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計算股票指數時,股票指數和股票平均價格往往是分開計算的。根據定義,股票指數是平均股價。然而,就它們對股票市場的實際影響而言,平均股價是反映各種股票價格變化的壹個總體水平,通常表示為算術平均值。通過比較不同時期的平均股票價格,人們可以知道各種股票價格的變化。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期股票價格變化的相對指數,即以第壹時期的股票平均價格作為另壹時期股票平均價格基準的百分比。通過股票指數,人們可以知道計算期內股票價格相對於基期股票價格上漲或下跌的百分比。因為股票指數是壹個相對指數,它比長時期內的平均股票價格更能準確地衡量股票價格的變化。
1.股價平均值的計算股價平均值反映了某壹時刻上市股票價格的絕對水平,可分為簡單算術股價平均值、修正股價平均值和加權股價平均值三類。人們可以通過對比不同時間的平均股價來看到股價的變化和趨勢。
(1)簡單算術股價平均值簡單算術股價平均值是用樣本股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得到的,即:簡單算術股價平均值= (P1+P2+P3+…+PN)/n全球第壹平均股價——道瓊斯平均股價為1928 19。
現在假設從壹個股票市場上采樣了A、B、C、D四種股票,某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分別為10元、16元、24元、30元,計算這個市場的平均股價。將以上數字代入公式,即平均股價=(p 1+P2+P3+P4)/n =(10+16+24+30)/4 = 20(元)。
股價平均的簡單算術雖然計算簡單,但有兩個缺點:壹是沒有考慮各種樣本股的權重,因此無法區分重要性不同的樣本股對股價平均的不同影響。第二,當樣本股在拆股中派發紅股和增資時,平均股價會出現斷裂,失去連續性,導致時間序列前後難以比較。比如上述D股以1股拆成三股,股價必然從30元下調至10元。此時的平均值為(10+16+24+10)/4 = 15。也就是說,由於D股劃分的技術變動,平均股價從20元下降到15元(這還沒有考慮影響股價變動的其他因素),顯然不符合以平均值作為反映股價變動的指標的要求。
(2)修正平均股數有兩種:壹種是除數修正法,也叫陶修正法。這是美國道瓊斯在1928創造的壹種計算股票平均價格的方法。這種方法的核心是找到壹個常數除數,從而修正股票分割、增資、送紅股等因素引起的平均股價的變化,保持平均股價的連續性和可比性。
具體方法是用新的總股價除以舊的平均股價求出新的除數,再用計算期內的總股價除以新的除數,從而得到修正後的平均股價。即:新除數=變動後新股價/舊股價平均值=報告期內總股價/新除數。上例中除數為4,調整後的新除數應為:新除數=(10+16+24+10)/20 = 3。則:修正後股價的平均值=(10+16+24+10)/3 = 20(元)與未分割時計算的相同,股價水平不會因股票分割而改變。二是股價修正法。股價修正法是將股票拆細和其他的變動後的股價恢復到變動前的股價,使平均股價不變。美國《紐約時報》編制的500只股票價格的平均值,采用股價修正法計算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3)加權股價平均值加權股價平均值是根據各種樣本股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的平均股價,其權重(Q)可以是交易股數、股票總市值、股票流通量等。
2.股票指數的計算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股票價格變化的相對指數。通常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固定的基期價格進行比較,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報告期的股票指數。
計算股票指數有三種方法:壹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又稱平均法,是先計算出每個樣本的股票指數。加起來,得到總數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股票指數= 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英國的經濟學人普通股票指數采用這種計算方法。
(2)綜合法綜合法是將樣本股票在基期和報告期的價格分別相加,然後進行比較,得到股票指數。即股票指數=報告期股票價格之和/基期股票價格之和。如果代入數字,股指=(8+12+14+18)/(5+8+10+15)= 52/38。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沒有考慮到各種樣本股票的流通量和交易量不同,對整個股票市場股價的影響不同等因素,所以計算出來的指數不夠準確。為了準確計算股指,需要添加權重,權重可以是成交量,也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股票指數根據各期樣本股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其權重可以是交易股數、股票流通量等。根據時間劃分,權重可以是基本期權的數量或報告期權的數量。以基期(或流通盤)交易股數加權的指數稱為拉斯貝爾指數;以報告期內交易(或流通)的股票數量加權的指數稱為牌價指數。拉斯貝爾指數側重於基期(或流通盤)的交易股數,派旭指數側重於報告期(或流通盤)的交易股數。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士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