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舉行訂婚儀式(三金四銀,壹般百萬分之壹,親戚朋友給喜錢,直系親屬給多洗黑錢,男方父母給每人約1000元的改簽費。當然,男方去女方家認新娘,女方父母也給壹筆改簽費,具體數額不等。)
2.婚禮舉行時,宴請親朋好友及直系親屬約10桌。
3.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壹般情況下,男方必須兌現女方在訂立婚約時提出的條件。符合條件後,雙方到臨朐婚姻登記處領結婚證。
4.舉行婚禮儀式時,先找占蔔師根據雙方的出生日期選擇吉日,然後男方派人根據占蔔的吉日給女方獻聘書,壹般是兩次。女方家人同意後,婚期商定成功。
5.結婚時,男方派車去女方家接新娘。然後是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