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樂是可口可樂的縮寫,也是另壹種商標形式,但在壹戰前,可樂是美國可口可樂公司的特殊商標。該公司用這個商標生產和銷售壹種與可口可樂非常相似的軟飲料。在飲料市場,它是可口可樂的競爭對手。可口可樂公司起訴唐珂公司違反商標法,侵犯可口可樂公司的利益。1920,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可口可樂商標與可口可樂相似,商品相似,應由可口可樂公司專用。Coco公司被迫接受這壹判決,放棄了商標和這種飲料的生產。從此,可口可樂商標轉讓給可口可樂公司,成為可口可樂的另壹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