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哲學學生論文第壹部分從宗教哲學的角度看宗教與哲學的關系
宗教和哲學不僅是社會文化系統中最重要的兩種文化形式,也是社會上層建築系統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把整個社會的文化體系和上層建築體系比作金字塔結構,那麽哲學和宗教的位置就在它的頂端。兩者都對社會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築和其他社會文化形態發揮了各自的影響和作用。
從現象上看,宗教和哲學之間的差異似乎是毫無疑問的。馬克思曾指出:“哲學是理性的,而宗教是非理性的;宗教許諾人天堂,哲學只許諾真理;宗教要求人們信仰宗教的神和教義,而哲學不要求對其結論的信仰,只要求檢驗懷疑。”可見,兩者不僅差別很大,而且明顯矛盾。但這並不意味著宗教和哲學之間沒有聯系和滲透。因為哲學和宗教有著相同的起源和歸宿,有著相同的對象:對絕對者(上帝)的認識,以及無限與有限、有限與有限的對立與統壹。宗教常常用哲學思維和哲學語言來論證其教義,確立其信仰;而哲學則往往將宗教視為神聖的宗教信仰和哲學思考的對象,將它們置於理性的審視平臺前進行考察和批判。
我們在研究壹些特定的宗教時,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比如佛教不僅講信仰,也非常重視智慧,強調“智的解放”。“般若”是佛教中的壹個重要理論,般若壹詞本身就是“智慧”的意思。般若以緣起論說“空”,以“空”的智慧求解脫。要真正理解“空”,絕不是靠感性直覺就能解決的,而只能靠相當的理論思辨。不僅般若波羅蜜多如此,佛教中的佛性學說也不缺乏情感直覺,只是更為深奧晦澀的哲學論證。
_ _中也有這樣的例子。基督_ _ _ _信仰上帝,但這個信仰體系,用恩格斯的話來說,是“從廣義的東方神學特別是猶太神學和庸俗化的希臘哲學特別是斯多葛派哲學的混合體中悄然產生的”。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的哲學思想對中世紀的基督產生了重要影響。他們用形而上學的理論來論證上帝的存在和本質。中世紀後期,經院哲學以辯證的方法支持基督_ _ _ _,以基督_ _ _ _引導理性,實際上是基督允許範圍內的思辨哲學。但是哲學和宗教結合的最好例子是中世紀天主教的神學大師托馬斯。middot用哲學方法論證神學命題的阿奎那認為真理首先在於理性,其次在於事物,甚至指出哲學是以“理性”為基礎的,神學是以“真理的揭示”為基礎的,兩者並不矛盾。
縱觀歷史,不難發現,哲學思辨和宗教信仰從古至今總是壹起出現在中西哲學理論中。我國哲學史研究者把《易經》作為壹部哲學著作,認為它對中國古代的太極、陰陽、八卦等學說影響深遠。然而《易經》竟然是壹本宗教色彩非常濃厚的占蔔書。天人關系也是中國古代哲學的重要話題。不過西周的“天”本來指的是神。雖然“天”隨著時代的變遷而逐漸自然化,但其中仍有明顯的宗教痕跡。進入魏晉南北朝以後,宗教和哲學越來越密不可分,甚至到了玄學和佛教融合的地步。學玄學,必須懂哲學。隋唐時期,佛教成為這壹時期哲學思想的主流。如果把天臺宗、尉氏宗、華嚴宗、禪宗等幾個有影響的佛教宗派的哲學思想排除在外,那麽整個隋唐哲學無疑會立刻黯然失色。中國古代哲學還有壹個大流派,宋明理學,理學與佛教的關系更為密切。雖然程朱理學常被打上儒家的烙印,但不難發現程朱理學從骨子裏就是佛教,或者說禪宗,所以後來有人評論朱成的程朱理學是“儒釋道”,或者把王陸的程朱理學稱為“陽儒陰佛”。
但與西方相比,中國古代各種意識形態的宗教色彩還是比較淡薄的。在西方,整個中世紀都是神學。
在21世紀,當時的哲學還只是神學的壹個分支,或者說是“婢女”。文藝復興人文主義是壹種與中世紀神學相對立的資產階級文化思潮,本質上是反宗教的。但由於它剛剛脫胎於神學,在思維方式和名詞概念上不可避免地帶有許多神學痕跡,這壹點在18世紀的法國唯物主義思想家身上更為明顯。至於19世紀的德國古典哲學,則是另外壹種情況。康德把世界的彼岸交給了壹種信仰,把世界的彼岸留給了理性,認為上帝是超越理性的,理性是無法解釋的,但人類的良知確實知道上帝的存在。可以說,康德把宗教和倫理哲學結合起來了。而黑格爾則反對超越理性的絕對現象,把宗教作為理性的辯證發展階段,從而實現了理性與宗教的融合。到了費爾巴哈那裏,他的整個哲學思想可以說是壹種關於宗教的哲學&;mdash& ampmdash雖然他以人本主義的形式把神的本質還原為人的本質,但他的主要哲學著作主要是圍繞著人與神的關系這壹主題展開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哲學史上的壹場革命,但宗教觀的確是他實現這場革命的唯物史觀的重要組成部分。現代西方哲學有很多學派,但幾乎每個學派都不同程度地與宗教有某種聯系,這裏就不壹壹指出了。
宗教信仰是人與生俱來的潛在知識,哲學是人通過經驗形式對真理的認識。這兩種認識無論發展到哪個階段,最終都會合二為壹,達到同壹個目的,即認識目的壹致,都趨向於宇宙的真理。我想這也是宗教哲學這門學科存在的意義所在,即通過對宗教信仰的分析和批判性評價,兩者可以走向同壹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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