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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政治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麽?秦始皇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在歷史上產生了哪些影響?

商鞅變法後,秦逐漸形成了二十品制,具體如下:

第壹類叫男秀才,第二類叫作,第三類叫作,第四類叫作,第五類叫作,第六類叫作,第七類叫作,第八類叫作,第九類叫作,第十類叫作,第十壹類叫作,第十二類叫作,第十三類叫作,第十四類叫作,第六類叫作,第七類叫作,第八類叫作,第九類叫作,第十類作,第十壹類作,第十二類作,第十三類作,第十四類作,第十六類作,第十七類作,第十八類作。

秦漢時期的三公九臣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壹中國,秦朝成為中國第壹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帝國。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封建政治制度也發展到了壹個新的階段。這壹時期,封建地主階級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的統治,在中央朝廷建立了“三公九臣”制度,並繼續實行地方郡縣制。“三公九臣”制度在秦朝剛剛開始形成。由於秦朝的壽命較短,這壹制度在西漢時期得到了進壹步的調整和完善。

壹是三公九公等中央官員。

據《韓曙公卿表》記載,丞相、太尉、府是秦漢時期主持朝政的三大官員,合稱官,是朝廷的中樞官員。其實它們也有壹個發展演變的過程。

1.3公平

宰相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長官,“掌管皇帝,輔助各種機器”。(6)秦朝和西漢初年都有左右丞相(秦漢都是以右為先)。在秦二世,增加了宰相,趙高為宰相。因為趙高是太監,“鐘”指的是內廷。對於特別受尊敬的宰相,可以授予“郭襄”的稱號。秦始皇時的呂不韋和漢高祖時的蕭何都是宰相。漢朝宰相之下,有好幾個宰相史,都是搞秘書工作的,長史就是他們的長史。梁武帝時期,丞相府設立了壹個部門,專門監督違法的官員。

漢武帝為了加強專制皇權,經常提拔壹些出身卑微的人才,任命他們為中醫、諸郎等。,平時圍繞皇帝出謀劃策,形成所謂的“內廷官員”。漢武帝用他們與以宰相為首的朝廷行政官員,即所謂的“外臣”相抗衡;同時,詔令往往由少府尚書署起草,並傳達至奏章,使宰相的權力逐漸被削弱。武帝死後,霍光以傅、將軍的頭銜主持朝政,權力在丞相之上。西漢末年,丞相改稱大司徒,權力和官階均在傅之下,與傅、大並稱“三公”。

在奪取天下的戰爭中,劉邦經常授予壹些武將宰相的頭銜,所以史書中頭銜前常加“假”字。

東漢初,秋、司徒、並稱為三公,合稱三司。當皇帝的時候,鄧騭以三司騎將軍,所以在三司之外就有了“伊通”的名號,意思就是雖然沒有三公的名號,但是在待遇上和三公是壹樣的。東漢皇帝多為幼嗣,故常以太傅尚書為輔,主持朝政。這樣,老師更多的是在三公之上,叫做上宮,或者和三公壹起,叫做四宮。東漢皇帝為了把權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往往通過尚書臺發號施令,於是三公的權力進壹步削弱,只能處理壹些日常事務。東漢末年,取消三公,設丞相、禦史壹職。

邱的《公卿表》說他是官員,但這壹點在其他文獻中並未得到證實。秦衛,壹個帶兵打仗的將軍,地位不是很高。漢代的秋可能是由郭威演變而來的。

西漢初期,太尉是最高軍事長官。劉邦死後,邱的官位時斷時續。梁武帝初年,這個官被撤了。後來設置了傅,在“壹將”之前,他就成了國家最高軍事統帥。梁武帝死後,霍光以傅、將軍的頭銜主持朝政,地位遠離軍務,權力逐漸超過丞相。東漢初,賦被取消,秋的名字被恢復。

禦史作為宰相的副手,有兩個職責:壹是掌管天下文獻典籍,向官員大臣呈送詔書,發布詔令,類似於皇帝的機要秘書長;二是掌管朝廷內外監察,是國家最高監察官。據《高第紀》記載,西漢的聖旨是由進士向(宰相)發出,由(宰相)向諸侯發出。與此同時,它被於頒布給各郡縣首長。漢代宰相壹職出缺,往往由壹個古代的秀才來代替。劉邦還將禦醫的稱號授予了統兵大將。漢武帝為了加強君主專制,親自統治政治事務,逐漸將禦史承擔的機要秘書工作交由尚書署處理,禦史的權限日漸萎縮。西漢末年,禦史改為大學者,東漢時稱為士。

秦漢時期,有壹個欽差大臣鐘誠,掌管著幾個欽差大臣,具體負責監管蘭臺的朝廷官員和國家征集的圖書檔案。同時,當地主管秘書處負責。

秦朝時,地方郡縣有禦史監督地方官員。

西漢初,廢除了審查郡縣的制度。漢武帝時期,全國分為十三個州作為監區。每個州下轄幾個郡,行政長官就是秘書處。國務秘書根據朝廷規定的六項標準監督地方官員。梁武帝晚年還設置了李思校尉,負責調查京三府、“三河”(河內、河東、河南)、弘農等縣的官民違法行為,成為監察系統中的重要官員。西漢禦史監察系統的官職稱為禦史府或禦史大夫殿,東漢改稱禦史臺或蘭臺殿,所以古人也稱監察官員為“臺官”。

2.久慶

九卿是指中央法院的九個重要官員和職位,它們是:

到了漢代,封常改名為太常,主管廟堂禮儀、占蔔祭祀,下屬史官、大夫。

郎中令是皇帝的隨員,屬下的官員有大夫、郎、朝拜者等等。郎是皇帝侍從的侍衛,包括中郎將、侍郎、郎中。泰中博士等。而易朗是手無寸鐵的人,他們負責討論。

漢武帝時期,郎中令改名光祿勛,職位不變。他還任命門郎和玉琳郎為皇帝外出打獵時的武裝隨從。

魏巍負責各個宮門的守衛,他手下的官員有仆從、射手、車長等。漢朝時,魏延指揮的軍隊稱為南軍。

仆人負責皇帝的馬匹和軍馬的管理。

廷尉掌管刑罰法庭,是國家最高司法官員。朝廷遇到大獄,由廷尉審判。

典克負責少數民族和藩屬國對朝的接待。漢武帝年間改名為大鴻臚,掌管諸侯、諸侯及周邊部落的朝覲。

完顏政掌管王室(包括公主)。在宗室犯罪的人,壹般都由官員負責處置。

治內史粟掌管全國糧絲租賦。漢武帝時改名為大司農。漢初治粟的文官史只管農業和糧倉,另壹個官員“大內”管國家財政。改大司農後,大內成為其下屬官,名為都內,掌管財貨,掌管國庫。

少府掌管全國的山海池塘稅收,供皇帝私用。皇帝的衣食住行、醫療祭祀、器皿制作都在他的指揮之下,所以他是朝廷事務的總管。梁武帝以後,他的權威逐漸降低,但他的下屬尚書省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處,卻日益強大。後來終於脫離少府,成為獨立的尚書臺,由曹管理事務。

事實上,除了九卿之外,中央法院還有壹些重要的高級官員,比如:

中尉負責史靜地區的安全。漢武帝改稱直隸晉武帝時,平時巡市,皇帝的巡是統領。

他將負責宮殿、祠堂和墓地的土建工程。漢景帝改名為大師。

傳統國家管理加入該國的少數民族的事務。漢朝稱帝,附屬國並入大鴻臚。

漢武帝設立水衡,掌管上林苑等池的通航管理。

添加官員

秦代有中品官,騎散,中品官,中品官。他們大多數是侍奉皇帝的太監。漢代沿襲秦制,有侍中、三七常侍、歸鐘、諸吏等職銜。如果朝廷官員有了這些官銜,就可以隨時進出紫禁城,讓顧問來處理。這些官方數字被稱為官員。其中,大臣可以在事中審計,官員可以在內廷糾察和彈劾官員,騎在皇帝身上後,可以隨時提出建議。

二、秦漢時期的地方官制度

秦漢時期實行郡縣制。到東漢末年,形成了三級行政體系。

1.史靜

秦都城的行政機構負責管理內部歷史。文史軍銜與烈卿相等,也參與討論國事。西漢武帝以後,京城分為京趙胤、左鳳儀、右扶風三個部分,分別由三個官員治理,稱為三輔。三輔官和大臣壹樣,可以參與國事。

東漢建都洛陽,治都改為河南尹。

2.狀態

東漢末年,太守、刺史逐漸掌握了行政和軍事權力,於是太守成為縣級行政區劃,刺史成為擁有行政、軍事和監察權力的地方官員。

3.郡和王國

縣是國家以下的行政區劃,其首領在秦朝被稱為“壽”或“郡壽”,後來被韓晶皇帝改名為“太守”。治下郡丞,為其所援。還有壹個郡守,掌管壹縣的兵卒,後被漢景帝改稱校尉。

漢代也有與郡同級的藩屬國。劉邦稱帝後,除了不同姓氏的君王,除了長沙以外,只有劉的子女被封為王,他們封地稱為國。漢初,各王國都有自己的軍隊,其辦事機構與中央朝廷相同。當時朝廷只給王國任命壹個老師(輔導國王)和壹個宰相(指揮王國的官員),禦史大夫以下的官員由國王自己任命。壹段時間後,諸侯國的影響力對中央朝廷的威脅越來越大,最終導致了公元前154年的吳楚七國叛亂。為了限制和打擊地方諸侯國的影響,韓晶接受了晁錯“削藩”的建議,下令諸侯國不得過問王國的行政事務,撤銷君王對官員的任免,改宰相主管王國的民政事務,直接對朝廷負責。此外,壹些官員被裁撤。漢武帝進壹步實行“恩旨”:“讓諸侯以私恩分其地,分其子,而漢為風俗爵位,故歸漢郡。”(7)從此“諸侯只得衣食稅,不得政”(8)。東漢的王國制度和西漢的是壹樣的。

4.郡與後郭

秦漢時期,郡下轄數郡。壹萬戶以上的縣,長官是縣長;萬戶以下的縣令由朝廷任命。縣令之下,有縣令,為輔官;還有壹個縣尉掌管壹個縣的鐵甲軍。據湖北省出土的雲夢秦簡記載,秦代每個縣不止壹個尉,很多縣可以有四個都督。有時在史書中,壹個縣的成、魏被稱為縣官。縣內的低級官員,如爭糧、輔史等,稱為縣官。在縣衙,曹操也是掌管事務的。比如被稱為主官的宮操,掌管著縣內少官的選拔和政績考核。此外,還有掌管文書的官員、獄官等等。

據《漢書·關白共青表》記載,縣下有鄉、亭、村。“十裏有亭,亭長。十亭壹鄉,那裏有三個老人,秩、吝嗇鬼、遊。三老掌悟。守財奴聽訴收稅。禁止妳偷竊。”漢代統治者強調對民眾的思想控制,所以非常重視“三長老”制度。到了東漢,他們甚至在郡縣、王國設立“三長老”。展館的設置與郵政系統有關。

列侯的美食城叫後郭。在漢朝,縣令和總督負責管理侯國。他們沒有臣服於侯國,只是提供地租。

第三,官階和頭銜

1.官階

秦漢時期,官員的官階稱為秩,以“石”的數量來區分,每壹級的俸祿、米糧以箍數來計算。雖然唐代顏師古在《韓曙關白公清表》中對此有所介紹,但實際上在不同時期有所變化。據史書記載,漢代的官階壹般有以下幾級:石灣、中謙士、鎮謙士、時遷、畢謙士、時遷、畢謙士(東漢時沒有)、畢拜士(西漢稱帝時取消了這兩級)、畢拜士、畢拜士、畢拜士、畢拜士、畢拜士。

根據聶崇啟對漢代官職俸祿的查詢,西漢官職大約有20個,東漢有16個。西漢的俸祿有時以錢糧兩種形式發放,但後期似乎全部轉化為貨幣。東漢時,錢糧大致如此。

2.騎士

商鞅變法後,秦逐漸形成了二十品制,具體如下:

第壹類叫男秀才,第二類叫作,第三類叫作,第四類叫作,第五類叫作,第六類叫作,第七類叫作,第八類叫作,第九類叫作,第十類叫作,第十壹類叫作,第十二類叫作,第十三類叫作,第十四類叫作,第六類叫作,第七類叫作,第八類叫作,第九類叫作,第十類作,第十壹類作,第十二類作,第十三類作,第十四類作,第十六類作,第十七類作,第十八類作。

爵原本是反映統治階級內部不同政治地位的官銜。由於秦國在與山東六國的戰爭中大力推行軍隊爵位制度,爵的使用範圍擴大到平民,極大地增強了爵的社會作用,所以秦人的官職和爵位經常混淆。

秦朝沒有立王,但是漢初出現了壹批同姓異姓的王。後來劉邦發願,立同姓獨生子女為王,所以漢朝的最高爵位其實是王。此外,漢朝還照搬了秦朝的二十等爵位制度,只是避開了漢武帝的名字,將車侯改為同侯。秦漢時期,八品以下稱為民品,以上為官品。普通官員和人民不允許超過公共騎馬等級的第八級。秦漢建立統壹的封建帝國後,軍功爵位制度難以實行,於是爵位的使用逐漸回歸統治階級。

在對匈奴的戰爭中,漢武帝為了獎勵戰功,緩解財政緊張,壹度又設立了十壹級武學爵位,允許富人用錢買爵位,但很快就停止了。

東漢末年,又增加了郡侯、鄉侯、亭侯等職銜。這些地方雖然與壹個縣、壹個鄉、壹個亭的地名相稱,但實際上只是壹個名字,並不在美食城。

著裝

漢代區分官員等級的服飾主要是冠帶。

漢代文官伊格納斯·克勒的王冠上有壹根突出的橫梁。據《後漢書·禹賦》記載:“公與;2000石以下到兩束博士;從大夫到蕭氏私塾弟子,都是壹個梁,宗室劉也有兩個梁。”這是用冠上的梁數來區分官職的。

秦漢時期,錢是區分官職高低最明顯的標誌。在先秦時期,錢是貴族和官員佩戴玉飾時的彩色玉帶,也稱為集團。秦漢時期的官員用絲帶系上官印,佩戴在身上。後來為了顯示官階和權力,官員不能佩戴官印,但必須佩戴印章,讓人壹目了然。後漢的書《輿服誌》記載了從皇帝到白石的官員佩戴的絲帶的顏色和長度。秦漢時期,三品官、九品官等高級官員分別使用金印紫綬帶和銀印銀青綬帶,所以人們常以“金紫”或“銀綠”作為高級官員的代詞。並以“毛傑”和“結團”辭職。

秦漢時期,官員的衣服都是黑色的。秦始皇自以為德水黑,所以官服也是黑的。漢承秦制,官服亦黑。

與戰國時期各國的官制相比,秦漢時期的“三公九貴”制度和地方郡縣制有利於封建地主階級加強統治,中央集權的建立也有利於國家統壹的形成。但是,秦漢官制也有其局限性。比如,在擔任朝廷高官的九大貴族中,既有主管軍事的官員,也有主管朝廷事務的官員,混雜在壹起,不利於有效處理國家事務;此外,各級主官雖由朝廷任命,但其下屬可由這些官員自行罷免,這就容易在官員中形成黨派,從事分裂活動。任命官員的制度也會助長封建特權的增長和官員素質的下降。這些都表明,中國的封建官制將進壹步發展和完善。

秦漢以後,武官的設置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1)守衛皇宮和首都的將領;

(2)武職掌管軍政;

(3)領兵打仗的將軍。

太尉(漢武帝稱司馬)掌管全國軍政。

大渡湖

都湖

魏將軍

鎮軍將軍

大將

中國古代的將軍頭銜

騎著車的將軍

左將軍

右將軍

前任將軍

中將

總戰略家

先鋒將軍

偏將軍

魏奮上尉

哲寵隊長

主要的

祁門

英勇的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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