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口役和外役的劃分。生活在商周時期的周公曾在《九子》中總結自己的情況:“越是外服,侯、典、公、魏邦伯越多;越是口服,越是,越是,越是,越是,越是,越是。”口政是商王直接統治的王集地區;外服是邦博管轄的壹個地區,分侯、典、門、衛。他們中的許多人可能是方的部落首領,部長屬於商人。甲骨文中有近50個侯,最著名的有倉侯、武侯、狗侯、高侯、顓頊侯、齊侯。典,甲骨文稱“田”,“多田(典)”指多典官。男,甲骨文中稱為“任”,著名人物有任、葛仁、、等。魏,作為武治的壹種,甲骨文中常稱之為“多射魏”、“多馬魏”、“多犬魏”,也有人幹脆稱之為“魏”。商代口頭官有五六十種,大致可分為四類。第壹個是“廖白·尹姝”。包括高級老部長、老部長和與王上關系密切的部長。其中就有掌管出納王生平的歷史學家。二是“唯亞唯服”。主要是與王上關系密切的軍事官員。三是“宗公”。指負責皇家祭祀和壹些具體事務的官員。第四是“民在王道。”指管理當地民族的官員和普通民眾。
商朝有兩種官職:中韓官職和外國官職。在內部官員中,有外部法院行政官員和內部法院行政官員。最高行政長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宰相”,又稱“阿、保、尹”。朝代的高級官員統稱為清人。“三公”是人們設定的尊稱,並不是永久的。此外,還有負責占蔔、祭祀和記錄的“史”、占蔔占蔔占蔔和祈求鬼神、記錄和保管古籍的書(又稱藏史、內史)、武官的老師、樂師的老師、少師。朝廷事務官是為皇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事和親信大臣。我管理皇室的壹切具體事務,包括掌管各種工作的司局長,掌管收糧、牧、獵、酒、王車、商王禦車(又稱仆從、禦)的衣服,武官雅,護衛雅律,教育貴族子弟的鄉村長者,異鄉之“聲”。駐外官員主要包括方的首領侯、伯、侍奉朝廷的人和鎮守邊關的人。
商朝實行朝貢制時,也有勞役地租“助耕”,即要求農民幫助犁公共土地(原生地),收成全部由統治者獲得,約占農民收成的十分之壹。殷增加賦稅,充實蘆臺和巨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