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怪”壹詞出自《莊子·逍遙遊》:“人在,誌怪也。後來人們壹般把那些記錄神仙鬼怪超自然故事的作品稱為“神異”。從歷史上看,神話系統、神話故事和地理故事是推理小說的三大來源。此外,原始巫術和陰陽五行學說對誌怪小說的形成起著思想作用。這些原因與後世的道教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道教推理小說在《莊子》、《山海經》、《集鐘鎖語》等古代出現的作品中逐漸孕育。從漢初開始,占蔔的故事開始流行,巫術之風也越來越盛。當時社會彌漫著求仙的“雲煙”。因此,在這裏尋求永生就成了小說創作的主題。各種以求仙為主題的詭異謠言層出不窮。如《闊圖》、《神經》、《東明紀》、《周市紀》在構建仙界體系時,為日後道教誌怪小說的創作提供了借鑒和依據,道教誌怪小說中的奇景壹般以此為藍本。魏晉時期,中國文學具有濃厚的鬼神精神,蘊含老子哲學和玄學的道家精神成為魏晉幾代文人的精神支柱。他們在作品中著力表現追求神仙境界的人生理想;張華的《博物誌》、郭璞的《聊齋誌異》、曹丕的《列伊傳》、幹寶的《搜姬神》等。構成了魏晉道教誌怪小說的壹種蔚為壯觀的風格。出於對神仙的崇拜,與神仙有關的鬼神故事、異國他鄉、神奇占蔔往往成為作品的主要內容。
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從時代背景、創作主體、創作動機、作品特點等方面考察了此時的小說,認為“中國原信巫術,自秦漢以來神仙學說盛行,漢末巫術亦盛,小乘佛教亦入華而漸傳。”這些都是狂妄的鬼神,歌頌超自然的,所以從晉到隋,關於鬼神的書很多。他的書是學者和信徒寫的。文人的作品,雖然不像佛道兩大流派,是為了教自己,但也不是為了小說。蓋當時認為幽明不同,但人鬼是真實的,所以他對異事的敘述與記錄世間俗事的敘述是不同的,他把自己看得固若金湯。“這個論點很精辟。這位方士(後來成為壹名道士)是這個時期最重要的作家之壹,無論是從小說的數量還是重要性來看。以《漢書·藝文誌》記載的小說為例,方士之書占三分之二以上。當時很多作家往往具有文人和道教徒的雙重身份,創作目的主要是為傳教服務。郭喜安在《洞的記憶》序言中稱此書為“洞心在道”,使洞的神秘顯而易見。”甘寶《搜神記》“序”中說,該書是為了“發明神道而無謬誤”。而王甲的《集註》則是“更多地涉及向真的書籍,借鑒不朽的東西”。可見,漢魏六朝誌怪小說中的道家思想內容是相當豐富的。魏晉以後,雖然小說的形式以傳奇為主,但誌怪體仍然沒有消失,記載門怪事的作品相互爭奪,形成了道教誌怪長廊。
道教誌怪小說的基本特征是以神異的筆法表現先民深沈的生命意識。道教歷來關註生命,視生命為天之“寶”。因此,希望死而復生,描寫超人社會中生命的超常能量和精神的存在,成為道教推理小說的重要內容。與佛教對地獄世界的描寫不同,道教推理小說更多的是提供壹個可愛的神仙樂園。道家學者或道家作家試圖抹去生死河的邊界。他們試圖用“寫實”的方法把生命從壹種形式推向另壹種更完美的形式,於是神仙道士的形象就成了我們祖先關心生命的集體潛意識的藝術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