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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歐洲殺害女巫有多殘忍?

大家好,我是學歷史的。

妳會被折磨得薄如羽翼,陽光會穿透妳的身體。

在這幅19世紀木刻畫中,壹個被視為女巫的年輕女子將面臨僧侶們全方位的“審視”和“質詢”。這個可憐的人在被剝光了所有的衣服後,會受到各種各樣的折磨,直到旁邊的記錄員誘使她說出僧侶們想要的供詞。僅圖中所示的刑具就有指枷、烙鐵、提琴枷、鏈枷、腳鐐、鉗子,還有壹部分恐怖的肢體擔架(右圖)。在她懺悔後,她可能會被仁慈地絞死或斬首,或者她可能會被處以火刑,作為壹般女巫的歸宿。

海因裏希·克雷默(Heinrich Kraemer)和約翰·斯普倫格(John Sprenger)這兩位來自德國的多米尼加著名僧侶合寫了壹本精彩的書《Malleus Maleficarum》。這本書的全名意思是“就像最強大的長矛壹樣,malleus maleficarum將對女巫及其異端邪說給予毀滅性的打擊”。

我們來看看《malleus maleficarum》這本書是如何宣傳女巫的。上面寫著:

(女巫)他們會召喚冰雹和有害的風暴和閃電;人類和動物的不育癥;魔鬼說什麽就做什麽,把孩子殺了或者吞了。(他們)把載人的馬逼瘋了;它們可以在空中把自己從壹個地方運送到另壹個地方...

他們可以迷惑法官和宗教法官,以免傷害他們;他們不僅讓自己保持沈默,還讓遭受酷刑的其他人保持沈默...

女巫們在每年的午夜聚會上聚在壹起,向撒旦發誓她們會盡最大努力殺死盡可能多的3歲以下的孩子。他們會親吻魔鬼的屁股以示協議達成,然後開始他們的終極暴行(即肆無忌憚地烘烤和吞食嬰兒)...

這幅畫中,左邊三個即將被燒死的女巫口中飛出壹個惡魔,畫的後面還有壹個即將被仁慈斬首的女巫。

不管今天的歐洲如何自封,中世紀的歐洲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代之壹。充滿了人與人之間的血腥殺戮,尤其是男人對女人的殺戮。可能只是因為壹個女人身上的胎記,或者鄰居的惡意舉報,就會引來各種超乎大家想象的殘酷懲罰。

以史為鑒,我們在下面的討論中會盡量避開壹些特別殘酷黑暗、容易引起不適的真實案例,只舉幾個史書記載的殘酷案例。

“惡魔印記”是壹個非常空洞的概念,解釋權屬於以鏟除女巫為樂的僧侶。

當遇到壹個可疑的女巫時,這些僧侶首先剝光受害者的衣服,剃光她的頭發,並在她身上尋找所謂的惡魔標記。

在和尚看來,疑似女巫身上的胎記、痣、痣都是壹種妖痕。如果嫌疑人有六個手指,耳朵比別人尖,虎牙比別人長,基本可以斷定對方是個女巫。

如果壹個疑似女巫的人很幹凈,找不到任何所謂的妖痕,那對方是無辜的嗎?

可惜的是,即使出現這種情況,他們也會理直氣壯的聲稱那些痕跡是隱形的,有隱形痕跡的皮膚不會感到疼痛,即使被刺破也不會出血。

於是為了找到所謂的隱形印記,僧侶和修行者用大鐵針反復刺在疑似女巫身上的每壹寸皮膚上。當受害者的皮膚在某個地方已經完全神經壞死而再次被刺時,他並沒有感到疼痛。於是這些修士會成功的宣布找到了隱形惡魔印記,然後互相宣判對方是女巫,並處以死刑。

上圖是可伸縮的尖刺,它的名字叫做刻薄魔女刺。

後來,這種方法變得更加隱蔽。僧侶們發明了壹種可伸縮的針灸療法。在外人看來,那是壹根很尖很長的針,刺入了壹個疑似女巫的皮膚,但實際上那根鐵針在接觸到皮膚的時候就縮進了手柄裏。這樣,被懷疑的女巫自然感覺不到疼痛,於是被判定為真女巫。

如果修士抓住了妳的鄰居,認定她是女巫,妳千萬不要以為壹切都好,這往往是大規模悲劇的開始。

1611 4月7日,在德國壹個名叫埃爾文的村子裏,壹名70歲的老婦人在不知道自己是否灑了聖體還是什麽的情況下,因褻瀆聖體而被捕。

這位名叫芭芭拉·魯芬的老婦人恰好脾氣不好。她不僅罵丈夫,還得罪了很多鄰居。於是老兩口壹吵架就被老頭罵:“妳個巫婆……”,還被鄰居舉報當證據。

隨著消息的傳開,越來越多的人指責她是女巫,甚至包括老太太的兒媳婦。

經過多日折磨,拒不承認自己是女巫的芭芭拉·拉文終於改變了主意。

錄完口供後,她於5月16日被斬首並焚屍。但芭芭拉的死只是開始,修道士們根據芭芭拉的供詞開始抓人。

到1661年底,德國小城埃爾文已經進行了多達17次大型女巫處決儀式,超過100名男女巫師被處決。

到1662年,已經有超過150的精靈根族人成為獵巫的犧牲品。

另壹部“傑作”如何發現女巫的插畫,作者是“英國獵巫人”馬修·霍普金斯。

壹般來說,審問女巫的時候,流程是這樣的。

女巫被“審查”後,審訊者問:誰引誘妳成為女巫的?

驚慌失措的審訊人員回答:沒人引誘。

所以法官記錄下她是自願成為女巫的。

接下來就是刑訊逼供,然後法官通過減輕處罰或者減少死刑來誘導受害人舉報巫幫。很少有人能避開這種誘惑,而在受害者供出所謂的“共犯”後,法官以更換法官或其他理由拒絕承認承諾,稱這些所謂的女巫是壹起被送上火刑柱的。

在上面提到的精靈根女巫事件中,壹個女人供出了29名同夥,另壹個女人供出了24人。顯然,這些名單上的人很少有人能逃脫。

所以,生活在中世紀的普通歐洲人簡直就是生活在地獄裏。即使是在歐洲中世紀前兩千年仍處於奴隸制的中國西周,在正常年份也很少發生如此大規模的涉及普通民眾的事件。

獵巫運動是近代歐洲壹場聲勢浩大的社會運動,主要發生在公元15世紀至17世紀。在這場運動中,有5萬多人被迫害為女巫,而被迫害的女巫中有80%是女性。

這壹時期恰好是歐洲中世紀和近代歐洲的重要過渡時期。各種社會矛盾和經濟矛盾,再加上女巫和基督徒矛盾頻發,慢慢造成了社會動蕩。這壹活動主要始於文藝復興時期,在宗教改革時期達到高潮,啟蒙運動後逐漸消失。這場運動的主要來源是壹本名為《malleus maleficarum》的書。數以萬計的無辜者被處決,各種刑罰和各種酷刑手段在這場運動中應運而生。他們視人命如螻蟻,手段極其殘忍。

10月29日,1485,10,壹場巫術審判在因斯布魯克市政會議廳舉行。這裏有壹個叫克萊默的人希望在這個地方發動壹場女巫大清洗,被告是壹個叫海倫娜·舒柏林的女人。因為這個女人很彪悍,長得像個女人,她曾經詛咒過克萊默。另外,因為她通奸未遂,用毒藥(巫術)殺人,所以這個女人就成了邪惡的代表,被送上法庭受審。壹旦她的罪行成立,就會有多項指控,也許獵巫運動會提前開始。但克萊默在這次試驗中失敗了,但面對失敗,他似乎有壹種執念,花了很長時間寫了壹本《malleus maleficarum》,歷數女巫的種種惡行。而《malleus maleficarum》的完成,成為了獵巫運動的前奏,也是這場血腥屠殺的開始。

他們相信女巫會通過邪惡的超自然力量用巫術傷害他人。除此之外,女巫還會做出很多道德敗壞的事情,比如淫亂、殺害兒童、食人等等。他們是魔鬼的代表。16世紀,《malleus maleficarum》流傳甚廣,各個部門似乎都以這本書為範本和依據,開展獵巫活動。任何女人只要被當成女巫,基本上只有死路壹條,因為沒有人會同情壹個好色的食人惡魔,當然民眾也敢直言,而且他們認定女巫的標準超級搞笑,只要妳身上有痣有痣就行。

當然,被認定為女巫的人也難逃懲罰。對於坦白的人,可能會寬大處理,死得痛快。比如他們承認殺了孩子,吃了人肉,不承認的更殘忍。有的會被絞死,有的會被斬首,有的會被用作牧師發泄情欲的工具然後被處死,有的會被燒死在火刑柱上直到化為灰燼,有的刑罰甚至比清朝的十大酷刑還要殘酷。

借助這句話,中世紀的歐洲興起了壹股狂潮,那就是“獵物運動”,又稱“獵巫運動”。當時很多所謂的學者都認為女巫用嬰兒提煉“魔鬼的油”。他們願意為魔鬼服務,是他的仆人。他們傲慢、嫉妒、虛榮、貪婪、不忠、放縱和冷血...簡而言之,女巫擁有人類道德的所有負面。為此,我們必須不惜壹切代價,盡壹切可能處決那些該死的女巫。

其實哪裏有女巫,被折磨致死的“女巫”都只是普通女人。他們根本不懂什麽巫術,連魔鬼的臉都沒見過。之所以被認為是女巫,取決於她們的地位。這些被視為“巫女”的女性,要麽是巫醫,要麽是接生婆,要麽是異教徒,要麽是野外喪偶的人。總之,妳是女巫就是女巫,沒有狡辯的余地。就連聖女貞德在生前也被冠以女巫的稱號。那些骯臟的守衛在她死前的三天內瘋狂折磨蹂躪她,將她處女之身徹底塗抹,美其名曰,徹底摧毀她體內的惡魔。

這個幫助法蘭西王子查理七世義無反顧趕走英國人的女英雄,最後被查理七世認定為女巫,以壹萬英鎊的價格賣給了英國人。英國人當著法國人的面燒死了她,在行刑前,他們撕掉了她僅有的壹條破爛裙子,最大程度地羞辱了她。可憐的瓊在英國人停止之前被燒了兩次,幾十年後她的女巫身份才被恢復。

事實上,那些被認定為“女巫”的婦女遭受了難以言喻的痛苦和折磨。劊子手根本不是在處決他們,而是盡可能地折磨他們。他們可以使用任何他們想要的酷刑,因為首領告訴他們“當壹個女巫因為忍受不了痛苦而轉動眼睛時,就意味著她在尋找魔鬼的保護,如果她的眼睛壹動不動,就意味著她看到了魔鬼。”惡魔附在她身上,意味著她有力量承受任何折磨。所以要更嚴厲的折磨這些被魔鬼附身的女巫。如果她不忍心死,那顯然是魔鬼造成的,為了不讓她泄露任何和魔鬼有關的秘密。"

當壹個女人被指控為“女巫”時,無論她是否真的有罪,等待她的只有死路壹條,因為在審判中的每壹個回答、每壹個表情甚至每壹個眼神都被視為有罪的標誌。無論怎麽辯解都是徒勞的,因為領導會認為這是魔鬼在為她辯護。

17世紀,壹本名為《基督徒的回憶》的書曾經描述過懲罰女巫的畫面,其中寫道“施刑者是遠離度假村的監獄中的惡魔,獰笑咆哮,用任何方式折磨那些女巫。我看到四肢分離,眼球掉落,手腳骨折,肌肉纏繞關節,肩胛骨扭曲,受盡折磨。嚎叫聲傳遍了整個廣場,而圍觀者則興奮地大叫,甚至有人親自參與其中,用自己的方式折磨女巫...被告被舉起並放下,旋轉或倒置,劊子手用鞭子抽打他們,用帶刺的棍子敲打他們,用針紮他們,用矛刺他們,用硫磺燒傷他們,用烙鐵給他們烙上印記,用魚油潑他們...總之,壹切都比真正的魔鬼更可怕。天啊,我們真的在和魔鬼戰鬥嗎?”

據不完全統計,在15-18世紀的“獵巫運動”中,有20-30萬被認為是“女巫”的女性被以各種方式殺害。雖然時至今日,燒巫的火焰早已熄滅,但這種殘忍的行為仍然值得反思。文藝復興讓人們看到了新的生活,但獵巫運動卻讓人們陷入了黑暗!

哇,奇怪的烏鴉,騎著掃帚的老婆婆從空中飛過,發出壹陣尖利的笑聲。這似乎是我們提到女巫時想到的第壹印象。但妳知道嗎,在歐洲,從15到17世紀的三百年間,無數年輕女性被打上“女巫”的烙印,死於熊熊大火之中。這是為什麽呢?他們真的認為是女巫給世界帶來災難嗎?並跟隨作者壹探究竟。

首先,我們來大致了解壹下中世紀歐洲的社會背景。在歐洲中世紀,它也被命名為“黑暗時代”。這壹時期,西歐的蠻族紛紛入侵,建立國家。之前的古典文化被宗教色彩濃厚的中世紀文化所取代。宗教權力與王權爭奪控制權,教會淩駕於國王之上。與此同時,14世紀爆發的黑死病也給這片土地蒙上了壹層陰影。在這種背景下,陷入宗教狂熱的人們把這壹切災難都歸咎於女巫的魔法,於是壹場荒誕的殺巫運動就此展開。

他們如何判斷誰是女巫?要麽,是個醜女人。如果她不僅長得醜,還長著鷹鉤鼻,毫無疑問,她是個女巫。或者,懂點藥理學的女人。因為在他們的概念裏,女巫在施法的時候會使用草藥和法術的魔力。他們念咒召喚怪物,任何冒犯他們的人都會被詛咒,痛苦地死去。人們還相信女巫會用嬰兒來提煉能使他們永遠年輕的油,還會引誘正派人成為魔鬼的奴隸。所以,壹些外表漂亮或者行為不符合心目中“淑女”標準的女性,也會被指責為女巫。然後就是養貓的女人,尤其是黑貓。當時人們認為黑貓是通靈的、邪惡的。他們會吞噬人的靈魂,是女巫的使者。所以他們不僅迫害女性,還殺貓。

那麽,那些被誣陷為女巫的女性應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呢?答案基本不可能。那時候人們還會測試自己是不是女巫,但他們用的方法讓人毛骨悚然。他們相信女巫用血餵養他們的怪物,所以他們會剝光他們的衣服仔細檢查,不碰任何可疑的傷口。他們還相信女巫因為魔鬼的力量對疼痛不敏感,所以會用針紮,甚至是眼皮。他們還會把女人的手按進開水裏取聖物,如果幾天後燙傷消退,她們就清白了。或者把他們的手腳綁起來扔到水裏。如果他們沈了,他們是無辜的。如果他們漂浮,他們會被燒死。各種殘酷詭異的檢驗方法,這裏不壹壹列舉。無數女人無法在折磨中幸存。

其實火刑只是殺人手段之壹,但是火刑可以讓更多的人看到。當“女巫”被“正義使者”綁在壹根裝滿柴火的柱子上時,人群歡呼起來,仿佛真的殺了壹個十惡不赦的壞人。當火開始燃燒時,“女巫”發出痛苦的聲音,有人祈禱,有人激動,仿佛火焰就是拯救他們靈魂不上天堂的光。

歐洲中世紀燒死女巫的熱潮,實際上是殺害了無辜的女性,這是壹種野蠻殘忍的行為,也是對女性的壓迫。可見,每當人失去理智的時候,就會變成壹場可怕的災難。

14至17世紀,歐洲陷入了人類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女巫審判”風暴。獵巫史絕對是中世紀被視為黑暗的最重要原因。

在那個愚昧的年代,“處決女巫”相當於最低級的馬戲團情色表演。每當有處決女巫的“好戲”時,往往會引起廟會般的場面。“女巫”受審時,必須接受裸體檢查,以滿足男性的感官刺激。被征收木樁的廣場上也有很多賣食品的商販,像過節壹樣。在1681的壹篇報道中,壹個人因為急著看女巫被處死,從馬背上摔了下來,摔斷了脖子。

14至17世紀間,歐洲每隔壹段時間就會爆發瘟疫和自然災害。在科技匱乏的時代,人們樂於將這些歸結於惡魔和女巫。女巫往往被認為是撒旦留下的情婦,是魔鬼的幫兇。他們會使用神秘的技術和詛咒讓人生病甚至死亡。

女巫的形象出現在10世紀的《主教法典》中。在幾個世紀的口口相傳中,他們的力量越來越強大,邪惡越來越盛。到了晚上,他們騎著掃把或者某種動物,從窗口飛到黑暗裏,趁著黑夜到處害人。

女巫擁有強大而邪惡的力量,這種力量的來源來自於她們的情人撒旦。女巫與魔鬼幽會,加入撒旦主義。女巫和惡魔通常在半夜舉行會議,他們在僻靜的山上和森林深處生火。首先,他們舉行“黑色彌撒”儀式,魔鬼會變成許多形態。儀式結束後,女巫們臣服於魔鬼,最後她們進行濫交群交。

這個無中生有的女巫俱樂部成為中世紀給女巫定罪的重要證據。無數被指控為“女巫”的女性被殘酷折磨,被要求承認參加過女巫俱樂部!

人們的不幸會歸咎於惡魔和女巫。惡魔很強大,很難抓,但女巫就簡單多了,成了最好的替罪羊。

1484年,教皇發布命令:“(女巫)絕不能被寬恕。他們十惡不赦,無恥至極。”這相當於壹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女巫通緝令。教皇頒布法令兩年後,兩位僧侶出版了壹本名為《malleus maleficarum》的書,主要教法官如何辨別女巫。這本書總結了所謂的魔法和巫術。可怕的是對女巫的評判沒有底線。任何被發現和暴露的婦女都將被逮捕,被捕的婦女將遭受酷刑。大多數人最終會被迫承認自己是女巫。

壹些被指控為女巫的人會受到非常惡劣的懲罰,經受殘酷的女巫考驗。在法庭上,犯人會被剝光衣服,全身被剃光,女囚會被吊在法庭中央。壹個人會拿壹根針,紮遍她的全身,尋找魔鬼的蹤跡。如果針上某壹點沒有疼痛或出血,就是所謂的巫征,甚至是女囚身上的疤痕。

另壹種是把壹個被指控為女巫的人扔進水裏。如果她沈入水中,說明她是無辜的。如果她浮到水面,她就被視為女巫,立即被處決。

由於荒謬的指控,許多婦女被當作女巫處決了。1692年2月,美國馬薩諸塞州塞勒姆壹位牧師的女兒得了壹種奇怪的病,表現出昏睡狀態,亂扔東西,尖叫,隨後7個壹直和她形影不離的女孩也出現了和她壹樣的癥狀。牧師邀請醫生來看他,醫生斷言:“他們被巫術迷惑了。”然後這些女孩認出了三個女人,懷疑她們是女巫。這三個女人分別是奴隸、乞丐和不信的女人。

三個月後,被指控巫術的人越來越多,大約200人。巫師的案件繼續增加。夏天,六名婦女被判作為女巫處以絞刑。然而,越來越多的人表現出邪惡疾病的癥狀,越來越多的人被指控為巫術。最後吊死19人,被石堆壓死壹人。

中世紀歐洲對女巫的荒謬證明也導致狂熱的人們對女巫施以私刑。這種草率的執法行動通常由所謂的惡靈受害者組成。在極度的混亂中,“女巫”們被追逐和鞭打,最後在壹陣雜亂的棍棒或石塊中被活活打死。

如果女巫被判悔改,法庭可以更寬大,絞死她;如果她不悔改,她將被綁在火刑柱上活活燒死。

這個對女性來說荒謬而災難性的時代持續了三個世紀。無數女性被隨意貼上“女巫”的標簽,成為宗教狩獵的目標。很多弱小無辜的女性,因為壹句話或者壹個小動作,就被各種殘酷的刑法貼上了女巫的標簽,受盡折磨後被絞死燒死。壹旦被無良之人指責為“魔女”,他們只有面對死亡!

自然界充滿了掠奪性的殺戮,這是自然規律造成的。動物為了生存而殺戮。人類是唯壹違背自然規律的高等動物,因為人類捕殺動物或同類動物不僅僅是為了食物,還有更多意義。人類吃人的殘忍程度遠遠超過自然界所有的殺戮,中世紀歐洲獵殺女巫的暴行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15年到18年的歐洲,出現了壹波“獵巫”風潮。在三個世紀裏,大約有10萬名女巫被處決。這些所謂的女巫只是普通的女人。他們不是真正的女巫。獵殺它們的目的有三:壹是為了減少人口,因為黑死病讓歐洲變得非常貧窮,養不起更多的人,殺女人是當時的選擇;第二,維護宗教權威,基督教治不了黑死病,他們把病歸咎於女巫,所以很多普通女性被當做女巫處死;第三,誣陷女性。那時候窮男人娶不到老婆,就會把自己喜歡的女人認定為女巫,折磨至死。

65438年至0486年,天主教僧侶和宗教裁判官克萊默和西·布蘭奇出版了《malleus maleficarum》壹書,詳細介紹了如何識別、判斷和處決女巫。這本書成了獵殺“女巫”的寶庫,很多守護者都是根據這本書來對付女巫的。事實上,壹旦別人認定妳是女巫,無論妳如何辯解或保持沈默,malleus maleficarum都會認定妳是女巫,並殘忍地處決妳。通常處決女巫的方法是燒死和斬首,即活活燒死或當眾斬首。此外,還有許多用來強迫婦女承認自己是女巫的酷刑。

在酷刑方法的發明和使用上,東西方達到了同樣的水平。歐洲的酷刑不比中國少,殘酷程度是壹樣的。2013年,奧地利作家羅伯特出版了《獵殺女巫》壹書,他在書中寫道,許多無辜的女性因為不堪忍受折磨而承認自己是女巫,最後被殘忍處決。死亡對他們來說是壹種解脫,但活著卻是壹種痛苦。對婦女使用酷刑表明劊子手對自己的信仰缺乏足夠的信任。他們害怕魔鬼和巫術的力量。他們不僅從教堂和祈禱中獲得力量,而且折磨女巫可以增加他們內心的安全感。

德國諾德林根的瑪利亞經受住了62種刑具的考驗,她的堅韌不拔是對諾德林根白色恐怖的根本摧毀。她頑強地熬過了刑具的折磨,用血肉之軀和鋼鐵般的意誌力證明了自己的清白,最終被釋放。2012年6月,德國平反了385年前被迫害的“女巫”,還那些受害者以無辜的生命。事實證明,“獵巫”行為是壹種暴行,是人類自私和邪惡的真實體現。同壹時期,歐洲十字軍多次十字軍東征,殘酷屠殺城市。他們為上帝而戰,其實是為了土地和財富!

所謂的文明,不過是資本家在發現社會穩定發展有利於資本長期發展的時候所制定的遊戲規則...

那個時候的獵巫似乎是把追求時尚和自由的女性當成了女巫!

歐洲中世紀結束於1453年。妳列舉的案例已經到了17世紀,那時候連文藝復興都結束了。真不知道妳寫這篇文章是為了什麽?妳自己對歷史的態度不嚴謹。寫出來的東西除了被別人嘲笑,不會有其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