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婚俗
在古代,結婚據說要經過六道程序,稱為六禮。第壹種是收禮物,男方家送壹點禮物(壹只鵝)給女方家,以示親友之意;二是問名字,男方問清楚女方姓什麽,好回家預測吉兇;第三個是那吉,在祠堂得到吉兆後,到女方家報喜,問那吉的名字當然要送禮;第四是征,相當於宣布訂婚,所以要送更重的嫁妝,也就是送錢送絲;第五是邀約日期,就是要選個好日子結婚,要征得女方家人的同意;六是打招呼,也就是互相打招呼。春秋時期,壹個諸侯娶了壹個國家的女兒(大老婆),這個女人就把她(壹個兄弟的女兒)嫁給了她(妹妹)。此外,與女方同姓的兩個國家派女兒陪嫁,各自跟隨,合稱“艾”。第壹個老婆是對的,第二個是錯的。我的地位和妃子不壹樣。妾算是妾中之妾,地位還是比較高貴的。在戰國時期,還沒有所謂的制度。在古代,女人結婚時說“回”。《說文》曰:“若歸,女必嫁。”《詩經·周南·姚濤》:“吾子應歸其家。”可見,已婚女子是以男方家庭為家的。《白虎童嫁》雲:“嫁了就有家。”可見“結婚”二字本身就是“有個家”的意思。《白胡同嫁》也說:“嫁誰,取誰。”《說文》也說:“娶妻取妻。”《周易》和《詩經》都寫為“屈”,意思是男人把別的女兒娶到自己家裏。男尊女卑的習俗,用“嫁”字為證。婚姻對女人來說是被動的。古代只說“娶妻”或“娶妹”,不說“嫁夫”。可見,結婚的權利掌握在父親和兄弟手中。婚姻對於男人來說是主動的,所以古代常說“娶妻”“娶女”(女為妻)。《詩經》裏唱了兩遍,“娶妻不可為匪”[4]。媒妁在古代婚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許多青年男女的命運都掌握在媒人手中。六禮中,拉客迎客最為重要。《詩經》中“文鼎爵香,吻魏”,古語是武德紀征婚後,吻了魏賓,後人以“文鼎”為訂婚的代名詞。《禮記》講新郎新娘“* * *吃牢飯,成親”[5],由此後世夫妻成親,稱為“成親”。當然,上面說的六禮只是給貴族文人規定的,老百姓傾向於簡化合並。結婚在任何時候都是壹件大事,尤其是在古代。“惑者(結婚)必合兩姓之利,上者為殿,下者為子孫後代,故君子看重之。”而且古人認為“男女有別,然後夫妻義;夫妻是義,然後父子是親;父子有親,然後君臣有義。”所以說“不自覺禮者,禮之精華也。”古代部落眾多,宗法制度嚴格,兩個姓氏往往是通過婚姻聯姻。但兩個姓氏之間的文化不同,為了婚後能和諧相處,應該對他們進行培養。《禮記》:古女三月初嫁,宗廟不毀,公宮教;祠堂毀,宗室教。教女人德、言、貌、功。作為犧牲來教導它。如實記錄了當時的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