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是指男人的配偶。早在周朝,“妻”指庶人的配偶或宮女。如《禮記·曲禮》記載,天子之妃稱“侯”,諸侯稱“夫人”,大夫稱“孺人”,士稱“婦”,庶人稱“妻”。公爵有壹個妻子,壹個妻子,壹個妾...天子有後,有妻,有妻,有妾。[1]
妻子也被稱為“妻子”,意思是幫助丈夫處理家庭內部事務的人。“我老婆”變成了好老婆。在過去,我謙遜地稱我的妻子為“愚蠢”和“卑鄙”的人。在地位較高的階層,妻子的稱呼反映了等級制度。比如軍閥的妻子自稱“夫人”,在軍閥面前自稱“寡君”。漢代以後,皇家大臣的夫人稱夫人,唐宋明清還封高官的母親或夫人,稱夫人為聖旨。
妾,作為壹個名詞,在舊社會指的是女奴或丈夫在妻子之外所娶的女人。作為動詞,意思是仆人像奴隸,或者娶了做小老婆。作為代詞,是舊時女性自稱的謙詞。妾也是壹個姓。參見葉韻《壹萬個姓氏的家譜》。[1]
妾主要是指在中國古代壹夫壹妻制和壹夫多妻制的結構中,地位次於妻子,由妻子之外的男子所娶的女子,也稱小妻、妾、下妻、少妻、普通妻。在其他東方國家(如東亞、印度和阿拉伯世界),也有過或曾經有過類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