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裏
西周:冠婚據《禮記·曲禮》中的說法:“男二十冠,女十五。”貴族男子20歲參加加冕儀式,穿上禮服,戴上帽子,長輩接過話。這個過程完成後,表明已經成年。貴族婦女15歲參加儀式,穿上華麗的禮服,插上發夾,然後接過話。儀式完成後,也預示著成年。是不是男人參加完加冕儀式就可以結婚,女人也可以參加儀式?
據《李周地官石梅》記載:“男三十而嫁,女二十而嫁。”這是周朝的官方年齡,也就是說,男性30歲才能結婚,女性20歲才能結婚。這是否顛覆了我們的想象?30歲在現在都是大齡青年了,更何況在古代。我相信很少有人能等到30歲。很多人加冕後就開始結婚。但是,在古代,想結婚也不能結婚。首先,妳需要雇壹個能說會道的媒人。找紅娘該怎麽辦?肯定是向女方家求婚!說實話,在古代,能完成這個過程的都是貴族,所以男人壹般都不愁娶不到老婆。
《禮記·曲禮》中也有雲:“不可罰大夫,不可禮庶人。”古代刑法對士大夫階層的約束力很小,禮的儀式不涉及庶人(首都以外的平民,負責種田納稅),婚姻期間的婚禮只有貴族階層遵守。禮儀被視為文明的象征,沒有禮儀就被視為野蠻人。所以“禮不亞於庶人”,世家子弟高人壹等,必須遵守禮法之禮,否則與蠻夷無異。
在西周,男人要結婚,必須完成那壹套婚禮習俗流程,也就是所謂的“六禮”。結婚前,男方家的父母要先找媒人,先帶禮物(壹只“鵝”,其實就是現在的鵝)到女方家提親,這叫“納才”。這時候女方家就要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女方父親同意這門親事,媒人就問女方的名字。這叫“問姓名”。女子的父親告訴媒人她女兒的生日,媒人帶著八字去祠堂占蔔,如果占蔔是吉利的。媒人又帶著小禮物上門,去女方家報喜,說兩人人品很好,可以結婚了。這就是“納吉”。接下來男方家拿十個錢幣、帛、皮(現在叫彩禮,不同朝代不壹樣)到女方家送彩禮,取名“鄭娜”。兩家約定結婚時間,稱為“邀約期”。婚禮當天,男方結婚,穿禮服,坐黑車,去女方家接新娘,這叫“接吻”。最後在祠堂祭祖,婚事也差不多辦完了。從西周開始,這種禮儀歷代都有,現在很多地方結婚,也是這個流程。
西周貴族男子結婚可能會晚壹點,但可以娶多個老婆,但不能娶同姓女子。男女結婚時也有區別。皇帝的大老婆叫“皇後”,諸侯的大老婆叫“夫人”,大夫的大老婆叫“夫人”,士族的大老婆叫“女人”,的大老婆叫“老婆”。第壹個妻子的地位和男人是平等的,而普通妻子的地位不能超過第壹個妻子。西周的嬪妃大多是買來的,地位卑微,所以被稱為“渾人”。西周貴族男子,出嫁時往往是侄子(兄弟的女兒)和姐妹(姐妹)嫁壹個丈夫。姐姐是第壹任妻子,妹妹是最小的妻子,屬於普通妻子,地位高於嬪妃。所以在古代,女人為了當大老婆,拼命想成為男人生命中的第壹個女人。
和史
春秋戰國時期:政治聯姻春秋時期,諸侯國的地位逐漸上升,壹些諸侯國的實力已經超過了周田字。尤其是在鄭莊公射中周桓王的肩膀之後,周王的威信蕩然無存。所以春秋時期諸侯開始與周天子爭雄,春秋時期也進入了壹個禮崩樂壞的時代。
春秋戰國時期,貴族女性已經成為壹種婚姻工具,女性往往沒有人身自由,這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司空見慣。有壹句成語叫“秦晉之好”,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晉國發生內亂,晉文公於19年流亡。到了秦國,秦穆公把他的五個女兒都嫁給了晉文公,其中壹個是他侄子晉惠公的兒媳婦,名叫“懷伯”。畢竟淮陰是他兒子的媳婦,晉文公開始覺得不好意思解釋,所以婉拒了。如果晉文公不接受,估計他就無法得到秦國的幫助了。最終,在隨從的勸說下,他嫁到了秦國,接受了秦國的五個女人(除了文博,其余四個都是秦氏女子,屬於他的妾)。
從“秦晉的善良”這個成語來看,晉文公的妻子實際上是秦穆公派來的。淮陰雖然是他兒子的妻子,但為了做壹個君主,也顧不得那麽多了。於是淮陰成了結婚的工具,被送給了晉文公。其實這樣的例子在春秋戰國時期比比皆是。在鄭莊公時期,齊國的Xi公爵想把他的女兒嫁給王子,但他拒絕了兩次。太子突然說,鄭是小國,經不起折騰。其實這是壹句謙虛的話。他大概聽說了齊西公的女兒“文江”和哥哥有壹腿,所以拒絕了兩次。後來,齊襄公與他的妹妹文江有染,殺死了她的丈夫魯桓公。好像當年王子突然拒絕結婚了。
實際上有壹個關於魯桓公謀殺案的細節。也就是說,魯桓公要去齊國,他的妻子文姜想和他壹起去。然而,沈浩醫生表示反對。他說:女人有房,男人有家。我父母在的時候,我可以壹年去看望壹次父母。現在父母都不在了,沒必要回去避嫌。魯桓公不聽,他被殺了。
春秋時期禮崩樂壞,兄妹通奸,兒子娶繼母,父親娶兒媳,可以說是不合時宜。春秋時期的歷史上有壹個叫“季夏”的女人。她的壹生充滿傳奇色彩,可以用“殺三夫壹君壹子,殺壹國二臣”來形容。她壹個人結了那麽多次婚,還是春秋時結的。可見春秋時期的婚姻已經不講究禮儀了。只要女人漂亮,什麽都拋在壹邊。
司馬相如和卓文君。
漢朝:秦始皇統壹六國後,六國貴族完全平民化,婚禮禮儀不再是貴族的私人產物。秦朝滅亡後,婚姻禮儀制度逐漸平民化。從劉邦和呂雉結婚這件事來看,似乎沒有媒人也能成親。呂雉的父親從齊國來到沛縣避難,但他看中了壹無所有的劉邦。要知道,劉邦屬於平民階層。呂公認為劉邦將來會是非富即貴,於是把女兒許配給劉邦。
當時,劉邦比呂雉大15歲。如果是自由戀愛,我相信呂後肯定看不上劉邦。所以在西漢的婚姻中,父親說了算,女兒要嫁給誰取決於父親的話。另外,漢代結婚比較早。男人壹般十五六歲結婚,女人十三四歲就可以結婚。呂後嫁給劉邦的時候實際上比他大。呂後的兒子劉英出生於公元前210年,呂雉是31歲。很難說呂後是不是第二次結婚。不過漢代二婚其實很正常。劉邦的另壹個妻子,姬伯(文帝的母親),原來是保的妻子。魏豹被韓信所滅,姬伯成了劉邦的妃子。雖然姬伯在《圍城》中是以女性身份出道的,但這並不影響她的兒子成為皇帝。可見漢代的女性,無論妳嫁不嫁,都不再被人排斥。
比如,我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卓文君的父親是卓王孫,蜀郡(成都)巨人。她16歲結婚,幾年後丈夫去世。卓文君只好回娘家,過著守寡的生活。
司馬相如是梁孝王劉武的客人,在梁孝王死後回到成都。雖然當時司馬相如家境貧寒,但他卻很有名,才華橫溢,所以他的家鄉林瓊縣令王績和他交了朋友。
有壹次,卓王孫邀請當地的客人,其中包括林瓊縣令王吉。王吉到了卓王孫家,也叫了司馬相如,主要是為了繼續做秀。司馬相如開始裝病,拒絕去。知府王吉不得不親自邀請到卓家中赴宴,可見知府給足了面子,也只好硬著頭皮赴宴。
在宴會上,縣長讓司馬相如彈鋼琴,但實際上,他是讓司馬相如為自己表演壹個節目。妳看我朋友多好,這也能襯托出縣長的味道吧?司馬相如沒有拒絕,於是彈了壹首《鳳凰乞鳳》,恰好是卓王孫的女兒卓文君喜歡聽歌。卓文君壹開始只是想聽聽音樂,但出於好奇,他從廂房裏偷看了出來,原來是壹個彈鋼琴的帥哥。卓文君當時無意聽琴,早已被司馬相如帥氣的外表所吸引。大多是在丫環面前嘆氣,這麽帥的家夥,可惜不屬於我,我配不上他。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丫鬟大概把卓文君說司馬相如的話告訴了司馬相如。司馬相如大概聽說過卓文君的美貌,他給卓文君發了壹條信息。卓文君知道父母不會同意,於是通過丫鬟約好,晚上兩人私奔。可見漢朝沒什麽好講究的。我不在乎妳結沒結婚,只要妳喜歡,不在乎別人怎麽說。
明清時期,很多女性在丈夫死後,終身不婚,被視為處女。如果兒子當了大官,就會立貞節牌坊。而漢代沒有這種婚姻禁忌,也不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看對了眼,不管父母同意不同意,就私奔。
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私奔後,他面臨著無米之炊,因為司馬相如家太窮了。愛情不能當飯吃吧?但是卓文君沒有拋棄他。好在我是有錢人的女兒,所以也有點關系,於是就求助於我哥,開始賣酒。這事被公公知道了,我覺得很丟臉。畢竟我是有錢人。女兒雖然不孝,偷偷跟別人私奔,但還是自己的女兒。在家人的勸說下,終於兌現了。據說幾百個家奴和幾百萬錢都是白送給他們的。有了錢,卓文君和司馬相如回到成都,買了農家樂,變得富有,從此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他們對故事的熱愛就像童話壹樣。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估計都是人們夢想著娶個有錢人的女兒,然後走上人生巔峰。當然,理想是擁有它。萬壹實現了呢?
最後說壹下婚禮。據《通典》“自東漢魏晉以來,時世艱難。當我遇到季梁時,我渴望結婚。我用紗布給女兒蒙住了頭,是我老公做的。因拜姨媽,成了婚禮,六禮皆廢。”自東漢以來,婦女到了年齡,渴望結婚,只要遇到好日子,就用頭巾蒙住臉,夫妻成婚,拜叔叔阿姨,於是婚禮就成了,所謂的“六禮”已經廢除了。所以漢代老百姓的婚禮簡單到連彩禮都不要。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女性肖像
魏晉南北朝:比婚如買賣!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原滿目瘡痍。從東漢末年開始,戰亂從未停止,百姓流離失所,百姓幾乎過不上好日子。所以,門可羅雀都是不幸,更別說美滿的婚姻了。為了改變自己的地位,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婚姻上,下定決心。
據《北史》記載:“崔巨倫的姑姑不肯讓姐姐從屬於劣等人種,出嫁時也常拿父親和祖先相提並論。所以布衣人以娶貴人女子為榮,也就是婆家有罪不做官的女子,這對於壹個冷酷的人來說是莫大的榮幸。”
北朝大臣崔巨倫的姑母,奴性十足地拒絕和姐姐壹起為鮮卑人服務。結婚時,崔巨倫勸她,對方家世很顯赫,地位很高,都是大官,可以嫁給姐姐。因此,南北朝時地位卑微的平民百姓,以娶到名門閨秀為榮。即使她丈夫娶了壹個失去官職的女人,對她可憐的孩子來說也是莫大的榮譽。
南北朝時期顏的家訓家訓,甚至透露出普通百姓家庭對婚姻的看法:“婚姻簡單,侯成規矩完善。現代結婚,有賣錢的女人,買絲的女人賠錢。比起父輩祖輩,他們彼此關心,責任多,責任少。”
這大概意味著婚姻應該是合適的,祖先侯景(韓嫣,顏之推的第九個祖先)已經制定了這個規則。現代婚姻中,女方父母把女兒嫁出去收錢,跟賣了壹樣。男方父母娶媳婦,是用錢和絲綢買的。給孩子擇偶,壹方比較對方的權勢地位,另壹方斤斤計較對方的禮物。結婚了就要討價還價,和做生意沒什麽區別。
顏之推只是簡單地揭露了當時社會上病態的婚姻。所以南北朝講的是攀比和買賣婚姻。貴族女人想嫁給有權有勢的男人,窮人家的孩子想娶貴族家庭的女人。不管是貴族還是窮人家的孩子,都想攀龍附鳳。這樣的婚姻結果,女方招的女婿猥瑣卑鄙,而男方娶的媳婦兇狠厲害。其實雙方都算錯了。所以南北朝時期,不僅國家大亂,婚姻也亂了。
除了婚姻競爭,這個時期還有很多矛盾。比如家裏有錢人可以娶很多老婆,但是家裏爭鬥不斷。有的老兒子還很小,等我死了,哥哥還能娶後媽。父母娶了女人,也會教他們吃醋,於是我妾翻身誣陷我妻為妾,私生子降我弟為仆。即使是公主也不守規矩,公主(被廢黜皇帝劉的姐姐)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魏晉南北朝的婚姻,真的不忍心細說。
武則天
唐朝:在唐傳奇《校園客傳》中,有這樣壹個故事:唐朝名將李靖曾經投靠隋朝權臣蘇陽,她的舞女洪福對李靖壹見鐘情。走的時候被李靜跟蹤,深夜去那裏,大膽表白,和李靜私奔。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古代,壹個著名的明星和壹個舞女私奔應該是很罕見的!但是,眾所周知,唐代女性地位很高,開放程度也很高。但是武則天沒執政的時候,女性的地位並不高。
初唐時期,老百姓往往以貴族家庭的通婚為榮,以卑賤的婚姻為恥。所以唐代盛行名門通婚,甚至連南北朝的風俗習慣都保留了下來。貴族家庭通婚會造成哪些惡習?其實就是拉幫結派,地方官勾結,很多人可以靠家族關系做官。
為了杜絕這種現象,唐高宗壹度禁止家族通婚的習俗。但是,令不可禁。這些人往往為了掩飾而保持低調。他們沒有舉行豪華的婚禮,女方只是隨便打扮了壹下,坐馬車去婆家做媳婦。所以,為了逃避法律,他們甚至挽救了婚禮。
除了貴族家庭的通婚,山東(通常指廬山以東地區)的士紳娶女兒時索要大量彩禮,當時稱為賣婚。除了賣婚,唐代就已經開始有冥婚了,壹般都是有錢人家。男方英年早逝,沒有結婚。為了得到壹個妻子,人們付錢給壹個女人舉行婚禮,這被稱為“鬼婚”。
然而,唐代的婚禮比以往任何壹個朝代都要精致。自漢魏晉以來,國家蕭條。唐太宗統治下,唐朝逐漸繁榮,於是人們開始重視婚禮。據《酉陽雜語》記載,唐朝非常重視中獎,中獎時送九種物品,分別是“嘉禾(米)、合歡(馬纓花)、阿膠、九子鋪(蒲草)、朱偉、雙石、棉絮、長命鎖、幹漆。”
這些東西是什麽意思?嘉禾有“家和萬事興”之意,合歡意為“消怨和睦,闔家歡樂”,粘合漆意為“如膠似漆”。棉絮意為“溫潤溫柔”,蒲葦認為“其心可屈可伸”。長壽鎖是“長命富貴”,雙石是“對子牢不可破”的意思。
除了準備以上九樣物品,那人還用三升小米裝滿臼盆,用席子蓋好井,用三公斤麻塞住窗戶,在門上放了三支箭。妻子上車時,女婿騎著車繞了三圈。在妳上車之前,妳必須遮住妳的臉。當妻子進門時,所有的叔叔阿姨都從側門出來,然後從大門進入。妻子介紹後,先祭祖,然後夫妻互拜,再對著鏡子,心心相印地打結,稱之為“鏡結”。此外,唐朝還有制作婚房的習俗。如果妳在臘月結婚,妳的妻子是不允許見妳姑姑的。
到了唐朝,這壹套海關如果完成,估計要提前壹年準備。想想真的很累。尤其是嘉禾,合歡,雙石準備什麽,不估計的話,結婚都難。
《西廂記》
宋朝:宋朝堅持壹個原則,就是“能用錢解決問題的,就要避免使用武力。”所以在宋代,北方的遼金人往往會繳納年幣,以換取邊境的和平與安寧。國家和平,就會大力發展經濟。因此,宋朝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富有的朝代。因為國家不缺錢,所以能用錢解決的,就不會動武。但是,過於富裕的結果,使得宋朝更重視文學而不是武術。所以我感覺宋朝在武力上弱於北方政權。
讓我們言歸正傳。宋朝很繁榮,但他們的婚姻卻相當不正常。宋代流行“指腹為婚”。有些孩子在母親的肚子裏,和另壹個家庭結了婚。按照現在的說法,這就是“早婚”。
“指腹為婚”的影響很大。如果壹個男人長大後成了流氓或者得了惡疾,作為女方家人,女性無條件同意無疑是壹場災難。而且男性升職了,往往會遠走他鄉,重新結婚生子。女方不敢結婚,男方背棄婚姻,鬧上法庭。妻兒分居在當時的社會也很普遍。
估計有人會很好奇。兩家“指腹為婚”。如果雙方都有男孩或女孩怎麽辦?事實上,這壹點早已達成壹致。如果妳們是同性,長大後就是兄弟姐妹。如果,長大後,兩個家庭在下壹代“結婚”。於是,壹代又壹代,“指腹婚”逐漸盛行,無法斷絕。
除了“指腹為婚”之外,宋代還流行壹種理財說媒理論。畢竟在古代,大家都想嫁個有錢人家。但媒人向女方家提親時,先帶著豐厚的禮物去女方家。然後,誇大男性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據說對方祖上是大官,家裏有數不清的農家樂。嫁給這樣的男人,肯定要吃穿。由於父母沒有調查了解,迷戀金錢,壹下子就答應了。答應之後,就不能反悔。如果妳食言,妳會被起訴,或者妳可能會坐牢。所以,女方嫁給男方後,發現對方家四面是墻。這種婚姻導致夫妻不和,導致很多人離婚。所以宋代很少有令人滿意的婚姻。
妳在宋朝結婚時的場景是怎樣的?其實很簡單,不像唐朝那麽講究。結婚時,娶女人的壹方會邀請幾個音樂家。結婚那天,男方去接新娘,女方在家裏支起壹個高腳椅,把兩把椅子放回壹起,放上馬鞍,女婿坐在上面,喝了三杯酒。女方家敬酒三次,然後放她下來。如果對方不設高座,被認為不禮貌,說明他看不起這個女婿。
明王朝
明清:重視貞操的明朝皇帝朱元璋,出身平民家庭,曾投靠元末紅巾軍首領郭子興。由於朱元璋屢建奇功,受到郭子興的賞識,後來娶了養女馬史。所以明朝的婚姻還是由父親決定。朱元璋的婚姻其實和劉邦的婚姻很像。然而,朱元璋很勇敢,而且比劉邦打得好,所以郭子興娶了他的養女。朱元璋這只潛力股沒有讓郭子興失望,最終滅亡了元朝。
明朝建立後,女性的地位比前朝高了很多,但明清女性更註重貞操。明代文學家張茅在《武節女詩序》中說:“守貞節,不降誌,不辱身,大節不奪,水火不歸。”到了明清時期,更加註重女性的貞操。女人把貞操看得和生命壹樣重要,為了不辱沒自己的身體,即使赴湯蹈火也要保存。所以在明清時期,死了丈夫的女人是不會再嫁的。如果他這輩子壹直沒有再婚,兒子也取得了功名,那麽他可以請求皇帝為他的母親立壹座“貞節牌坊”。
從“貞節牌坊”的設立來看,明清時期並不存在婚前同居這壹說。如果有了“性”的體驗,傳播出去,估計連結婚都難。當然,除了做妾,如果是大老婆,那根本不可能。
明清時期,婚姻非常講究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前我們結婚的時候是“六禮”。明朝時期只保留了“收采、收幣、迎親”三項。即媒人帶著鵝上門提親,同意了就拿著彩禮上門迎親。雖然,說“六禮”省去了壹些環節。不過也有名字和日期,不過沒那麽講究。在以前的朝代,幾乎每個環節都需要小禮物。因為媒人不能空著手大搖大擺的去女方家。所以到了明清時期,禮物只少了壹些,但是跳過了壹些不必要的環節。
婚禮上,男人騎馬,女人坐轎子。這種習俗直到新中國成立才逐漸消失。因為很多電視劇裏都有這樣的場景,我就不贅述了。總之,古代的婚姻在各個朝代略有不同,但都遵循了李周的婚俗。
現在通過媒人結婚,要經過媒人,雙方同意就訂婚。訂婚不壹定意味著結婚,很可能是壹個緩沖期。如果不成功,妳可以解除婚姻。大概半年或者壹年,視情況而定。如果要結婚,男方向女方提出八字,然後提出日期(報告期),在約定的時間結婚。男方到女方家迎接新娘,把新娘接過來,最後和新娘結婚,雙方成為夫妻。人生中的壹件大事就這樣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