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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發展的歷史。

聖經包括三十九卷舊約和二十七卷新約,以及六十六卷,由不同的作者撰寫。

舊約主要用希伯來語寫(少部分用亞拉姆語),新約用希臘語寫。

舊約是在耶穌誕生前幾百年完成的,而新約是在耶穌受難、復活和升天後開始的。

壹般認為《約伯記》可能是《聖經》中最古老的壹卷,但是它的確切完成時間卻不得而知。

除了約伯記之外,最古老的摩西五經(舊約前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寫於公元前1400年左右,舊約各書寫於公元前400年左右。

新約聖經的寫作始於壹世紀中葉,完成於壹世紀末。

兩個聖約之間有400年的間隔(稱為“靜默期”)。

因此,新舊約的寫作持續了大約1500年。

《聖經》最初是寫在埃及和敘利亞淺水湖中盛產的羊皮(綿羊、山羊或羚羊)、牛犢或蘆葦制成的紙上。

這種蘆葦也叫紙莎草,是從敘利亞的比布魯斯出口的。

Byblos在希臘語中是“書”的意思,是這個港口的名字。

英語單詞“Paper”也來源於希臘語單詞“Papyrus”。

此外,壹些經文被保存在和歌、石碑、蠟盤等上面。

臨摹工具有蘆葦、羽毛、金屬筆等。

墨水是由木炭、膠水和水制成的。

《聖經》的四十多位作者不僅生活在不同的時代,職業和身份也不同,寫作環境也大相徑庭。

摩西是政治領袖,約書亞是軍事領袖,大衛和所羅門是國王,但以理是首相,保羅是猶太律法主義者,路加是醫生,彼得和約翰是漁夫,阿摩司是牧羊人,馬太是稅吏。

在新約中,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

稅吏是那些作為猶太人,為羅馬向同胞收稅並從中獲利的人。

就像抗日戰爭中為日本人賣命的漢奸。

有人說稅吏是漢奸。

有的寫在宮裏,有的寫在監獄或流放島;有的寫於軍事戰爭,有的完成於和平盛世;有的寫在* * *的歡樂裏,有的寫在悲痛失望的低谷裏。

聖經裏所有的書都是獨立寫的,然後在猶太教堂或者基督教堂裏讀。

《聖經》的作者並不知道這些書將來會被編成卷,形成《新約》和《舊約》正典。

令人驚嘆的是,當人們把這66卷放在壹起時,這些跨越60代人寫成的風格迥異的作品是如此的和諧、呼應、融合!1000多年造成的時空差異就不用說了,即使是同壹時代的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也很難做到彼此和諧。

即使是同壹個人的作品,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觀點也會相互矛盾!試想壹下,我們會怎麽看待十年前寫的作品?事實上,我要出版的是1996年剛出版的《遊子頌》的修訂版!聖經特有的連貫性,只能解釋為神的靈貫穿其中,神才是聖經的真正作者。

公元前250年左右,在埃及國王托勒密二世的邀請下,猶太大祭司以利亞撒從12個猶太部落中挑選了6位長老,帶著《舊約》卷軸來到亞歷山大,將希伯來《舊約》翻譯成當時流行的希臘語。這就是著名的lxx。

當時舊約已經有了很好的雛形。

到了耶穌時代,《舊約》已經定稿。

在新約聖經中,主耶穌和新約的作者經常引用舊約。

“經上如此說”中的“經”指的是舊約。

但正式宣布舊約正典完成是在第壹世紀末。

公元70年,當聖城耶路撒冷即將被摧毀時,猶太拉比朱迪亞得到羅馬當局的許可,在約帕和亞速海首府之間的賈姆尼亞舉行猶太教高層會議。

會上討論的事項,先是口耳相傳,然後記錄在拉比的著作中。

會上對是否將《箴言》、《傳道書》、《雅歌》、《以斯帖》納入正典有分歧,但討論的結果仍然確認39本書都屬於《舊約》正典。

公元140年左右,馬西昂開始傳播異端邪說,並撰寫了壹套所謂的新約正典。

這啟示教會建立正統的新約正典,有* * *馬爾科夫的影響。

再者,東方的許多教會已經開始使用壹些來源不正確的經文,因此越來越有必要確立新約正典的範圍。

到了公元303年,羅馬皇帝戴克裏先下令銷毀所有的基督教經文。

在這樣險惡的環境下,信徒需要知道哪些書值得為他們的生命而保存。

由於這些原因,人們被敦促編輯新約正典。

雖然它是有爭議的是否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和啟示錄應納入正典,亞大納西包括我們目前的27卷新約全書在壹封信中。

在1932年,傑羅姆是羅馬達馬辛會議的主角,在1997年的迦太基會議(奧古斯丁是主角),這27卷經文被壹致認可。

從此,羅馬和非洲兩個教區不再為《新約正典》應該有哪些書而爭執不休,《新約正典》終於完成了。

在《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的間隔期間,還有其他猶太著作流傳。

偽經是從公元前200年到公元200年的壹些猶太作品的通稱。

其中壹些作品是以亞當,以諾,摩西和以斯拉的名義寫的,所以他們被稱為偽經。

偽經以傳統故事、啟發性的幻象、奇怪的夢等形式出現。它的目的是幫助那些經歷了巨大苦難的猶太人堅持他們的信仰。

因為其中記載的壹些事情很離奇,有些有明顯錯誤的教導,所以猶太人拒絕將它們納入舊約正典。

除偽經外,當時流傳的側經或副經有十四五卷,成書於公元前200年至公元100年,大體準確地反映了兩約之間的宗教、政治和社會狀況,有許多真實而有價值的教訓。

因為真理中有錯誤,比如允許人自殺、為死者祈福、歷史錯誤,同時他們自己也不自稱是神的啟示,所以猶太教和基督教(作為壹個整體)都不接受旁經為正典。

然而,天主教會已將大部分經典納入其正典。

因為《聖經》66卷集的歷史過程涉及到人的方面,所以我們會認為它是否成為正典是由人決定的,也就是說,似乎人的判斷是制定正典的關鍵。

但事實並非如此。

這六十六卷是正典,因為它們是神的啟示。

寫出來就是佳能。

上帝的子民承認這些作品是神聖的啟示,這壹事實本身並不使它們成為神聖的啟示。

神的啟示是事實,不會因為人的認同而改變。

人們的認可只是“正式追認”和接受分散教眾早已認可的正典書籍。

新約和舊約的精髓是:神默示這些書,使它們成為正典;在上帝的保護下,它們得以流通和保存;上帝的子民,在聖靈的感召下,承認並接受它們為上帝感召的經文。

聖經,從它的寫作到教規的形成,都是神的工作,但只有人才能成就。

就像聖經是上帝啟示的,是人的手寫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