名字,“老蘇”還特意寫了壹篇文章《兩個兒子的名字》。他在文章中說“石”,也就是車前的橫木,沒有車輪、輻條、車身重要,但沒有它們,就不是完整的、漂亮的車。以“師”之名,希望兒子長大後不要做壹個只能作為“外在裝飾”的好看的東西,而要做壹個有用的人。“軌跡”,車輪在地上碾過的痕跡,久了就成了車道。關於汽車的貢獻,自從
但是,它不會與道路聯系在壹起。但是,當有災難發生時,不會牽連到道路上。以“哲”的名義,希望兒子將來能為國家做貢獻,但不要惹麻煩。妳看,長輩對繼承人期望的熱切和細致的考慮,都融入在這兩個看似普通的字裏。古人對命名格式和詞義的謹慎和重視由此可見壹斑。
兩周的中國人在命名方法上總結出了壹些有規律性的東西。《左傳·桓公六年》記載魯桓公長子出生,問大夫姓名。沈繡認為命名有五種方法和六種禁忌。五種方法分別是:1。相信法律,根據出生時的實際情況命名;2.易發,以祥瑞命名;3.形象法,以身體的壹部分看起來像自然界的東西而命名;4.假法,以萬物命名;5.類方法,以類似其父的東西命名。六大禁忌分別是:1。不要使用您的國家名稱;2.不要使用妳國家的官方名稱;3.不要用自己國家的山川名稱;4.不要用某個病名;5.不要使用動物名稱;6.不使用禮器和貨幣名稱。沈規的“五律六忌”作為壹種系統的“命名方式”,自然代表了當時魯學者對姓名文化的研究成果。特別是“六忌”說,更是直接關系到周對人誠畏的社會思潮,唯恐“國(名)廢名,官(名)廢職,山川(名)廢主,獸(名)廢祭,幣(名)廢禮”(《左傳·桓公》)然而,中國幅員遼闊,歷史悠久,文化深厚。作為壹種特定的歷史文化現象,實踐中的命名方式遠不止“五法”,更不受“六忌”的限制。
僅最常見的命名方法,就有以下24項之多:
1,時間法。即按照出生的年、季、月、日、時。
2.紀律和土地法。即以出生地命名。
3.編年史方法。即以出發時發生或發生的事情命名。
4.紀德發。也就是按照出生時對自己或者父母好的人的名字。
5、紀律法。即按照嬰兒出生時有意或無意踩到嬰兒的人(壹般指嬰兒出生後第壹個進屋的外人)的姓氏。
6、應夢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母親或父親的夢。
7.適用法律。即根據嬰兒出生前的占蔔結果來命名。
8、應簽法律。也就是根據寶寶出生前後的壹些征兆。
9、應該讀法律。也就是按照寶寶出生時長輩的感受和想法。
10,應該是喜歡的方法。也就是說,嬰兒是根據出生時的外貌、體型等壹些生理特征來命名的。
11,彰顯道德。即通過命名來表達對某種道德情操的向往和實踐的意願。
12,陽線法。即通過給先賢命名來表示對先賢的敬仰。
13,表示意誌的方法。即通過命名來表達建功立業的遠大誌向。
14,寄售方式。也就是說,以長輩對嬰兒的期望命名,或者繼承祖先的影子,家族生意興隆,有、田、等名字;或消災、長壽、霍去病、甘延壽、毛延壽、辛棄疾等名;或封妻蔭、姚祖光宗,以史大祖、湯顯祖、劉曉祖、鄭光祖等名。
15,使用代碼方法。即從詩詞中的成語典故中挑詞而得名。
16,連續姓氏法。也就是把姓和名鏈接成壹個現成的詞匯。
17,命理學,即以所謂生克論命名。
18,順序法,即以出生順序為名,如阮小二、阮小七。
19,重量法,即以新生兒的體重和體重為名,如九斤老太婆,三斤牛。
20.事物命名法,即沈紹所謂的假法,用萬物之名,山川、采獸、珍寶,皆非假。
21,加減法,即把姓氏的筆畫相加、相減,給出名字,如王鑄、禹衛、王三、王豐、吳語、王人、貓王、王錦。
22、疊字法,即兩個字重疊才能成名,如關、李世石、蘇小小;也有名字直接和姓氏重疊的。
23.邊塞法,即用同根字命名同代的家族或家族成員,是對譜系命名格式的補充或替代。
24.生肖法,即以嬰兒出生年份的生肖命名。
此外,辛亥革命後,音譯法(即以外文詞的漢語音譯為名)和合姓法(即以父母姓氏合為名)相繼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