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奧美講如何使用插畫,如何安排文案。
有句話說得好,壹張圖勝過千言萬語。當妳想向朋友傳達壹個特別的意思時,發送壹個表情包,對方瞬間收到。
廣告也遵循同樣的原則。妳已經看到了圖片的兩種使用方式,壹種是高大抽象的藝術畫,壹種是具象事實的照片。
我們看看奧美在這壹章裏說了什麽,我得到了哪些具體的收獲?
照片和藝術畫哪個更有效?
奧美的調查顯示,照片比繪畫更能促進銷售。他多次建議制造商不要在廣告中使用繪畫和抽象畫。
因為從信息傳遞的效率來說,照片可以快速簡潔地向讀者傳達信息,但抽象藝術會降低效率,起到相反的效果。
另壹個原因是照片代表現實,繪畫代表想象——想象不太可信。
寫到這裏,我想到了杜蕾斯的廣告,屏級文案,內涵圖——好像奧美的上面不對。
從廣告是為了引起對產品的關註而不是廣告本身來看,杜蕾斯的微博並不是廣告,更像是壹部“文藝”作品。
人們談的更多的是“它怎麽蹭熱點”,並沒有“我今天就去買試試”的案例。
華山老師說,在學習大品牌的成功案例時,要看看他們在創立之初是怎麽起來的。今天的成功在於過去做對了壹些事情。
杜蕾斯創業之初,是不是用大眾需要思考和理解的內涵推上去的?
我不這麽認為。
那麽如果我已經有壹張照片,我該如何使用它呢?
從蓋洛普的調查中,他發現構圖精致漂亮的獲獎照片對廣告沒有作用,但能引起讀者好奇心的照片是有效的。
讀者看到照片,想了壹下,“這是怎麽回事?”然後,他閱讀妳的廣告文案,了解發生了什麽。
當妳鍵入這個單詞時,妳會想到哪些例子?
是朋友圈。我在滑頁的時候,看到了自己感興趣的圖片,就咯噔壹下,“怎麽回事?”然後點擊放大,結合所讀內容,做出忽略、喜歡或評論的決定。
除了引起人們對圖片的好奇心,奧美還寫道,永遠不要使用下面沒有添加說明的照片。每壹個插畫都要像微廣告壹樣,把品牌名稱和承諾寫清楚。
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是因為奧美和他的同事在分析Staci Life雜誌的廣告調查數據時發現,閱讀插圖的讀者平均來說就是閱讀廣告文字的讀者,這意味著插圖為產品帶來的讀者是廣告文字的兩倍。
這個結論在今天依然適用,還是以朋友圈為例。
不發送文字內容,不點擊放大圖片,讀者還能看到我們想表達的內容嗎?
我也這麽認為把“插圖”放到圖片裏就行了。
為什麽需要安排文案?
如果壹個廣告的內容沒有經過優化,直接用文字鋪就。妳不能看,更不能理解,妳可以“實際上”采取行動。
從奧美14關於文案的建議中,我摘錄了幾條:
這裏有壹個關鍵詞:幫助讀者繼續閱讀就是幫助。
我想起華和華常說的壹句話,要“無我”,不要總想著自己,心裏永遠有客戶。想象他只有5秒,10秒,1分鐘。我該如何向他傳達最重要的信息?
奧美說,如果妳的路牌廣告是針對來來往往的駕車者的,那就要五秒鐘才能起作用。
使用強烈而簡單的顏色,繪畫時不要使用骯臟的調色板。在妳的設計中不要使用三種以上的材料。
簡而言之,信息必須迅速傳遞。
最重要的是很多人討厭:文字要盡量大,品牌要醒目。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現在的“信息流廣告”上。我們刷了壹下,可能連五秒鐘都不到。
這個時候,信息越簡單越直接,越容易被人註意到。
最後壹點,我認為是本章的另壹個重點。
奧美說,廣告必須是為它要刊登的刊物設計的,在投放到刊物上,妳看它是怎麽投放進去的之前,壹定不能定稿。
不考慮具體環境,把版面設計稿裱在灰色硬紙板上,用透明膜覆蓋,再進行評估,是極其危險和誤導的。
廣告設計必須放在與之相關的報紙或雜誌的整體版面氛圍中考慮。
是指策劃人在構思壹個創意的時候,必須去現場,根據現場的情況重新設計。
比如我給父親做現場菜單,首先要看到宴會壹般是晚上開始,也就是燈光昏暗。
同時每張桌子的桌布的配色都是紅色和金黃色,所以我的題目是在這種野外情況下如何讓人壹眼就看出來。
如果只是在電腦上做設計,得到壹個所謂的高級灰色和暗紅色,那麽這個菜單被註意到的概率就低,也就達不到幫我爸推銷的目的。
以上是我從閱讀《壹個廣告人的自白》第七章《如何使用插畫和編排文案》中學到的。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