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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邏輯錯誤重新編程

化蛹2019-05-09

我的第壹堂課,請同學們預習24個邏輯錯誤,防禦機制等等。有些同學不太明白這壹點:我們是來精神上成長的。邏輯錯誤是用來做什麽的?我們不是來學邏輯的。

我想談談這個。

眾所周知,在我這裏,成長的主要途徑是:覺悟。我們在初級課上講過糾纏等等...有些人沒聽過也沒關系。試想,如果壹個人內心糾結,有壹些痛苦和不適,很多時候其實是我們的想法和信念造成的,不是嗎?

這些思想和信念,在這裏,統稱為:思想。他怎麽能這樣對我?比如:他為什麽要這樣對我!再比如:啊,我不夠好...諸如此類。

我們的情緒往往與這些想法緊密相連。所以,意識到這些思想的內容和背後隱藏的邏輯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的內在邏輯相當於我們的思維方式,直接影響我們的心情。很多時候,我們會被錯誤的邏輯方式蒙蔽,走不出各種思路。包含邏輯錯誤的想法就像壹個迷宮,壹個沒有出路的迷宮。......

下圖是壹個莫比烏斯環和壹個克萊恩瓶。

莫比烏斯環

克萊因瓶

我在說什麽?就是我們的思維有時候會進入這樣的“循環”。然後越想越痛苦。就像經典的:妳為什麽要這樣對我?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

我們都專註於探究對方為什麽去。如果我們理解了思維中的邏輯錯誤,就很容易看出這裏有問題。

我有壹個學生。我給他看了24個邏輯錯誤。看完之後,他感嘆道:“啊,大部分都是我經常說的,經常想的!”“所以,就我的經驗而言,如果不能輕易看到邏輯錯誤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實現自我,那幾乎是夢想。

接下來,我們來具體看看24個常見的邏輯錯誤。

第1條:稻草人

稻草人是稻草做的小人。它不是壹個真實的人。在這個比喻中,“稻草人”的意思是容易對付的東西。妳先把對方的觀點變成壹個容易推翻的版本,然後反駁,但妳反駁的其實不是對方的真實觀點。

在與他人爭論的過程中,如果妳為了更容易地攻擊他人而故意扭曲他人的觀點,例如,無中生有地誇大、歪曲甚至制造他人的觀點,以使自己的觀點更加合理。這就產生了稻草人謬誤。這不僅影響理性討論,也影響自己觀點的可信度。

舉個例子

答:我從小就喜歡臺風天氣。

多麽冷血啊!妳知道臺風造成多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嗎?

註意:臺風破壞性很大。壹個冷血到喜歡這種悲劇的人?不壹定。當他說他喜歡臺風天氣時,他所能想到的只是他的個人感受——喜歡涼爽的天氣,或者喜歡在風中咆哮的興奮感。但是,在B的道德大棒下,A真的是百辯。稻草人被輕松打倒,A也下臺了。稻草人太成功了,別人壹時很難看出問題。

舉個例子

我喜歡日本藝術。

乙:什麽?日本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侵略了中國。妳怎麽能愛他們,妳這個叛徒!

註:“熱愛日本藝術”和“熱愛日本軍國主義”是兩回事。

舉個例子

小明:“妳怎麽不回我微信?”

小華:“我昨天很忙。本來是要回去的,但是忙得忘了。”

小明:“我知道在妳心裏,工作比我重要。”

舉個例子

妻子說:“親愛的,該打掃車庫了。”丈夫抗議:“什麽?又打掃衛生了?我必須每天打掃車庫嗎?”

換句話說,稻草人謬誤就是斷章取義,偷換概念。稻草人謬誤給我們的啟示是,在論證中壹定要保證題目的壹致性,否則稻草人謬誤不會有效削弱論證。

第2條:錯誤歸屬

妳可以從兩件事之間可能的關聯中得出壹件事是另壹件事的原因的結論。

當妳看到兩個事物同時存在時,妳會覺得其中壹個是另壹個的原因。妳的錯誤在於,同時存在的兩件事,未必有因果關系。也許這兩件事有相同的起因,或者根本沒有因果關系。他們的直接存在只是壹個巧合。壹件事先於另壹件事發生並不意味著兩件事之間壹定有因果關系。

舉個例子

小明非常餓。他買了壹只烤雞和兩塊烤蛋糕,但吃完後還是覺得餓。於是他做了兩碗米飯,吃了還沒覺得飽。於是小明總結:燒雞和燒餅不足以充饑,只有米飯有用!

舉個例子

看到馬雲成功了,小王總結:他不是早幾年剛做電商嗎?看到華為的成功,小昭總結為:人是狼精神,技術是狼精神。

這種人在分析問題時,很難挑出所有的條件和原因。壹個是知識儲備不足,壹個是思維慣性。

第三條:訴諸感情

壹個論點犯了訴諸情感的謬誤,當且僅當它試圖通過訴諸人類情感而非理性來證明結論。

妳所操縱的感情可能包括恐懼、嫉妒、憐憫、驕傲等等。壹個邏輯嚴謹的闡述可能會引起別人的情緒波動,但如果只用情緒操作而不是邏輯闡述,就會犯訴諸感情的錯誤。每個心理健康的人都會受到感情的影響,所以這種謬論很有效,但這也是為什麽這種謬論是壹種低級不誠實的手段。

舉個例子

小紅看見小明在餐廳吃狗肉,就上前訓斥:“妳怎麽能吃狗肉?小狗太可愛了,就像個孩子。妳忍心傷害壹個孩子嗎?”小紅犯了訴諸感情的謬誤。

舉個例子

媽媽那麽愛妳,她怎麽能騙妳呢?

舉個例子

如果妳買了我們的車,妳會比別人有更高的地位。

第四條:謬誤。

當妳看到別人的邏輯不對,或者他的論述水平很低,妳就覺得他的觀點沒有什麽正確的。

很多時候,辯論賽的贏家不是因為觀點正確,而是因為更好的辯論技巧。作為壹個理性的人,妳不能因為別人的觀點有謬誤或者錯誤,就認為別人的觀點壹定是錯的。

舉個例子

答:“我們需要均衡的飲食,因為這對治理霧霾很有幫助。”

乙:“真亂!看來均衡飲食是騙人的。”

舉個例子

湯姆:“我說英語,所以我是英國人。”

小張:“美國人、加拿大人和其他國家的人也說英語。妳把說英語和身為英國人聯系在壹起,這是壹個邏輯錯誤。所以,妳不對,妳不是英國人。”

註意:湯姆可能是英國人,也可能不是。他的論點是謬誤的,這不足以說明他的結論是錯誤的。

舉個例子

小王:“所有的貓都是動物,咪咪是動物,所以咪咪是貓。”

小張:“妳這麽說是犯了邏輯錯誤,所以咪咪不是貓。”

第五條:滑坡謬論

也稱為過度延伸。“如果A發生了,那麽B會發生,那麽C會發生,那麽D會發生,然後Z會發生,那麽A應該不會發生”,用了壹系列的因果推論,卻誇大了各個環節的因果強度,得出了不合理的結論。

妳不討論現在的事情(a),而是把討論的重點轉移到幻想出來的極端的事情(z)。因為妳沒有給出任何證據證明A的發生壹定會導致極端的事情Z的發生,這是訴諸恐懼的謬論,也影響了人們討論A時的客觀性。

舉個例子

小紅反對同性戀結婚,因為她認為如果我們允許同性戀結婚,那麽就會有人想要帶著桌椅結婚。小紅犯了滑坡謬論。

舉個例子

妳必須努力學習!不好好學習,上不了好高中,上不了好大學,找不到好工作,只能去掃大街!妳想壹輩子掃大街嗎?

舉個例子

“如果妳連壹個房間都收拾不了,以後還能做什麽?”

第六條:人身攻擊

通過攻擊壹個人本人(性格、地位、動機、態度、階級或處境等。),而不是攻擊他的論點,轉移討論話題,最終達到詆毀他論點的目的。也就是所謂的“對的人,不是事。”

人身攻擊不壹定是直接攻擊,也可能通過暗箭傷人、暗示觀眾等方式引起對對方人格的懷疑。妳試圖用妳對他人人格的攻擊來取代壹個強有力的論點。

舉個例子

當小明提出關於基礎設施建設的合理建議時,小紅說她不相信小明說的任何話,因為小明不愛國,經常批評政府,不懂得感恩。小紅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論。

舉個例子

“妳不是歷史學家。妳有什麽資格發表意見?”

舉個例子

“妳是壹家石油公司的雇員。為了利益,妳當然會質疑全球變暖!”

第7條:訴諸虛偽

我指出妳的錯誤,妳反過來指責我:“難道妳沒有……”,從而避免承認或解釋妳的錯誤。這是壹種常見的回避問題,甚至減少內心愧疚的方式。

妳想用批評來回應批評,從而免除為自己辯護的責任。妳這樣暗示對方是個虛偽的人,但不管別人虛偽不虛偽,妳只是在逃避別人的批評。

舉個例子

甲:“妳為什麽不經我允許就把我的書扔了?”

b:“妳上次不是沒經過我允許就吃了我的零食嗎?”

舉個例子

“為什麽他做了妳就不說他,我做了妳就批評我?”

舉個例子

a:“自習時請不要大聲說話”B:“妳不是也在說話嗎?”

舉個例子

“對不起,麻煩妳安靜壹下,打擾我看電影了。”

“誰讓妳坐我旁邊的?我沒有邀請妳。”

第八條:個人疑慮

妳得出結論,某個東西可能是假的,因為妳不懂或者妳的知識水平不夠。

壹些非常復雜的概念,比如生物進化,需要壹些基本的理解和知識。有些人認為這些東西是錯的,因為他們不理解這些復雜的概念。

舉個例子

小紅指著壹塊石頭說:“妳說進化論是真的,那就讓這塊石頭給我進化吧。”小紅犯了個人懷疑的謬誤。

舉個例子

“我不懂這種東西,所以不可能是真的。”

第九條:片面的謬誤

當妳的論點被證明是錯誤的時候,妳可以通過改變規則和編造例外或特例來為自己開脫。

人們不喜歡被證明是錯的,所以當他們被證明是錯的時候,他們總是試圖為自己開脫。只有誠實勇敢的人才能面對自己的錯誤,承認自己犯了錯誤。

例子:小紅說她有特殊的能力,可以用塔羅牌計算未出生嬰兒的性別。但孩子出生後,她發現自己的猜測是錯的,於是說算命先生缺乏信仰。小紅犯了片面的錯誤

舉個例子

“我知道我們家的約定是誰把東西搞砸了誰負責打掃。然而,我只是搞砸了卻不覺得這是個問題。受不了就要清洗。”

舉個例子

“我們公司的制度是乘坐經濟艙旅行。但我是老板,我必須坐商務艙。”

第十條:歸納問題

問題中有陷阱,無論怎麽回答,對方都難免會有罪惡感和尷尬感。

妳試圖用引導性問題迫使對方回答妳的低級問題,從而破壞理性討論。

舉個例子

小紅懷疑丈夫孫悅有外遇。為了找出答案,她問他:“陳軒的屁股上有胎記嗎?”小紅用的是誘導問句。

舉個例子

妳還在抽煙嗎?

乙:沒有。

甲:看!妳抽煙了!

a的問題預設了B抽過煙,無論B回答“是”還是“不是”,都等於承認自己以前抽過煙。如果B根本沒抽過煙,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回答“我沒抽過煙。”或者幹脆不回答。

舉個例子

“妳覺得陳大文的身高是多少?”“160厘米。”“妳確定嗎?再給妳壹次機會,好好想想。”“我覺得是160 cm。”“要不要重新考慮壹下?”……

第11條:舉證責任

妳認為舉證責任不在提出意見的人,而在質疑意見的人。

當有人提出觀點,結果受到質疑,妳認為舉證責任不在提出觀點的人,而在提問者。妳不能證偽壹個事物,或者妳不能通過引用反例來證明它的合理性。當然,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壹件事是合理的,並不壹定意味著它是不合理的。

舉個例子

答:“我們國家的應試教育制度應該改進。”?

b:“為什麽要改?”

答:“為什麽不換?”

註:A犯了舉證責任的謬誤。當對方應該證明自己的斷言是正確的時候,人們往往會在不經意間被誘導認為有必要由自己來證明對方的斷言是錯誤的。

舉個例子

“此時此刻,在地球和火星之間的軌道上,有壹個繞太陽運行的茶壺。妳當然不能證偽,所以這個說法是對的。”

第12條:語義模糊

用雙關語或含糊的表達誤導或歪曲事實。

妳用雙關語或者模棱兩可的語言,當妳被別人批評的時候,妳用這些模棱兩可的語言作為妳的擋箭牌。

舉個例子

地上壹只猴子,樹上壹只猴子,還有幾只猴子?

舉個例子

“捐給慈善機構是對的,所以慈善機構找我們要錢也是對的。”

註意:這裏是壹個重要單詞的兩個或多個意思之間的搖擺不定。“對”這個詞是有歧義的,它可以表示某事是對的或好的(例如,“我在這次測試中答對了所有的答案”),或者某人有權獲得某事(例如,“每個人都有生命權”)。重要的是要確保論點中使用的主要詞匯的含義始終壹致。

第十三條:賭徒謬論

賭徒往往有壹種心態:他的運氣已經連續好到不吉利了;我已經連續幾次運氣不好了,所以是時候改變壹下了。其實每壹輪賭博都是壹個獨立的隨機事件,它們之間沒有任何關聯。賭徒的謬誤是強行聯系獨立的隨機事件。

壹旦賭徒們對這種聯系深信不疑,他們就會視之為不爭的真理。生活中常見的賭徒謬誤包括:彩民對中獎號碼的分析;股市專家對大盤的“趨勢分析”;“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分久必合”...

舉個例子

“前面扔的五個硬幣都是正面,下壹個肯定是反面。”

舉個例子

“我之前生了兩次女兒,這次應該是個男孩。”

第14條:樂隊彩車

受氣氛的影響,人們常常會不由自主地隨著樂隊和花車的節奏起舞。同樣,人的思維總是習慣於隨大流。很多人都在做同樣的事情,或者相信同樣的事情,所以大家都認為這個事情是正確的。波段浮動的謬誤是指妳試圖解釋,因為很多人在做同樣的事情/相信同樣的事情,所以是對的。

壹個事物/想法的流行與否,與它是否合理無關。地球是球形的,當人們相信它是平的時,它就是球形的。地球不在乎妳信不信。

舉個例子

看到“貨幣戰爭”如此火爆,小紅相信幕後黑手壹定是羅斯柴爾德和* * *經濟協會。小紅犯了波段浮動的謬誤。

舉個例子

“大家都這樣,所以不會錯。”

第15條:向當局上訴

妳用權威人士/組織的觀點來代替有力的論點。

要證明壹個觀點,光摘抄別人的觀點是不夠的,至少要知道所提到的權威為什麽會有那個觀點。因為權威人物/機構也會犯錯,所以我們不能無條件假設理性。當然,權威人物/機構的觀點可能是對的,不能因為對方用了訴諸權威的謬論,就認定這個觀點肯定是錯的。

示例:

小紅不知道如何反駁進化論,於是她說:“我丈夫孫悅是壹位偉大的科學家。他認為進化論是錯誤的。”小紅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

第16條:合成謬誤

人們認為,壹個事物的壹部分的特征也適用於這個交易的其他部分或整體。

對某些部分合理的,並不意味著對其他部分同樣合理。但有些人總是固執地認為,如果壹個群體的某些部分具有特征,那麽這個群體的所有部分也具有特征。我們需要給出這種整體壹致性的證據。

舉個例子

小紅在看晚會的時候發現有歌手假唱,於是她以為晚會上所有的歌曲節目都是假唱。

舉個例子

盲人摸大象的故事:每個盲人只摸大象的壹部分,卻認為這是整個大象。

第十七條: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

當壹個人聲稱“所有的A都是B”卻遇到“A不是B”的反例時,他就改變了主意,聲稱“B”不是真正的A,所有的“真正的A”都是B,在這壹點上,“真正的A”和“真正的B”只是壹套相互定義的邏輯,原來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因為A不壹定是“真正的A”。

妳提出壹個觀點,被別人批評。妳試圖通過“呼籲純潔”來避免對方的批評,掩蓋自己觀點的漏洞,通過馬後炮和修改標準來維護自己有缺陷的觀點。

示例:

小紅:任何心理學家都會看《暴民》這本書。

小明:我做了這麽多年心理醫生,沒看過這本書。

小紅:所有“真正的”心理學家都會看這本書。

舉個例子

答:?男人好色。?

b:?不不不,牛頓是個男人,但牛頓不好色。

答:?牛頓不是壹個真正的人。真正的男人是好色的。

示例:

努力工作壹定會成功。

我很努力,但是沒有成功。?

答:妳沒有真正努力,或者說妳不夠努力。

第18條:基因謬誤

妳根據事物的起源來判斷它。

妳盡量避免正面的討論,轉而討論事情的源頭。這種做法類似於本文第六條中的“人身攻擊”。他們都試圖通過已有的負面印象從側面攻擊對方,卻無法正面回應對方的論點。

舉個例子

非洲黑人怎麽會害怕中國的炎熱天氣?

舉個例子

小明說:“日本在過去的150年裏兩次崛起,就是因為他們對現代歐美文明研究透徹。”

小紅說:“日本明明是亞洲國家。怎麽會比俄羅斯更像歐美呢?”

小紅犯了遺傳謬誤。

第十九條:非黑即白

妳把非黑即白當做唯壹的可能,卻忽略了其他可能的存在。

當有多種可能性時,只提供兩種可選的可能性。我想通過非黑即白的選擇誤導討論,破壞辯論的建設性。要跳出這個謬誤,就要積極主動地問“為什麽”:我們為什麽要聽妳的,不是A就是B?!

示例:

在談到反恐戰爭時,總統說,如果妳不支持反恐戰爭,妳就是支持恐怖分子。總統在這裏犯了壹個非黑即白的錯誤。

舉個例子

抵制日貨就是愛國,不抵制日貨就是不愛國。

舉個例子

年輕人應該給那些似乎需要座位的人讓座。如果沒有,就是沒素質,個人道德低。

第20條:竊取參數

妳用循環論證的方法來證明壹個包含在前提中的觀點。

妳假設妳的前提默認為真,然後用循環論證來證明。基本上可以認為“竊據”就是要求讀者直接接受結論,而不給出任何真實的證據。這種邏輯混亂的論證往往發生在人們心中有根深蒂固的假設的時候,因為人們已經把這些根深蒂固的觀點當成了確定的觀點。

示例:

我知道有上帝,因為聖經是這麽說的,而且聖經不會錯,因為是上帝寫的。?

舉個例子

非洲是最大的洲,因為它比其他任何洲都大。

舉個例子

吸煙可以殺死妳,因為香煙是致命的。

舉個例子

學生:“為什麽我這篇論文沒有拿滿分?”

老師:“因為妳寫的東西沒有達到滿分的要求。”

第21條:訴諸自然

妳認為壹件事是“自然”的,那麽它就是合理的、必然的、更好的。

事物的自然性並不使其具有好壞屬性。自相殘殺是自然界的普遍現象,但大多數人認為我們不應該自相殘殺。

舉個例子

小紅覺得吃草藥肯定比吃人工藥物有效,因為草藥更“天然”。小紅犯了訴諸自然的謬誤。

舉個例子

素食主義是愚蠢的,因為人類吃肉已經有幾千年了。

第22條:軼事證據

妳盡量用個人經歷或者個案,比如生活中聽到的朋友的故事,或者壹個來訪者的案例,而不是邏輯論證或者強有力的證據。

軼事證據比復雜的、結論性的證據更容易獲得,但要淺得多。大多數情況下,量化的科學數據和確鑿的證據比個人經驗和軼事更可信。

舉個例子

小紅爺爺是壹個30年的老煙槍,現在80多歲身體還很好,小紅因此得出結論:吸煙對身體無害。小紅犯了軼事證據的謬誤。

舉個例子

吃很多糖不會導致蛀牙,因為小張每天吃很多糖,但是他沒有蛀牙。

第23條:德州神槍手

妳從大量的數據/證據中精心挑選對妳觀點有利的證據,而不是使用對妳不利的數據/證據。

簡單來說,這個邏輯錯誤就是指向哪裏打哪裏,就是先有結論再找原因。妳先開了壹槍,然後在子彈擊中的地方畫了個靶心,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神槍手。妳先決定妳的立場,然後妳開始找證據,妳只找對妳好的,選擇性忽略對妳不好的。

舉個例子

妻子:妳在外面和別的女人約會嗎?

丈夫:我向上帝發誓,我絕對沒有別的女人!

事實是他有了另壹個男人。......

第24條:中間立場

妳認為兩種極端觀點的妥協,或者說中間立場,壹定是對的。

雖然很多時候,真理確實存在於兩個極端的中間,但妳不能輕易認為只要處於中間位置,就壹定是正確的。謊言和真相之間的中間地帶仍然是謊言。

舉個例子

小紅認為疫苗會導致兒童自閉癥,黃嘯從科學研究的結論中得出疫苗不會導致兒童自閉癥的結論。陳驍認為這兩種觀點的折衷——疫苗會導致兒童自閉癥,但不是所有兒童——是正確的。小橙犯了中間立場的謬誤。

舉個例子

為了吸引更多的註意力,小蘭認為有必要重新設計公司的網站,而黃嘯認為沒有必要對網站做任何改動。因此,呂霄認為,最好的辦法是重新設計網站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