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易經》對中國文學的影響:
由於中國古典文論歷來有“以經為本”的傳統,而《周易》又是作為六經之首而存在的,所以《周易》對中國古典文學發展的影響是深遠的。
《周易》“象”的核心思想是中國古典文學的重要內容。在此基礎上,王國維曾將中國古典文學中的“意象”劃分為觀物與取象兩個核心觀點,進而將文學劃分為現實主義文學和理想主義文學。
此外,《易經》中的“易”本身就是“變通”的意思,對中國文學的文體和風格的變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所謂“文學代代相傳”,就是《周易》“窮則變”思想的體現。
二、《易經》對法治的影響:
《周易》的社會治理思想是以禮治為主體,以法治為手段,以德治為目的。占蔔活動在中國古代發揮了重要作用,甚至超過了皇權。皇帝在出征、祭祀等重大活動中總是提前占蔔,以衡量吉兇。
其次,禮與人事吉兇壹致,禮是吉祥,粗是兇。此外,可見《內聚》、《坤卦傳》中提到的“君子以德為行”、“君子以德載物”,在《易經》中也有所體現。
《周易》中還有兩卦,訴訟和咬人,都是討論正義和刑法的。其中,主要體現了嚴明法紀、改過自新、部分罪名罰款、糾紛最小化等法治理念。
《易經》研究流派及簡介;
壹、研究流派:
《周易》產生之初,主要用於占蔔。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易經》受到各派重視,不斷得到闡釋。其中,影響最深遠的解釋來自儒家和道家。自孔子贊《易經》以來,歷代儒家對《易經》的註釋可謂汗牛充棟。
易學在不斷的解釋和分化過程中,主要分為三個流派,壹個是儒家,壹個是道家,壹個是占蔔。其中,儒家又可細分為象學派和義學派兩大派別。
二、引言:
《易經》又稱《易經》,是中國傳統經典之壹。主要分為經和傳兩部分。《經》原名《周易》,《傳》是對《經》的註釋、原理和用途的介紹。
相傳《周易》是周文王和嵇昶寫的。目前壹般認為,它出現並成熟於西周早期至春秋中期。《周易》為六經之首,與連山、鬼藏並稱“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