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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真的存在嗎?

的生活;人格,良心;精神、思想、感情等。也比喻對事物起主導和決定作用的因素。宗教認為附在壹個人身上的東西為主宰。靈魂離開肉體就死亡了。靈魂是由蛋白質、DNA、RNA等生命大分子組成的有機體所產生的各種生命現象。它是根據生命大分子、細胞、組織、器官、生物體的新陳代謝而存在的。所以,這裏的靈魂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鬼魂,它既可以附著在人體上,也可以在死後離開人體。靈魂醫學的基本定律——生物靈魂三定律(即靈魂出場定律、靈魂等級定律、靈魂效果定律)可以得到完美科學的詮釋。它通常被認為是人類生活的壹個基本因素,可以支配人類的感知和活動。根據現代考古學家和人類學家的研究,推測兩萬五千年到五萬年前的人類已經有了靈魂的概念,或者說靈魂死後繼續活著的概念。但是,壹般來說,原始人單純樸素的靈魂觀念往往包含著強烈的物質性格。直到宗教和哲學逐漸發展起來,人類靈魂的概念才開始趨向於非物質的‘精神統壹’。例如,壹些宗教和哲學認為,靈魂可以在身體死亡後單獨存在,然後將其視為不朽的精神實體。

雖然蓋承認靈魂的存在,許多宗教、哲學、社會學都主張靈魂的存在,但在性惡論及其特征、起源、研究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有些人聲稱它是精神或心靈的代名詞,如靈魂生命(soul-life)這個詞,它幾乎與精神生命和心靈生命相同。鼓吹靈魂論的人,如果講身心關系,都是基於二元論。從靈體和語用關系來看,是以本體論為基礎的。現代哲學出現了現象學、實在論、唯物主義等理論,普遍反對靈魂的存在,否認靈魂是實在的。

佛教不講靈肉二元觀,靈魂不滅論等等。因為石尊沒有回答靈魂和肉體的異同(即沒有記載),也就是否定了靈魂和肉體可以完全壹分為二的觀點。佛教從修行的主體出發,重視心的存在;這種本體論完全建立在心物關系的基礎上,並不把壹個看成是不死的實體,把壹個看成是生滅的幻象,而是認為心物都是空的,沒有自性。然而,當輪回說被佛教采納後,關於輪回主體的問題引起了佛教史上的大辯論,如南北朝時期的“神仙不死之辯”。於是,輪回的主體呈現出壹種類似靈魂的色彩。

在基督教教義中,精神和靈魂是兩個獨立的部分:

在舊約中,希伯來語的精神是R?Wach含義廣泛,可表示呼吸、空氣、風或力量。也指方向或方面(側面,翻譯為“方”或“面”)。簡單地說,精神主宰主要是指生命的非物質本質,包括:

(a)精神世界中沒有血肉的東西,如神、天使、魔鬼或惡靈。

(b)有血有肉的人的非物質要素是精神或精神生活。

(c)壹個人內在精神品格或性格的心理和情感表達,所以spirit也翻譯為“憤怒”;勇氣(也就是膽量)。

在《新約全書》中,希臘單詞spirit是pneuma,也指風或呼吸)【希臘語pne?它的意思是呼氣或吹氣],也指像風壹樣無形的、非物質的、有能力的“精神”。精神是人的生命能量或生命原理,所以“是精神使人活著”。就像風是眼睛看不見的,它的存在可以通過它的表現(風和草)來知道;同樣,雖然精神是肉眼看不見的,但它的存在也可以通過人類內在精神生活的各種外在表現來證明。而人有靈性的最大證據,就是人能進入靈性世界,與靈溝通。所以聖經上說,神是靈,只有在靈裏,人才能真正敬拜神,向神禱告。信徒與神的交通也必須通過人的靈與神的靈的交通。

因為靈魂經常被誤解,所以有很多困惑。在舊約中,希伯來語的靈魂是nephesh,來自n?Phash(呼吸)。靈魂的含義很廣,壹般指:

(壹)“內在的自我”:(1+0)對於人來說,在這個非物質的層面上,靈魂(本版翻譯為“心”)有感情嗎?比如會有對食物的渴望,會有悲傷,會有悲傷,會有愛;但靈魂也有思想或意誌?比如我會知道,我會想念,我會說(話)。(2)對上帝而言,“我的靈魂”是“我”的另壹種表達方式。所以說到神的“靈魂”(nephesh),壹般包括神的愛、聖潔、憤怒、信實(Colin Brown)。

(b)活生生的生命,包括動物;

活著的“人”。

在《新約》中,希臘語中的靈魂是psuchê,也意味著呼吸。從廣義上講,這個詞的用法與舊約聖經中的用法相同,可以指:

(a)內在的非物質和無形的自我;(1)對於人來說,這個非物質層面就是情感(日文版譯為“心”)、思想和意誌(日文版譯為“意”)。簡單來說,靈魂可以指整個人格。(2)對上帝來說,當上帝提到“我的靈魂”(NIV“心”)時,是另壹種表達“我”的方式。

(b)物理生命或生命,包括動物;

活著的“人”。

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人只有肉體和靈魂兩部分,因為精神和靈魂是壹樣的,但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雖然壹般來說,精神和靈魂都屬於內在的非物質層面,但它們是可以區分的,並不完全相同。壹個人的“靈”、“魂”、“身”,壹個完整的人是由這三部分組成的,所以靈和魂是不同的部分。另外,精神和靈魂的含義雖然很接近,聯系很緊密,但還是要分開。

簡單來說,我們可以這樣解釋靈體和肉體的區別:

(壹)身體)——是世界——意識的“物質世界”。

身體通過五種感官(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觸覺)感知周圍的物質世界。

(二)靈魂)——對“自我或自我”的自我意識。

靈魂是指心靈或情感的層面,起著理智或情感的作用。通過靈魂,人們可以感受、思考和理解,並有意願做出決定。

(c)精神)——是對“上帝或精神世界”(God——意識)的感知。

精神是與上帝或精神世界溝通的層次。人是有靈性的,所以可以和精神世界交流,可以祈禱和崇拜上帝,可以思考人死後的靈魂。

William e. Vine)指出:“壹般來說,精神是較高級的元素,而靈魂是較低級的。精神可以說是上帝賦予的生命原則,而靈魂則是個體中由此產生的生命,而身體則是精神和靈魂在其中活動的物質有機體或有機體。”

靈魂存在於許多宗教思想中,是指人的超自然和非物質成分。很多宗教認為,靈魂生活在人或其他肉體中,並支配著人或其他肉體,也可以獨立於這些肉體而存在。對於不同的宗教和民族,他們對靈魂有不同的解釋。現代科學沒有發現靈魂存在的任何證據。

聖經對靈魂是怎麽說的:

聖經對靈魂問題的回答

死後靈魂的問題

在世人眼中,死亡是壹個禁忌話題。因為人們不知道死後會發生什麽,所以猜測了很多離奇的傳說:有的說人死後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有人說,人死後,他的靈魂飄在地上,給人以夢境...

人是上帝造的,生命是上帝給的。死亡只出現在人類犯罪之後。《聖經》中有很多關於人的死亡和靈魂的文字。給我們這些相信聖經的人指出了生與死的奧秘。現在說到靈魂的問題,各個教派對它有不同的理解。當然,很多都是對聖經的誤解,所以我們有必要討論壹下聖經中靈魂的問題,讓人們對靈魂這個詞有壹個正確的概念。

聖經中“靈”和“靈魂”的定義

(1)心智和靈性

聖經裏有兩個不同的詞:“靈”和“魂”。中文聖經翻譯成“魂”的地方,有的原文是“靈”,有的原文是“魂”。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願妳的靈、魂、身得保全。”這裏的“靈與魂”是指人的靈性。

路加福音1:46-47“馬利亞說:我的靈魂尊敬主,我的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這裏的“心”原文是“魂”,“魂”或“靈”指的是心靈。在上述用法中,“精神”和“靈魂”的含義是等價的。另壹個例子是:

天哪。7:1“親愛的弟兄們,我們既然有這樣的應許,就當潔凈自己,除去身體靈魂壹切的汙穢,敬畏神,成為聖潔。”

希伯來書4:12“神的道是活潑有效的,比壹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靈魂和精神、關節和骨髓都可以被刺穿和切開,甚至可以辨別出心中的思想和想法。”

(2)精神:呼吸和生命

創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詩篇104:30“妳發出妳的靈,它們就被創造,妳使大地煥然壹新。”

約翰福音6:63“賜生命的是靈,肉體是無用的。我對妳說的是精神和生命。”

地球+生命=活著的人,這就是創造的過程。在有關人類創造的經文中,“靈”的意思是“怒”(生命的氣息)和“生命”。

贊美詩146:4“氣絕而歸塵土。”

贊美詩104:29妳掩面,他們就驚惶;妳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了,歸於塵土。”

傳道書12:7“塵土仍屬土,靈仍屬賜它的神。”

死亡是創造的對立面。在有關人類死亡的經文中,“靈”就是“氣”。

太27: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這裏的“氣”原文和“靈”壹樣(鬼這個字的意思是精神和氣息)。

我們看上帝創造人類的過程:上帝先用泥土創造了人類的形象,但它沒有氣息,就像雕塑壹樣;然後上帝就往人的鼻子裏吹氣,那壹刻,人就變成了活物。上帝吹給人的是“憤怒”,是生命使人能動的能力,而不是不朽的靈魂。並不是人們所說的靈魂在人體內,使人能夠活動。有些人誤解“氣”是不滅的靈魂。上帝用塵土創造了生物,但沒有創造不朽的靈魂。“氣”或“氣”使人活著,但失去了氣,人就死了,不復存在。

(3)靈魂:活人與生命。

創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在這裏,“有靈的活人”按照英文的直譯是“活的靈魂”。土+怒=活著,或者說,靈魂。

人19:22“凡摸了這物(魂)的,必不潔凈到晚上。”這裏的“人”字,本來就是“魂”。

耶利米書38:16“我指著創造我們靈魂的永生耶和華起誓。”這裏的“命”字,本來就是“魂”。

撒上20:17約拿單又使大衛起誓,因為大衛愛他如同愛自己的性命。

“魂”指的是塵怒的結果,指的是人的智慧和生命力等生命的表現,必須和人體壹起存在。但是現在很多人對聖經有誤解,認為人死了以後,靈魂離開肉體,獨立存在。聖經的意思是“靈魂”只有在人活著的時候才存在。

錯誤的想法

所以“靈”或“魂”這兩個字,是用靈魂可以單獨存在的古老偏見來翻譯的。“靈”和“魂”在聖經中是指人的生命、氣息、智慧、心靈等等。但是,人們誤解了,上帝造人的時候,給了他壹個堅不可摧的靈魂,這個靈魂永遠不會消失。如果人有不滅的靈魂,不就和上帝壹樣了嗎?上帝會創造這樣的人嗎?

創2:16-17神造人的時候,從來沒有使人不能被毀滅,而是使人能生能死。人只有順服,才會有永生。如果人們不服從,他們將失去永生。

創3:4,蛇說:“即使妳吃了這果子,妳也不會死。”就是聽了這個騙術,夏娃才敢犯罪。如果壹個人有不滅的靈魂,他能做什麽?既然沒人能讓他死,那人就敢隨意作案。然而,這個世界上有不滅的靈魂和生命嗎?

聖經上說只有上帝是不朽的:

《提摩太書》6:16“他是唯壹不朽的,……願榮耀和永遠的能力都賜給他。阿門!”

《提摩太書》1:17“願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遠的君王和獨壹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門!”

雖然聖經明確指出靈魂不滅是不可能的,但在很多教會裏,仍然存在著與聖經教導背道而馳的這個道理。他們被撒旦欺騙:即使犯罪,也不會死。

相信“靈魂不滅”理論的後果

鼓吹“靈魂不滅”的後果,就是在最後為唯靈論鋪路。撒旦會以死人的身份出現在活人面前迷惑人,讓他們接受自己的謬誤。

當今世界,有很多超自然的東西。比如死者向生者表達夢境,瑪麗出現。越來越多的人對此感到不解。聖經上說,在夜雨和聖靈降臨之前,會有壹場假的靈動和假的奇事迷惑許多人。

太24:411,24“耶穌回答說,妳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妳們。...並且有許多假先知起來,迷惑了許多人。...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行大神跡、大奇事。如果奏效,連選民都會感到困惑。”

啟13:13他又在眾人面前行了大奇事,叫火從天降在地上。

啟16:13我看見三個汙靈,好像青蛙,從龍的口,獸的口,和假先知的口中出來。

帖撒羅尼迦後書2:9“這不法的人來,照著撒但的旨意,行各樣的神跡、奇事。”

《提摩太書》4:1“聖靈已經指明,在後來的日子裏,必有人離棄真理,聽從那誘惑人的惡鬼和魔鬼。”

天哪。11:13-15“那些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的使徒。這並不奇怪,因為連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手下的軍官裝得很正義也就不足為奇了。他們的結局必須基於他們的行為。”

太7:22“到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妳的名傳道、趕鬼、奉妳的名行許多神跡嗎?”

我們的信仰應該基於聖經,而不是奇跡。真正的奇跡來自上帝;但有些奇跡不是,因為撒旦能創造奇跡。比如《聖經》中摩西遇到法老的時候,埃及魔術師的巫術,掃羅看到的撒母耳的顯靈,都是撒旦偽裝的。他利用人們的好奇和無知,制造壹些虛假的奇跡,讓人們認為他是上帝。所以要警惕壹切與聖經不符的說法和奇事。否則,人會陷入撒旦的迷惑。耶穌預言,“如果能做到,連選民都要迷惑。”現在這種危險就在我們身邊。

凍結,死亡,復活/凍結,死亡,復活

(1)義

創42:38就是妳使我白發蒼蒼、憂憂愁愁地下陰間。有人拿這句詩句說“黑社會”是存在的。事實上,雅各指的是這裏的墳墓。後來,雅各“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裏”(創49:33)。

Job 17:13“我若盼望墳墓為我家,我若在暗中停留”這裏的“墳墓”顯然是指墳墓。

徒二29-34“弟兄們,我可以明明地告訴妳們,我的祖先大衛已經死了,也埋葬了,他的墳墓直到今天還在我們這裏。...大衛沒有升天。”這裏說大衛死了。他沒有馬上上天堂,而是像他的祖先壹樣,在墳墓裏等待復活。大衛是壹個正直的人。雖然他壹生中犯了很嚴重的罪,但他被主赦免了,他得救了。按照“靈魂不滅”的說法,他死後應該立即上天堂,但聖經告訴我們,他在等待復活。

這種死後立即上天堂的說法否定了主的二次降臨,因為義人已經上天堂了,那麽主的二次降臨是幹什麽的呢?主的降臨是歷代長眠之人的希望,也是聖經中最偉大的真理之壹。此外,主的到來將結束世界的邪惡,摧毀撒旦的作品。撒旦最怕主的二次降臨,所以他發明了很多讓人忽略主的二次降臨的真理,其中《不腐不朽的靈魂》就是他的代表作。

來11:13-16,10:36,歷代聖人都在等待復活。Is 26:19“死人要復活,死人也要復活。沈睡在塵埃中,醒來歌唱吧!因為妳的露水像蔬菜上的露珠,大地將放棄死者。”這裏說當義人復活時,他們會開口贊美上帝。

死者不能贊美上帝。詩篇115:17“死人不能贊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人也不能。”傳道書9:10“因為在妳所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詭計,沒有知識,沒有智慧。”

天哪。15:26“最後要消滅的敵人是死亡。”啟二十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死亡是所有人的敵人。復活比死亡好。

(二)惡人

這個世界上沒有不死之人。結18:4“犯罪的人必死。”“靈魂不滅”的理論教導人們死後永遠不會消失,無論他們去天堂還是地獄。但是,從上面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世界上並不存在這樣不朽的罪人。

馬太福音10:28“不要怕那些殺了身體卻殺不了靈魂的人;只有在地獄裏能同時毀滅肉體和靈魂的人才怕他。”這裏說“靈魂”是可以被摧毀的。

那些接受和提倡“靈魂不滅”理論的人,被壹些異教思想所偏頗。他們誤解了聖經中對靈魂的描述。我們來想象壹下:(惡)人死後會永遠在地獄裏受懲罰,這是壹件違背神慈愛品格的可怕事情!

那麽聖經是如何描述惡人的未來的呢?

約翰福音5:28-29“不要為這事驚奇,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裏的,必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人會活下去,作惡的人會被定罪。”

啟二十9 "他們上來充滿了全地,包圍了聖徒的營和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了他們。"

可4:1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子將到,必如焚燒的爐,壹切狂傲作惡的,必如碎稭在那日焚燒,無根存留。

詩37:20“惡人終必滅亡。耶和華的仇敵必像羊羔的脂油,他們要消滅,要如煙消滅。」

結28:18“我必使火從妳們中間發出,燒滅妳們;我要在壹切觀看的人眼前,把妳們燒成灰燼。”

這些經文都說,罪人必須死,在地上被毀滅,他永遠不會再在那裏。同樣,啟示錄20:6,14和21:8都提到“第二次死亡”,到那時惡人將在火湖中被完全消滅。

諾亞時代的洪水過後,世界失去了原本的美好。但還是能隱約看到原來的樣子。而在未來的火炬清潔地球之後,上帝會重新創造地球上的壹切。那時,世界將重現伊甸園的美麗。所有的罪惡和痛苦都將不復存在,壹個完美的家將呈現在我們面前。

Rev. 21:1-4,原來所有的東西都不存在了,只是被更新了。從此再無罪惡。阿門!

《聖經》中令人誤解的壹段。

(1)太10:28“不要怕那些殺了肉體,卻殺不了靈魂的人;只有在地獄裏能同時毀滅肉體和靈魂的人才怕他。”

這裏的“魂”字,就是“命”的意思。太16:25-26“因為凡想救自己性命的,必要喪掉性命:誰為我喪了命,誰就得了命。人得了全世界,賠上自己的性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活?"

主鼓勵他的門徒,當他們被逼迫的時候,他們的生命在他的手中,他們不應該因為這個世界的考驗而失去他們的永生。敵人只能用迫害來傷害我們的身體,但我們的信心是不可磨滅的。但是,如果基督徒在迫害中失敗了,他們將不會在上帝未來的審判中得到獎賞。啟示錄21:8,第壹種不能得救的人是“膽小”。

約翰福音4:24“神是靈,所以拜他的人必須用真心和誠實拜他。”對神的崇拜是體現在人的心裏,而不是體現在人的身上。敵人只能傷害人的肉體,卻改變不了人對神的崇拜,更不能奪走人的永生,因為人的永生掌握在神的手中,誰也奪不走(約10:28)。因此,馬太福音10:28中的“靈魂”也指人的靈性或對上帝的信仰。

“靈魂不滅”理論說,人的靈魂是不朽的。但人的靈魂是可以被摧毀的。妳認為哪個是正確的?賽8:20“他們所說的若與此不符,必不得見晨光。”

(2)路16:19-31,“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

很明顯,這是主在用壹種隱喻的方式說教,而不是告訴人們有這麽壹個地獄和天堂。

如果天堂和地獄離得很近,可以互相看見呢?在天堂,妳會看著壹些妳愛的人每天在地獄裏受罪。這個天堂會是壹個快樂的地方嗎?

如果所有真正得救的人都想投到亞伯拉罕的懷裏,那他的臂膀應該有多大?而為什麽人得救後不到主那裏去,卻來到亞伯拉罕的懷裏?亞伯拉罕以前的聖徒去了哪裏?事實上,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亞伯拉罕也在等待復活。

富人為他的兄弟懇求亞伯拉罕。人必須經過亞伯拉罕才能得救嗎?他不也成了救世主嗎?

這裏的“陰間”顯然是指死亡和墳墓。那麽主的這個比喻是什麽意思呢?

當時的背景是:這是壹個全以色列人民都耳熟能詳的童話。都說有錢的人就是上帝愛他們的證據,有錢的人就會得救。所以主用這個比喻告訴他們,金錢並不能決定壹個人的壹生,也是為了說明富的惡人和窮的義人有不同的結局。人也不能把世間的貨物帶到天堂。

當時的人以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榮,認為亞伯拉罕可以拯救他們。所以,主在這裏教育他們,其實不然。

而且人這輩子要決定自己未來的命運,死後沒有悔改的機會。

(3)路加福音23: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妳,今日妳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這裏有個翻譯錯誤,應該是“我今天告訴妳真相,妳會和我壹起在天堂。”原文沒有標點符號,這裏的標點是後人加上的。還有壹段經文也給人同樣的誤解:《帖撒羅尼迦前書》4:14“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神也必使那些在耶穌裏已經睡了的人與他同在。”它使人看起來像上帝來之前,義人在天堂。其實原文的意思是:主會聚集復活的義人,在天上與主相會。

強盜想從耶穌那裏得到什麽?“當妳的王國到來時,請記住我!”提摩太書4:8,保羅公義的冠冕仍在天上,他盼望主來的時候得著。

事實上,主在釘十字架的那壹天並沒有升天。他復活的時候,瑪麗想摸他,他不允許,就是那個時候他還沒有升天。

(4)寵物。3:19-20“他借著這聖靈,向那些被囚在監裏的靈,就是那些不順從神,不等候挪亞方舟的人,傳講福音。當時進入方舟被水救的人不多,只有八個靈魂。”

有些人認為這意味著主在復活前在墳墓裏的時候,去給地獄裏的那些靈傳福音。但是我們去看壹個問題,不能僅憑壹本聖經就下結論,要經過幾本聖經才能確定。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

路加福音20:38“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傳道書9:5-6“活人知道自己必死,死人壹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名字也不被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已煙消雲散。他們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上,必不再有分了。”死人什麽都不知道還能聽到福音嗎?壹個人能否得救,是在活著的時候決定的。如果壹個人死了,就沒有悔改的機會了。

正如《聖經》下面馬上解釋的那樣,“被囚在獄中的靈”指的是洪水之前的壹代人。因為上帝已經決定了人在時代的終結就是死亡,所以在大洪水到來之前,人就像被判了死刑的囚犯。

“曾傳道”的靈是指基督的靈利用挪亞向他那個時代的人傳道。

我們相信主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我們很多人也會去睡覺,等待主的再來,我們都會從死裏復活。主來的時候,吹響號角,所有得救的人都要復活。這是歷代信徒的唯壹希望。人死後上天堂或下地獄的說法與聖經相悖。我們要相信聖經所說的復活的真理,盼望主的來臨,在空中與他相遇!

(5)地獄之火是永恒的嗎?

猶7“像在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的城市壹樣,他們也行了邪淫,隨從那悖逆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罰,以示警告。”

啟14:11“他苦難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拜獸和獸像,被獸名所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上面兩段經文中的“永恒的火”或“永永遠遠”只是壹種描述,並不是通常想象的“永不熄滅的火”,因為所多瑪的火早已熄滅。

Jer 17:27這火也必吞滅耶路撒冷的宮殿,不能熄滅。這也是比喻,因為火已經滅了。

猶6“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囚禁在黑暗裏”,這是否意味著他們壹直被拘禁?不,因為千禧年過後,他們會“暫時被釋放”(啟示錄20: 3)。

賽34:10“它晝夜永不熄滅,煙氣永遠上升,它必世世代代成為荒場,永遠無人經過。”啟二十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裏,就是獸和假申言者所在的地方。他們將日夜受苦,直到永遠。”這意味著在未來,惡人將被扔進火湖,永遠毀滅。

簡而言之,在《聖經》中,“不滅之火”是指在要燒的東西完全燃燒之前,火是無法熄滅的;燃燒的過程不是永恒的,但結果是永恒的。

“靈魂不滅”理論進入教會的由來

它的起源:撒旦的欺騙。創2:17,神說:“妳吃的日子必死”;創3:4蛇說:“妳必不死。”。這是人們聽到的第壹個謊言,也是“靈魂不滅”學說的根源。

撒旦的代理人:繼續他的欺騙。

申18:10-14“妳們都不可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蔔的,觀兆的,行法術的,行邪術的,用巫術的,交鬼的,行邪術的,行邪術的。凡行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山姆28:7-21,恩多的女人有鬼。

以西結書21:21“他揮了很多手去問偶像,又看了看獻祭的肝臟。”

Dan 2:1-12,巴比倫求假神的人。

天哪。10:20,“外族人所獻的祭,是祭鬼,...與鬼相交”。

這些儀式和參加儀式的人都是撒旦發明和鼓勵的。他們在施行這些巫術時,受到邪靈的指引。與死人為伍是上帝所憎惡的——事實上,魔鬼是裝出來的。

“靈魂不滅”學說的形成:據史料記載,埃及人最早倡導“靈魂不滅”;他們把死者制成木乃伊,等待有壹天靈魂復活。後來,希臘人也接受了這壹思想。在羅馬時代開始進入教會。在中世紀,它被迫害和殺害。

宿命的錯誤:有些人認為既然上帝是全知的,那麽

結33:11妳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但我樂意退後,退後!離開邪道何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