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朝的官制有九等十八級,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3.清代中央官職分為三類:中央部、輔部、禦史部。比如內閣、軍部、六部等。清代地方官員分為文官和武官,如巡撫、總督、將軍、知府等。
擴展數據:
中國古代官職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
第壹階段
夏商代,約1000年。夏君主稱為“侯”,商君主稱為“王”,其主要官員稱為“史”、“吳”。商朝後期,王室的長輩被稱為“父師”、“少師”,負責輔佐國王,如姬子、比幹等。管理家務的仆人被稱為“大臣”、“屠夫”、“尹”。[殷在位時,昏庸、乖張,其弟辭官;其叔父姬子屢諫,被罰為奴;紂王的另壹個叔叔,比根,死於抗議。孔子說,“殷有三仁”]
第二個時期
從西周到春秋,大約用了600年。周朝的君主被稱為“天子”或“天王”。王位繼承人被稱為“王子”。國君的妻子叫“侯”。(“詩。瀟雅。北山》說:天之下,是王之地;領導土地,是王者嗎?”)諸侯的封地叫國家,大夫的封地叫城市,皇族是中央政府,國家和城市是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中,除國王外,三公(太師、太傅、太保)職位最高,在國王年幼或不在時,可代行其職權。
以清史為首的政府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和外交事務,以太史為首的文教部門管理神、教、秘書和歷法,金文也稱之為“清史僚”和“太史僚”。青石之下,有司徒、司馬、司空三博士。司徒雷登掌管土地和仆從,司馬掌管軍稅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下有文史、禦史、太仆、宗伯、樂師等。文史負責策劃卿大夫的事務,禦史負責檔案,太蔔負責占蔔,宗博負責禮制,樂師負責音樂和教育。
臨時導師叫項,掌管皇室事務的叫崽或太崽,掌管禁軍和傳授武藝的叫侍,禁軍叫卞,王的近臣叫。地方政府的設置與中央政府大致相同,然而,執政的大臣都是由周天子任命的,壹代又壹代地受到攻擊。他們只能叫“卿”或“正卿”或“正卿”,而不能叫“清史”。
第三期
從戰國到清末,持續了2300多年。
這壹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地位大大提高,權力高度集中;(2)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仆從和侍從上升到主要地位;(3)統治區域越來越廣闊,組織越來越龐大,職責分工越來越細致復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清朝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