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對他的母親和呂不韋殘忍嗎——王立群的錯誤
王立群先生在《秦始皇》中寫道?在第108頁,我寫道:“從嬴政對趙霽和呂不韋的所作所為可以看出,秦王嬴政是非常果斷和殘忍的,他天生就是壹個善於經營平臺的鐵腕人物。他敢於把自己的母親軟禁起來,把自己的“管仲”流放,是因為他需要從王太後和郭襄手中奪回自己的政治權利。”首先,我們必須明確兩個事實。第壹,王先生在書中提到的“軟禁”是《史記》?《呂不韋傳》記載“他遷太後於雍”,但《史記》沒有記載“軟禁”。第二,在老艾叛亂被平定之前,趙霽太後並不住在鹹陽,而是住在永城,趙霽讓他住在永城。為了遠離鹹陽,住在永城,趙霽也用了壹點手段。史記?《呂不韋傳》記載:太後趙霽得了老艾後,與他有了私情,非常愛他。趙霽很快懷孕了。為了隱瞞自己懷孕的事實,也為了更方便地與老艾發生關系,趙霽假裝讓人占蔔,結果是她離開了鹹陽,住進了永城的舊皇宮。於是王太後在老艾的陪伴下搬到了永城,在那裏生了兩次孩子,生了兩個兒子。想想趙季幹的事,和身為秦始皇部下和臣子的宰相呂不韋有染,和名義上的太監老艾有染,還生了兩個兒子。妳想讓妳兒子秦始皇的臉往哪裏去?妳整天讓人在背後戳妳兒子秦始皇。妳兒子說什麽了嗎?妳做了什麽嗎?不要!秦始皇忍了。妳又封了老艾的信,讓他胡作非為,讓滿清文臣對妳兒子的領導說三道四。最後老廟叛亂差點害死秦始皇,死了那麽多人,給國家造成那麽大的危險和混亂。秦國很有可能會內亂。犯了這麽大的禍,這麽大的事,只為了貶永城,不讓它回鹹陽,這樣的懲罰過分嗎?我認為這並不過分。殘忍?我覺得壹點都不殘忍。此外,秦始皇這樣做不壹定是為了他的母親趙霽。讓我們再來看看呂不韋。第壹,作為秦始皇的臣子和下屬,竟然和皇帝的母親和老板發生曖昧關系,實在是太可恥了。那時候殺人有問題嗎?我不這麽認為其次,老艾被人提出假扮太監混入宮中與太後通奸。還生了兩個男孩,讓秦始皇面臨太監繼父和混血兒弟弟的恥辱。更有甚者,由於呂不韋不按國法辦事,封印了老艾的信任,縱容他的過激行為,老艾有足夠的權力發動叛亂,差點害死秦始皇,造成國家大亂,數百人死於亂局。僅這壹點,在文明發展了兩千年的今天,呂不韋就應該引咎辭職嗎?我覺得應該是。中央政府和人民可以因為呂不韋而辭職,所以他們不會被調查?我不這麽認為。被判20年有期徒刑也不為過。至於王先生的說法:“這只是秦王嬴政除掉的第壹步。更嚴厲的懲罰會像組合拳壹樣到來,所有的拳擊都需要呂不韋的命”,這似乎缺乏歷史證據,是壹種不負責任的解讀。沒有史料表明秦王嬴政想殺呂不韋。沒有史料表明“更嚴厲的懲罰會像組合拳壹樣向我襲來,將呂不韋置於死地”。王先生說的是正經歷史還是笑話電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