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以兵書、軍政、靈典、司馬古代兵法等典籍為主要載體的創作初期和初步發展階段,即以軍法為主體的初期。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軍事科學的載體形式主要是“兵法”,並不是純粹的“兵法”。所謂“軍法”和“兵法”的區別,就是“廣義的軍事藝術”和“狹義的軍事藝術”的區別。“兵法”主要是指“用兵之法”,而“軍法”則具有法規、法典的性質,包括軍稅制度、軍隊編制、軍事裝備、指揮聯絡方法、陣法與基法、軍事禮儀與獎懲措施等。壹般屬於公文的範疇。因為它是西周禮樂文明在軍事領域的集中體現,所以也可以稱為“軍禮”。這壹階段軍事思想的主要特點是在戰爭觀、治軍理論和作戰指導原則上體現和貫徹“軍禮”的基本精神,主張“以禮為固,以仁為勝”;提倡實行“九截法”、“不鼓不柱”、“不殺黃口,不收二毛錢”、“服時舍他人”;妳“偏戰”“賤詐”。“妳是鐵了心要活在自己這邊的,妳打鼓不作弊。”這是班固在《漢史·藝文史·戰史略》中總結和揭示的:“唐舞受命時,扶民以亂,動以仁禮,司馬法是其遺誌。”
三是以孫子、伍子胥、範蠡的出現為標誌的轉折發展期,隨後孫臏的《孫子兵法》、伍茲、魏遼子等學者的軍事著作都屬於這壹階段的延續。換句話說,這是壹個以《孫子兵法》的形成和主導地位為標誌的高度成熟和繁榮的階段。隨著整個戰爭環境的根本變化,原本反映奴隸社會軍事儀式和音樂文明的“軍法”和“軍禮”傳統逐漸衰落,而代表軍事科學新興力量訴求的“孫子兵法”卻蓬勃發展,成為軍事思想領域的主導力量。這就決定了現階段軍事學的基本特征是軍事思想擺脫了“軍禮”的束縛,堅定地否定了過去“敲鑼打鼓、明爭暗鬥”的開放陣列戰術,確立了“利用欺騙建立陣地,從運動中受益,從分離走向融合”的基本原則,更加準確地體現了軍事鬥爭本身的規律和特點。對此,東漢班準確地揭示說:“自春秋以來,至於戰國,則出其不意地中了埋伏,化為詭詐之兵”(《漢書·易史·戰史略》)。
四是以《劉濤》、《管子》的完成為標誌的綜合整合總結階段。戰國中後期,中國古典軍事科學的發展有了新的飛躍,呈現出壹個全新的特點,即當時的軍事戰略充分吸收了百家爭鳴的政治倫理理論,開始進入整合階段。研讀《劉濤》、《管子》等經典,可以得到這樣的認識:學術綜合化傾向十分明顯,軍事學本身不再局限於單純的“兵家之法”或“孫子兵法”,而是吸收了大量儒、墨、道、法的政治倫理觀念,呈現出政治主導軍事的時代特征。換句話說。強調軍事理論體系建設的完整性和系統性,突出當時政治思想對《孫子兵法》的廣泛滲透和高度規範化,是這壹階段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