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歷代皇帝的葬禮,有著豐富的記載。從秦朝到清朝,皇帝和皇室成員的葬禮越來越復雜,越來越招搖。限於篇幅,只選取封建社會後期的兩個皇帝葬禮——明清兩代——做壹個典型的解釋和歸納,來代表整個封建時期的皇帝葬禮。& lt/P & gt;& ltP & gt明太祖的葬禮,也叫大葬禮。整個悼念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遺詔、大臣議和文書批註。
清朝皇帝的葬禮基本沿襲了明朝的制度,但也融合了滿族的壹些風俗習慣和古代禮儀中的制度。
皇帝駕崩那天,所有鹵書和準備都擺好了。
大喪後,大皇帝的子貢被安置在官王、貝勒、貝子、公、妃、福晉等高門貴族中。要回家齋戒,而政府各部、各所的大臣、官員都到這個衙門的宿舍集體住宿齋戒,不準回家。至於遊手好閑的官員,則聚集在午門齋戒,住下。齋戒期滿後,國王以下的文武百官不得享樂,禁止喪婚活動。北京軍民27天內要摘冠摘穗,壹個月內不準結婚,壹百天內不準玩樂(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娛樂活動;主要指文藝演出),四十九天不準宰殺,二十七天不準祈禱祭祀。在服務之前,文件票要用藍色墨水打印。自北京大喪之日起,寺廟、廟宇鳴鐘三萬次。第二天,天安門廣場前將舉行發布遺囑的儀式。
葬禮
在古代,喪葬極其簡單,沒有墓冢制度。隨著時間的推移,壹些祖先的埋葬地已經在人們的心目中消失了。進入封建社會後,為了紀念許多為中華文明發展作出貢獻的英雄,人們根據傳說修建了許多紀念性的陵墓和寺廟,如河南推田的大武陵、陜西黃陵的黃帝陵、湖南顏地陵、山東曲阜的少昊墓、河北萊文的顓頊陵、山西臨汾的堯陵、湖南寧遠的順陵和浙江紹興的紹興。但當時由於封建領主割據,人力物力分散,墓葬規模相對較小,沒有墓地建築。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在陜西臨潼修建秦始皇陵,原名“驪山”或“驪山”,歷時四十年。這種不惜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為皇帝修建宏偉陵墓以體現封建皇權威嚴的做法,為封建王朝所沿襲。只是在元朝皇帝死後,他被深埋,然後即使他去了馬奔騰,地面上的所有痕跡都被破壞了,使得確切的埋葬地點成為壹個永久的秘密。這是符合蒙古族習俗的,是個例外。此外,唐代很多皇帝都是葬在山中作為陵墓,並沒有修建大型墳墓。高高的土堆最初是山的象征。在今天的中國大地上,仍然有許多皇帝後妃的墳墓可以看到或保存下來。比較著名的有秦始皇陵、漢高祖陵、漢武帝陵、漢光武帝前陵、劉備惠帝陵、北魏文明皇太後、文景帝、梁武帝、陳獻帝的鹹寧陵、唐太宗的昭陵、唐太宗的昭陵、唐太宗和武則天的乾陵、唐玄宗的泰陵、楊貴妃的陵墓和前陵。明皇陵、明太祖孝陵、明成祖長陵、明神宗定陵明思宗四陵、清初陵、清東陵、清西陵、乾隆榮飛陵、光緒真妃陵等。
觀眾儀式
1.諸侯朝覲儀。漢朝時,同姓諸侯來朝,天子之間往往以家禮相待,甚至在宴飲談心時,也不太講究君臣之禮。後來晉武帝太史公年間,規定每三歲諸侯王都要在朝廷舉行儀式。
2.壹百名官員出庭。
先是朝臣見君之禮,鞠躬五拜。意思是先磕頭,再磕頭四次。官員見太子或東宮太子,磕頭四拜。
第二,所有在北京的官員如果休假或執行公務,都會來宮裏道別。
第三,當國家的重要官員,尤其是那些官員,來北京朝見皇帝的時候,鴻臚寺應該優先考慮立即把他們帶給皇帝。
第四,四級以上的文官、國子監學士、尚寶司、六師提督、武官、侯波、附馬官、客、保安員,病了三天以上,須著公服在午門見俗人。如果有大臣被皇帝送醫,並給予了物質上的慰問,有大臣考級後被送禮,都要當面感謝皇帝。
第五,文武百官進出宮門時,每張照片的官階都顯示出不敬。壹級以下官員見到官員、侯、徐等人和等人,都要行禮,然後跟隨;三、四級官員與壹級官員見面時,應謙恭有禮,行走並站在壹級官員身後。五級以下官員類推。除非有傳票,否則不準擅闖或無禮。
第六,百官入朝,必須拱手恭恭敬敬。不允許他們私下向人打招呼、敬禮,不允許他們喧嘩、吐痰以及壹切不尊重人的行為。入朝後,皇帝即位後,不準任何人喧嘩、大笑、指指點點、東張西望。
第七,百官入朝行禮,出朝辦事,應遵循文官在東,武官在西的原則,不得直走禦道。如果在奉天門或午門朝拜,有正當理由從東到西橫著走的人,也必須退到金水橋以南才能通行。
第八,大臣入朝,無論是站著還是坐著,都不允許朝南。違法者被指控違反法律。
九、朝臣和官員,沒有人會走宮中的中路和五路。
第十,除皇帝外,任何人不得在正殿正門的三級臺階上行走和踩踏。
第十壹,百官參加元老院,壹定要專心上皇帝聖旨的課,聽清楚。
第十二,會見皇帝,有時會被讓座。
第十三,被讓座的官員在另壹個官員對皇帝說話時必須站起來,直到表演結束後才能再坐下。他們不允許坐下來失去他們的禮貌。
還有王子拜見皇帝、皇帝拜見太上皇和太後、皇後和妃嬪拜見皇帝、宮廷侍從和宮女拜見主人等各種拜見禮儀。
婚禮
《五禮通考》曾說,自後齊以來,婚禮無論天子庶民,都是“壹為受禮,二為尊名,三為受禮,四為受禮,五為邀客,六為迎客。”
這是古代婚禮的六個階段,俗稱“六禮”。劃分如下:
壹、納才:這是求婚的第壹階段。男方找媒體求婚後,女方同意求婚。男方準備了禮物到女方家求婚。禮物是壹只大雁,而且所有的大雁都必須是活的。為什麽要用鵝?大雁是壹種候鳥,象征陰陽之意。後來它產生了新的想法,說大雁失去了配偶,終身不再配對,取其忠誠。& lt/P & gt;& ltP & gt二、問姓名:求婚後,讓媒人問女方的出生年月和姓名,為結婚儀式做準備。?
三、納吉布:問完名字後通知女方占蔔結婚的喜訊,這是壹種儀式。也稱為“訂閱”。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式。在古老的習俗中,鵝照例被用作結婚的信物。後來發展到用戒指、首飾、彩綢、禮物蛋糕、禮物蠟燭,甚至羊、豬,所以也叫送或雇。
四、招親:訂婚後,男方家會給女方家送彩禮,這是婚禮階段的禮物。這種婚禮也就是俗稱的就業結束或者大就業,大禮之類的。後來,這種儀式還采用了回禮的做法,把嫁妝裏的食物部分或全部退還;或者被錄用後,妻子會送給男方壹件外套、帽子、鞋襪作為禮物。彩禮數和物品名取吉祥如意之意,數取雙禁忌表。
5.邀約日期:彩禮送達後,選擇婚期,準備禮物到女方家,得到儀式的同意。古俗照例用鵝,送禮壹般從簡。聘禮往往與彩禮結合在壹起,婚期與禮金同時決定。
6.接吻:這是新婚丈夫與妻子見面的儀式。這壹儀式往往被視為婚禮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項則被視為婚姻談判和訂婚等過渡性禮儀。這些形式有的是出於社會關系的需要,比如去女方家“補妝”,去男方家“開臉”,“鬧洞房”,都是建立社會關系的儀式。這個儀式純粹是婚禮的壹部分。壹般用轎子,分雙頂或單頂。扶新娘上轎的“送新娘”和陪新郎到女方家的“送新娘”各有要求,如下轎、回馬、迎駕、下轎、拜天地、行告別禮、入洞房等...每個過程都有幾個到十幾個形式,大部分都是表達願望。迎親的季節壹般在春季,以農立國,恰逢農閑和豐收,正好趕上結婚。& lt/P & gt;& ltP & gt結婚“六禮”後,新娘進入過渡期,回到娘家“省親”,直到新娘進入生育期,二代舉行生育儀式。從此婚禮只是壹種家庭慶祝紀念日,按紀念日慶祝(用“花”舉行隆重的慶祝儀式,稱重婚酒),每年慶祝,直至全年。在國外,結婚25年,銀婚。結婚50年,金婚。這些都是婚禮的紀念儀式。
發布詔令和列出文書
1)發函文書。發布詔令,包括皇帝或皇太後發布法令和文案時的儀式。詔書種類繁多,主要有繼位詔書、即位詔書、元朝改革詔書、升官詔書、離閣詔書、賜保詔書、禮儀詔書、巡撫詔書、南郊詔書、北郊詔書、封山詔書、訪廟詔書、附廟詔書、附葬詔書、贈禮詔書、光復詔書等。各種詔令都有自己特定的內容。比如繼位聖旨就是聖旨,是指皇帝生前將皇位傳給新國王時發布的聖旨;上諭是皇帝登基時向天下人民發布的文件,也稱“上諭”。詔書的內容各不相同,這裏不打算壹壹陳述,只是簡單介紹壹些發布詔書的儀式。& lt/P & gt;& ltP & gt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首次制定上諭。奉天殿內設壹寶座,殿東設壹寶箱。大廳裏有樂隊,準備演奏中性音樂,大樂在午門和承天門外。承天門上有壹個讀書案,面向西南。清晨,壹名校尉站在雲遮殿內的簾子前,百名身著朝服的官員站在承天門外,壹名公職人員和壹名侯站在午門外,壹切相對。皇帝穿著皮衣,登上了寺廟。它的儀器就像壹個法庭儀器。禮部官員拿著聖旨來到案前,加蓋國威,將聖旨放在雲蓋裏。壹個拿著雲罩的上尉;從寺廟的東門出去。城門外,大音希聲齊奏,持聖旨的校尉從奉天門走到金水橋南的午門,以齊桓公為領,迎至承天門。禮官唱贊歌,輪番唱和,文武百官各就各位,音樂恢復,眾人拜停。閱官、展官升任案官,稱之為“壹制”,眾官聞其聲皆下跪。官方不拿著聖旨,交給讀者。讀完之後,他把它給了那個官員,並把它放進了雲層裏。司儀贊道:“趴下。”官員們鞠躬行禮;叫“站起來!”方站起來,又站起來,鞠了四個躬,停了下來。文武百官手舞足蹈,三呼四拜。禮儀部宣布:“儀式結束!皇帝起身出殿,禮部官員捧著聖旨,交給使者,官員卻告退了。& lt/P & gt;& ltP & gt梁明靖六年(1527),詔書修改。路宏官方設置了壹個寶箱,錦衣衛在奉天殿東側設置了壹個雲蓋板,承天門上設置了另壹個雲蓋板,午門外設置了壹座彩橋。承天門上還設置了閱案。數百名官員站在寶座前,皇帝加冕入座,國子監的官員拿著詔書站在寶座前。關白入班,拜了四拜,出到承天門。儀式正式開始時,國子監官員將聖旨授予禮部官員。禮部官員手持上諭於雲盤案上,雲蓋由壹校尉執之。壹群人從寺廟東門出去,把聖旨放在午門外的花花綠綠的轎子裏。官階以上的官員,侯、伯為首領。與洪武年間迎詔承天門,念頌拜的儀式相同。禮部官員閱後,將聖旨呈上錦衣衛,放入雲箱中,用彩繩將雲箱綁在龍篙上,下了承天門。官文不記下,放在龍亭,敲鼓護送到官文,交給使者頒布。
以上是發布詔令的儀式。迎接詔令的儀式是怎樣的?洪武年間,對這壹環節也有禮法規定。每壹個派出使節宣讀詔書、接收詔書的部門,都要準備龍庭,進行禮儀儀式和鼓樂,出墻迎接。送聖旨的使者下馬,將聖旨放在龍亭中,向南而立,聖旨署官員身著朝服,五拜。然後,官員和樂隊為領袖,信使安裝。
然後龍婷壹起來到了鞏義衙門。軍官們先進到正門,按照“文吳棟Xi”的原則在大廳裏排好隊,等待龍婷進門。龍庭到了,拜了四拜。使者進屋後,將龍廷的書信交給了占都宮。湛都宮把他們跪在地上,走到閱案前讀信。看完,貼聖旨
也是大使,還是龍亭的老朋友。官員們四拜,手舞足蹈,高呼口號,然後四拜,結束儀式。司頭走到龍亭前,跪下請皇帝鞠躬行禮。欽差鞠躬答曰:“聖弓有福。”所有官員都退休了。
散了,換上禦袍,穿上官服迎接,招待使者,見面時雙方互敬二拜。
所有的欽差大臣,無論是官員、士兵還是普通百姓,見到他們後都要立即在路邊跪拜,等到聖旨車隊送來,才可以起身。
以上是對發布和接收詔令儀式的總結。除了詔令,皇帝發布的命令還有其他形式,如救符、丹符、詔令等。這些文件大多不公開交流,所以沒有隆重的儀式。
到了清代,詔書先是用滿文、蒙文、漢文書寫,後改為滿文、漢文。太和殿內有黃蓋、雲盤、詔令、黃案;午門外備龍庭、香庭;在天安門廣場,壹個金色的風被預制在建築物的入口處,壹個宣傳平臺被建在東面。內閣學士拿著壹封信,封了國璽,放在黃案上。皇帝進入太和殿,王公大臣敬禮,大學士手持聖旨,在殿槽下交給禮部大臣。大臣們跪下,在單筆的聖旨上展示。行禮完畢,將聖旨裝入雲盤,用黃蓋蓋好,禮部宮從中路將雲盤取出太和門,官員從行到午門,將雲盤放入龍庭。龍婷來到天安門廣場外的橋南,取出雲盤,放在高臺上的黃色箱子上。文武百官按等級站成壹行向北,念宮。官員們跪下來聽趙璇講話,先念滿文,然後念中文。讀完之後,所有的官員都跪下磕頭九次。在聖旨中,官員將聖旨裝上壹朵雲,用彩繩系好,從天安門廣場樓上的金風口垂下。這位官員沒有拿著塔下有雲的聖旨,放在龍亭。拱衛龍庭出清門,不做。禮部尚書帶領下屬王闕(朝廷)拜香案,迎接聖旨大典。不符合後的聖旨,用黃抄本進行印刷,下發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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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儀表。這裏所謂的上表,不僅包括表格,還包括筆記、奏折、書信、印章、標題、書籍、急件等文字。各種文體的寫作風格和體裁都屬於文章學或文體學的討論範圍。這裏只描述壹些王公大臣、官員向皇帝或皇太後致辭時的禮儀。至於播放的不同文體格式,只在涉及禮儀內容時配以說明。鑒於明代禮儀具有上承唐宋,下啟清朝的特點,其法規體系對漢族封建王朝具有重要的典型意義。我們以明朝的儀式為例來總結壹下。
到了宋代,大臣上表,大致情況是這樣的:宮廷侍衛設在朝廷旁邊,文官在東,武官在西,相對領先;把秘書處設在大臣們的北面。禮部官員舉表入案,書令離柱,立於南。是不是郎中把表給了刺史,刺史在表上打皇帝。每當有大朝臣時,宰相就帶領文武百官、各國將領、道士和尚、民間老人等。去東門祭奠手表。識表官跪表給宰相,宰相跪表給內閣門使,內閣門使給金童司,金童司給皇帝。到了宋代,大臣上桌,必須有壹個重要大臣作為“桌頭”,也就是桌頭。有人認為太子三司應該是臺長,也有人認為臺長應該是仆射,最後決定以仆射為臺長,因為他是百官之師。
明代有入表、入玉樹、入書、賀表、謝表等多種形式。,非常詳細和具體。首先說說計價器。
明初定制,王宓遇上鄭丹、冬至日、聖誕節三大節日,陳設都是提前準備好的。準備工作就緒後,藩王將加冕就位,拜四拜,跪在香案前,入席,復位,拜四拜,舞三拜,喊三拜,再拜四拜。它的官員也穿著皇家長袍,向全班敬禮。如果是進入女王的餐桌,除了不跳舞,叫山儀式也是壹樣的;若入皇太子席,國王穿皮衣,行人拜。
在每壹個衙門裏,都有數百名官員在桌上擺筆記,但只有規定,沒有儀式,在洪武和洪武之間決定。入席的前壹天,衙門和鞏義附近的街道裝飾壹新,官員們在這個衙門休息。入席當天上午,在庭中設壹龍庭,在露臺上設禮儀儀式和鼓樂,龍庭前放壹桌註案,案前設壹桌香案,龍庭東為表註官。鼓初,眾官穿上禦服,然後嚴整。頭領到香案前,在桌上蓋了官印,放在桌上,然後退下。鼓聲三嚴,各官入班,四拜,頭至香案前,贊官叫“跪”,眾官跪下,壹個執事跪至頭,那頭跪至表官,表官跪取之,放於龍亭中。頭向後,軍官們拜四次,舞三次,喊三次,拜四次。鑼鼓在前引,儀仗隊在後,鼓樂在後,官員在後,入席官員和龍廷在後。來到郊外,龍庭朝南,儀仗鼓樂如上排列,文武百官肅立,衙役從龍庭中取出表來,交給入表官,入表官立即接過表,騎馬向內廷而去,眾官歸。
明朝規定了出入境的人數、程序和日期。比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決定皇帝生日,京城外五品以上的衙門,只入表;鄭丹、溫特至日、上地彪文、中公文健和東公文健各壹人。地方省級衙門,誰的表送誰的。
把它送到儀式部。各州的文具先交給政府,再交給布政司,最後交給禮部,禮部把全國各地進口的文具做壹個分類目錄,上報皇宮的皇帝、皇後、王子,把所有的文具都贈送出去。
演講者說,教會正在順利進行時,突然爆發了內部紛爭,教會因禮儀上的分歧而受到很大影響,這不是教會的不幸。事實上,這個問題的起源始於耶穌會士最初進入中國的時候。耶穌會士利瑪竇為了宣揚道教,試圖迎合中國固有的風俗習慣,所以先穿了壹身和尚服,以為這樣可以不受中國人歧視。後來他意識到和尚不被社會重視,就換了壹身儒服。在利瑪竇看來,所有不妨礙基督教根本信仰的習慣都是可以容納的。所以在神的稱號和尊孔祭祖的問題上,他不是很固執。因為當時基督教剛進入中國的時候,很難決定宗教中使用的術語。上帝的名字最初被音譯到德烏斯,因為找不到壹個新的專有名詞。過去,伊斯蘭教、猶太教、景教等。所有人對此都有困難。所以利瑪竇壹開始用了“神”這個詞。後來,他從中國的古籍中看到,天或神的名稱是中國古聖先賢用來指天地之主的,於是改變了原意,用天或神來代替神。後來我讀了朱對天的解釋,說天只是壹種義:就是說,上帝不壹定是天地的唯壹主宰。他也用上帝或神。這就導致了後來的爭論,就是有壹批人主張只能用神,不能用天和神。耶穌會士認為三者不妨並用,因為中國古人以此為天地之主。人們饒有興趣地討論了這個問題。後來新教基督教的《聖經》翻譯也會發生同樣的討論,有人主張用上帝的話代替上帝。時至今日,壹些聖經的封面上仍標有“上帝”或“神”的字樣,表示上帝在本書中被翻譯為“神”或“上帝”,但並不像當時的天主教那樣嚴重。第二個問題是:祭祖敬孔是罪嗎?基督徒是絕對不允許參加的嗎?這種禮儀有什麽宗教意味嗎?還是即使傳教士認為自己有罪,基督徒依然可以憑良心審判?因為這是中國幾千年來流行的習慣,如果要徹底拒絕,必然會在傳教中遇到很大阻力,大多數人會把基督教當成中國家族主義和國家觀念的破壞。利瑪竇曾經對這個問題采取了妥協的辦法,認為基督徒認為這只是壹種禮遇,表示敬仰和孝順,不如讓他遵從。這原本是不得已而為之。但當時也有壹些耶穌會士反對,比如龍華閔,曾經禁止祖先崇拜和孔子崇拜,認為這和佛道中的偶像崇拜沒有區別,與天主教教義相悖。
再次,關於壹些零碎的問題,比如:基督徒是否應該賠錢,參加請人見神等活動?或者壹個祖先是非基督徒的基督徒,是否適用基督教儀式?或者牧師給女人洗禮,可以免去中國習俗中被認為不合適的禮儀嗎?這些小問題與上述問題相關,是附屬的,不是主要的。因此,正是前兩點成為了這場辯論的中心問題。自從十七世紀外界對教會的壓迫減少後,內部就有了爭論。這樣壹來,從兩派的不同意見,到派系之間的嫉妒,在國際方面就更有影響力了。不僅遠東的傳教士參與了兩條戰線,就是歐洲教會也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在華耶穌會士大多支持利瑪竇的主張,而道明會和方濟各會則持反對意見。1631年,壹位多米尼加傳教士到福建傳教。當他看到耶穌會士被允許祭祖敬孔時,大為不滿。就連方濟各會也把這個問題報告給了菲律賓第壹城市馬尼拉的大主教,大主教又把這個報告送給了教皇奇爾彭八世,那是在1635年。教皇壹方面派員調查,壹方面耶穌會士向教皇求情。到1638年,大主教撤回了他的投訴。
多米尼加人,名叫莫拉萊斯,1633年來到中國,1637年被迫離開中國。他從壹開始就反對耶穌會。到了歐洲之後,1643年,我把這個情況告訴了傳教士協會,提出了17個問題來攻擊耶穌會士。有幾個重要的,比如:
傳教士給女性洗禮時可以取消塗油儀式嗎?
可以讓中國人付30%的利息,靠借錢生活的人成為基督徒嗎?我可以繼續我的基督徒生涯嗎?
基督徒可以捐錢給迷信的東西嗎,比如迎神運動會?國家舉行祭祀時,基督徒可以參加這個儀式嗎?基督徒可以參加祭孔儀式或其他葬禮嗎?基督徒可以稱孔子為神嗎?妳能在禮拜堂裏放壹個類似“萬歲”的題詞或牌匾嗎?
作為傳教士協會討論的結果,並征得教皇伊諾克第七騎士的同意,1965年9月12日頒布了禁令。該命令規定,在另壹項決議作出之前,必須暫時遵守這項禁令。在中國的耶穌會士自然對這個決議感到非常驚訝,並決定向當局提出他們的觀點。因此在1651年,壹位名叫衛匡國神父的代表被派往羅馬進行解釋。他們認為馬來人從未對他們的制度有過正確的理解。魏氏於1654年抵達羅馬,並將耶穌會士的聲明送交“異教宗教裁判所”。經過相當的考慮,教皇亞歷山大在第七世裁定,允許耶穌會士做他們認為的事情,允許基督徒自己決定在這個範圍內的事情,不考慮迷信的禮儀和葬禮,只要不幹擾他們的根本信仰。這個命令是在1656年發布的。從表面上看,這似乎與1645年發布的命令相沖突。其實只是暫時的,沒有絕對的把握。多米尼加議會對第壹秩序不滿意,馬來人壹度提出質疑。此時馬史已經去世,帕蘭科跟著馬史問教廷:要不要取消1645年的法律?1669年,教皇格萊瑉給他回復了壹份文件,說這兩部法律都要根據情況遵守,這似乎讓耶穌會士贏了壹點。
第二次教難發生時,各省的教士都被囚禁在廣州,包括耶穌會士、道明會士和方濟各會士。耶穌會士人數最多,是合作的好機會。他們花了40天時間充分討論教會的方方面面,* * *壹致解決了42個問題,其中壹個就是“遵守1656年的法律”。決議做出後,和祭司們壹壹簽字,共同遵守。然而,多米尼加壹個有名的納瓦雷特無法同意,逃到澳門,乘船返回歐洲。他在歐洲發表了壹些著作,對耶穌會士進行了很大的攻擊,所以當時的耶穌會士不僅在天主教上攻擊他,在歐洲也攻擊新教基督教。然而在中國,情況就不壹樣了。所有方濟各會的奧地利教眾都附和耶穌會,也就是道明會站在反對的立場,有的還為利瑪竇當時的處境辯護。只有福建主教邁格羅特對耶穌會制度大為不滿,壹些法國耶穌會士對曼表示同情。滿清主教曾發布命令,禁止應用耶穌會制度,禁止稱神為天或神,禁止在禮拜堂懸掛寫有“藍天”字樣的牌匾,認為教皇1656年的法令沒有責任遵守,並指責衛匡國毫無根據,因此絕對不允許他的教區居民自由祭祀孔子和祖先。因為如果不把這些歪理邪說從禮拜堂裏清除出去,就無法讓信徒們全心全意地崇拜上帝,傳教士也無法把基督的教導和中國古籍裏的教訓結合起來。我們要註意,基督教所說的上帝,是創造宇宙的主宰。為了執行這壹命令,他果斷地驅逐了兩名耶穌會士,引起了耶穌會士的響應,引起了很大的沖突。於是,他派了兩個神父,分別叫蓋梅納和查莫特,到歐洲請求重新審核教皇以諾的第十二騎士爵位。1697年,教皇將原始案件提交給異教徒宗教裁判所進行研究。這個問題已經成為宗教界非常感興趣的壹場辯論,關於這場辯論的許多書籍壹度出版。壹位名叫萊布尼茨的基督教新教哲學家也為耶穌會寫了壹本辯護書。直到17000年,巴黎大學神學系教授發表宣言,不贊成耶穌會士的想法,批評耶穌會士的書,普通人的目光才被轉移。
由於這個問題在歐洲引起了很多麻煩,羅馬教廷組織了壹個委員會來研究這個問題。沒有耶穌會士參加這個委員會,以便有壹個公平的解決方案。這時,在華耶穌會士不得不問康熙帝,祖先崇拜和孔子崇拜是否包含宗教性質。康熙皇帝於1700年11月30日正式宣布,中國的祭祖和祭孔只是壹種紀念他過去善行的崇敬禮儀,沒有宗教性質。然而,反對耶穌會的人甚至得到了壹個借口,說讓異教徒皇帝做決定,而不是要求梵蒂岡解決關於教會的問題,這真的不合適。這足以激起教皇對耶穌會士的惡感。到了1704年,“異教徒宗教裁判所”被印刷成官方文件,由教皇克萊門特·Xi批準並於11月20日出版。其規定包括:禁止稱神為“天或神”。
禁止在禮拜堂懸掛寫有“藍天”字樣的牌匾。基督徒被禁止崇拜孔子和祖先。
牌位上嚴禁有靈魂等字樣。教廷決定派遣特別代表調解東部的爭端,因為它想執行這壹官方文件,並害怕任何不利影響。因為當時馬拉伯也發生了同樣的事件,這位代表必須敏感而努力,不僅要讓神父和當地信徒滿意,也希望中國能理解教皇的法令。很難找到壹個肩負如此重要使命的候選人,最終查爾斯·梅拉德·德·圖爾農主教決定帶著這條法令來到中國。首先,我去了印度,我打算在那裏解決馬拉巴的爭端。結果我向博茨瓦納主教和耶穌會士反對,沒有效果。1705年4月在廣州,12月4日在北京。耶穌會士對他的任命持懷疑態度,因為這些傳教士壹生都在中國工作,建造了許多房屋。現在他們被壹個不了解中國情況的年輕人統治著。當然,他們不能表現出很大的服從。康熙皇帝壹開始很客氣。後來,這個年輕人的代表站在反對皇帝的想法。他不能屈服於康熙之前頒布的聖旨,這讓康熙大為不悅。他命令他盡快離開首都。多羅不得不離開北京,抵達南京。於是康熙皇帝於1706年12月頒布了壹道聖旨,規定所有傳教士除非獲得朝廷批準的印票,並被允許遵守中國的禮儀,否則不得在中國傳教。
多蘿西主教聽到這個命令,想到自己的使命,在南京宣布教皇的命令,加上自己的解釋,譴責那些用上帝和天堂的名字,用那些石板來表示雲彩的人。並表示任何違反這壹禁令的人都必須被逐出教會;這顯然是反對康熙皇帝的。因此,壹些法國牧師因不服從康熙皇帝的命令而被驅逐出境。只有大多數奧斯汀和耶穌會士接受了皇帝的話,但他們希望在未來要求教皇修改多蘿西的宣言。因為多羅的反抗,康熙皇帝把他送到澳門看管,同時在耶穌會士的提議下,派了兩個神父到羅馬,希望改變多羅在南京的宣言和1704年的法令。多羅被囚禁在澳門,澳門主教造反,但多羅仍然鍛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