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是商代晚期的都城遺址。這裏出土的甲骨文刻有文字,稱為甲骨文。甲骨指的是烏龜的腹甲、背甲和牛的肩胛骨,有時也用羊、豬或鹿的肩胛骨。這些甲骨文大多是殷人占蔔的遺跡。在殷商時期,崇拜祖先神和自然神的原始宗教占據了意識形態的主導地位。所以殷人在有難事或進行重大活動時,都要請人占蔔,燒龜甲獸骨,以預測事件的吉兇。甲骨文是占蔔的記錄,為後人研究古文化提供了豐富的材料。
壹塊甲骨上的字,少則幾個、幾十個,多則壹百多個字。這些神諭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征服、狩獵、畜牧、農耕、祭祀和災難、疾病、氣象、地理等等。充分反映了商代的社會經濟史、政治史、思想史和科學史。從現場發掘的情況來看,殷人有秩序地存放了壹些甲骨,有的存放在壹個地窖裏,裏面有壹個朝代的甲骨文,說明當時從事筆記工作的程、石等在記錄占蔔之後,把甲骨文作為檔案保存備查。這些積累的甲骨文可以提供壹系列的檔案材料。
在考古發掘中,還發現甲骨中記載的甲骨文是編聯的。比如安陽小屯村YHl27號坑出土的占蔔腹甲上,記載了“三卷,三卷”四個字,說明這批龜甲原來是九版拼裝的。董作斌先生在《商代龜甲推測》壹文中說,有壹次他在整理出土的甲骨時,發現兩塊龜甲粘在壹起。當他揭開它們時,他看到龜甲尾部的右上角有“書六”字樣,龜甲的尖端有壹個洞,洞是破的。根據這壹發現,董氏推斷這件鎧甲是全書的壹個版本,其孔是用來編織的。
甲骨文書籍的記載和痕跡表明,這些檔案材料已經基本具備了構成古籍的三要素。這說明在商代中後期,中國早期典籍已經產生。
西周初年,周王室將殷遺民強行遷到洛陽附近的成州監管,尚書屠氏記載了周公對殷人的講學。在這封聖旨中,周公向解釋說,西周滅殷是天命所歸,就像商朝滅夏壹樣,所以不必抱怨和反抗。其中壹個說:“只有妳自己知道,但是殷人的祖先有書有記載,殷人在夏天改變了他們的生活。”周公特別強調殷的祖先記載了殷商滅夏的事跡。根據這份材料推測,商代早期就有古書,甲骨文中也出現了“典”、“書”等字樣,但沒有考古材料證實。商朝始於公元前17世紀後期,商朝武定王時期約為公元前1250年。由於商代早期就有“書錄”,武定甲骨文中也有書錄的痕跡,所以早期的書錄可以定在公元前1600年到公元前1250年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