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劇,戲曲劇種。又稱福州戲。流行於閩中、閩東和閩北各縣。明末清初 ,閩中長樂、福清壹帶,流行著壹種由農民業余組班演唱的民間小戲,因在地坪上圍著草索演出,人們稱之為“地下坪”、“牽草索”。這種演出活動,後來與外來戲班藝人結合,並以江西弋陽腔融合當地民歌俗曲形成的“江湖調”作為主要唱腔曲調,人稱“江湖班”。當時演出的劇目有大戲36,小戲72,大都來自弋、昆諸戲。在閩東北福安、寧德壹帶,當時也出現了壹種以“江湖”和飏歌為主要唱腔曲調的“平講班”(“平講”,意即用方言演唱)。所演劇目多移植“江湖戲”,或據民間故事編演,如《雙金花》、《贈白扇》、《紅裙記》等。後來,原用“正音”(官話)演唱的“江湖班”,也改用平講(方言)演唱,漸與“平講班”合流,同時又吸收了“嘮嘮班”(指當地人認為嘮叨難懂的昆腔、徽戲等外來戲班)的部分唱腔,形成了以“平講”為主,與“江湖”、“嘮嘮”三者合壹的班社。在福州還流行著壹種“儒林戲”,起自明萬歷年間,以外來聲腔結合俗曲俚歌所創的“逗腔”為主要唱調。清光緒年間已有13家“儒林班”,盛行壹時,劇目大多出自文人手筆,如《紫玉釵》、《墦間祭》等。辛亥革命後,“儒林班”逐漸與“平講班” 、“嘮嘮班”三者合壹,形成了“閩班”,即今之閩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