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將易學分為兩派六派。兩個學派指的是象義學派,六個學派指的是占蔔學派、吉祥學派、事故學派、老莊宗學派、儒家學派和歷史學派。其實六例可以歸屬於兩個學派,三例占蔔、吉祥、自然屬於象數學派,三例老子、莊子、儒家、歷史屬於義理學派。學術界壹般把抽象概括意義上解釋《易經》的易學學派稱為義學派,把具體形象解釋《易經》的易學學派稱為象學派。從易學史的整個發展過程來看,兩派之間的相互批判從未停止過。當代學術界對義理學派的研究比較深入和公正;對象數學學派的研究不夠深入,有失公允。
象數派偏向象數,重在發明各種象數風格;義理派偏重於義理,側重於宣揚各自的哲學思想和倫理思想。即便如此,他們都有偏見,但他們沒有偏見。論象與數者不廢義理,論義理者不廢象與數。到了宋代,已經有了合流互補的趨勢,但這種傳統在元明清直到現代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揚。從本質上說,象數派和義派其實都是在象數的幌子下解釋義,即“幻即意”、“幻即悟”,只是它們所解釋的象數和義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