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ayapitaka
因為三藏活在世間,佛陀的教法才能活在世間。三藏在哪裏?藏語、經典藏語和藏語的法律。
現在來說說法集。維納雅皮?Aka)是巴嘎瓦(佛陀)為弟子們制定的戒律、教導戒律和生活準則。
《上座佛教法集》按緬甸版本分為五卷。第壹卷叫Balacchi Coffee(pārāJi ka);第二卷叫做“Bhagitiya”(pācittiya)。這兩部分統稱為“凈粉”(Sutta-vibha?Ga),解釋兩個比庫和比庫尼的《巴蒂莫卡》。這兩卷集中在“vāritta”上,即佛陀做出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比如不殺生、不定時吃食、不收錢等等。第三卷叫《Mahāvagga》,第四卷叫《Cullavagga》。這兩卷* * *有22章(khandhaka),重點是應該做什麽,叫做“寫”(cāritta)。比如有人要求出家,如何讓他出家;袈裟如何裁剪、縫制、保護;對於碗裏的食物,哪些是允許的,哪些是不允許的;住宅應該怎麽建,哪些允許,哪些不允許;僧人應該如何念咒等等。第五卷叫“Parivāra”,相當於附錄。壹個* * *,有19條,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了之前戒律的內容。法藏是三藏之首,所有比庫、比庫尼都要認真學習研究,切實遵守。
佛經
佛經是佛陀及其弟子的言行錄。座位上有五個* * *經,分別是長部(D和Dīghanikāya)、中部(Majjhimanikāya)和對應部(Sa?Yuttanikāya),“增枝”(A?Guttaranikāya)、“小部”(Khuddakanikāya)。
1.龍部(d和dghanikāya)。因為藏經篇幅比較長,所以稱之為“龍部”。* * *包含34個經文。
2.中間(Majjhimanikāya)。因為《藏經》篇幅不短不短,是中等,所以稱之為《中央》。* * *包括152經典。
3.對應部門(Sa?yuttanikāya);對應的意思是按照內容分類,比如佛陀所說的五蘊、六處、境界、四聖諦、緣起,都歸在壹起,所以叫對應部。壹個* * *有56個對應,7762個經書。
4.“增加分支”(A?guttaranikāya).Uttara的意思是增加和改善。答?Ga是部分和分支。添加分支的編輯方法和普通數字壹樣。佛陀所說的“壹法”都是編在壹起的。和“兩法”壹起,“三法”壹起。比如“兩法”:停、觀、名、色等等。“三定律”有三種:苦、樂、不苦、不樂;三界:欲、色、無色。從“壹法”到“十壹法”,“增支”有十壹集。這是佛陀所說的與數字有關的經文的匯編,* * *包含了9557個經文。
5.小部(Khuddakanikāya)。這裏的“小”不是指空間小,也不是無足輕重。它的本意是內容比較復雜,除了前四部以外的經典都收錄在這裏了。比如法語句子,如果要編前四部分,不知道該編哪壹部分,就編在小部分。《小布》共有15個部分,分別是:肖勇、法句、子說、史茹語、京姬、天宮物語、鬼故事、姐姐、姐姐、本生、史燚。小不點是五經中最重要的,不屬於前四書的都屬於小不點。在緬甸,米林丹文,引進和藏文翻譯增加成為18。
關於西藏
《論西藏》(Abhidhammapi?Aka)理論(abhidhamma),古音譯為“Abidharma,阿毘達磨”。現在所說的“阿比達摩”屬於西藏部分。
“阿比達摩”是什麽意思?Abhi的意思是“壹流的、非凡的、傑出的”。佛法就是“法”的意思。法律有很多含義,有時指“壹切”,例如,壹切法律;有時指“有為法”,如壹切法皆因生;有時指“法之緣、法之界、法之所、善法、佛之教法”等等。所以“法”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含義。這裏的“法”是指真正的教法,尤其是佛陀所教的法。
《論西藏》是對巴嘎瓦教學法及其精髓的準確而系統的分類和闡釋。西藏上有七* * *是上北布佛教南傳,合稱“上北布七論”或“南傳七論”,即:、分結、人設、論事、雙、帕塔那。
1.姬發(Dhammasa?嘎?ī)。佛法就是法律,薩?嘎?聚集在壹起。這個理論是整個西藏理論的根源,它廣泛地討論了各種方法。
2.“分開”(Vibha?ga).維布哈?Ga的意思是分開解釋。在這壹理論中,蘊涵、場所、邊界、根源、真理等法律意義分為Suttanta-bhājaniya、Abhidhamma-bhājaniya和question (Pa?Hapucchā)三種方式討論。《精典》就是把蒼井的內容羅列出來討論,然後用理論的方式分析,再用問答的方式反復選擇。
3.在邊界上。按問答排列,按內涵、地點、邊界討論壹切規律。
4.《人民設施》(Puggalapa?atti).普格加拉是壹個人;爸?Atti是壹個概念。這個理論主要討論不同種類的人。
5.關於事物(Kathāvatthu)。這個理論是莫伽裏布塔·提薩在第三集的時候寫的,目的是為了反駁第壹個咖啡王時期流行的邪見。當時很多外道冒充比丘,混跡於僧侶之中。因此,莫嘎裏·帝子斯長老在三藏集會時提出了這壹理論,並痛斥當時的各種邪見教。
6.山中。目的是消除各種名稱術語的歧義,然後解釋它們的正確用法。因為這個理論提出的問題都是壹對壹的討論,比如:“所有的善法都有善因嗎?壹切善因都是善法嗎?”這樣提問,叫“雙”。
7.帕塔那(Pa?哈拿)5 .這個理論是《論西藏》中最重要的壹個,傳統上稱為“大理論”(Mahāpakara?答.這個理論不同於前面的六個理論。前六種理論側重於對各種法律名稱的分析,而這壹種則以二十四條邊的方法貫穿所有法律。緣分就是條件和關系,把上面說的所有方法都聯系起來。如果把前面幾章討論的方法比作珠寶,帕塔納用二十四棱金線把所有的珠寶串在壹起,那麽它的價值和意義在這裏就顯得彌足珍貴。釋迦牟尼佛的正統傳承把這壹理論作為佛陀擁有壹切知識和智慧的證明。因為這個理論很復雜,所以我們必須先熟悉前面的理論,才能理解。它屬於組織法,是對前幾章提到的規律進行整理和整合。
西藏的起源
上座的佛教認為“阿比法”就是佛陀所說的。為什麽?因為“阿比達摩”不屬於弟子的範疇,而是屬於佛的境界。在姬發的註釋atthasāLinρ中提到,佛陀在覺悟後的第四周,坐在菩提樹附近的Ratana-ghara,視察“Aphida”。這裏所說的寶庫,並不是用寶石建造的房子,而是當年佛祖拜訪“阿菲達”的地方。跋加瓦從姬發這裏開始反思和思考。當他反思前六個理論時,他的身體沒有發光,但當他反思第七個帕塔納時,他的身體發出了非常強烈的光。這些燈有六種顏色,即藍色、黃色、紅色、白色和橙色,以及這五種顏色的混合。因為這證明了巴嘎瓦當時正在冥想非常深奧的佛法,佛陀所擁有的所有智慧都可以在帕塔那得到最好的體現。我們現在看到壹些佛像的背光燈發出的這些顏色的光,呈現出藍、黃、紅、白、橙以及這五種顏色的混合色,現在佛教使用的六色教旗就是根據這個典故設計的。
佛陀發出六種顏色的光。
佛教六色教學旗
上座佛教正統傳承認為“阿比法”是佛陀教導的,也認為佛陀並沒有直接向他在人間的弟子揭示,而是在三十三天(Tāvati?Sadavaloka)。
開悟後的第七場雨,佛陀在第三十三天安頓下來,坐在黃石座上(啪?Ukambala- silāsana),花了三個月的時間【相當於人間】從壹萬個輪回的世界裏,向所有的天界人和梵天人展示“阿比達摩”。當時的主要聽眾是已經死亡並在圖希塔化身的佛陀的母親Mahāmāyā。他現在已經不是女人了,而是男天子。
讓我們看看這幅畫。佛陀坐在三十三天界壹棵珊瑚樹下的壹個黃色石頭基座上,展示“阿比達摩”。那時,來自壹萬個周圍世界的所有天堂都來聆聽。
佛陀宣揚“阿比達摩”時,會到烏塔拉庫魯去討飯,然後坐在安諾塔達哈吃晚飯,再去坎達納瓦納白天居住。到時候佛法老了就去那裏履行弟子的職責。之後,佛陀會簡單地向他展示在天上講的佛法,並說:“莎莉,我講了這麽多佛法。”就像站在岸邊指著海洋,佛陀向沙力子長老傳授了阿比法的教義,沙力子長老是第壹個證明明白智慧沒有壞處的弟子,而沙力子長老可以用幾百種、幾千種甚至十萬種方式解釋巴嘎瓦的教義。老沙立子每次從導師那裏學到要領,都傳給他的500名比庫弟子,從而建立了“阿比達摩”的傳承。
有三種不同教法的“阿比達摩”:佛陀在三十三天內揭示了詳細的方法,這是最詳細的教法。後記嘎瓦把壹個簡短的方法告訴了沙力子長老,因為長老可以毫無阻礙地理解。沙立子壹直都是教給弟子的,用的是壹種中等的方法,也就是模糊的教學法。
因為我們能把各種色法、心法、心法分析得如此精妙細致,用精確的語言表達出來,這就不是弟子的範疇,而是佛的智慧領域。因此,傳到南方的佛教認為“阿比達摩”起源於佛陀。佛陀向沙立子長老揭示了“阿比法”的本質,現存的《阿比法藏》是沙立子長老對這壹本質的進壹步闡釋。
佛陀在世時,出現了阿彌陀佛(Mātikā)之母的理論。在經典中,我們經常看到佛陀在世的時候,有幾種專門念經的人,比如念經的,念經的或者只念到壹部分的,比如念到中間部分的,念到相應部分的。還有壹種執母,就是念誦阿彌陀佛大綱的“執母”(Mātikādhara)。佛陀在世時,阿比法主要以講母的形式傳播。在第壹集裏,理論之母被編在“小部分”6裏。直到阿壽時代的第三部集,七部論才最終定型,編成《姬發》、《離別》、《界限》、《人的設施》、《論事》、《爽》、《帕塔那》。阿拉罕·馬欣德傳播到獅子洲的西藏理論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