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的劉邦只是沛縣的壹個小小的泗水亭,沒權沒錢。然而,他只是想去呂公喝壹口酒,所以他謊稱自己帶了1萬元人民幣來祝賀呂公的喬遷之喜。劉邦雖然也是官員,但還是沒有資格參加沛縣縣令參加的酒席,也拿不出那壹萬賀禮錢,所以看門的根本不聽他的,也沒打算讓他進去。可偏偏蕭何在數禮單,讓小吏讓劉邦進去參加這個宴會。
呂公得知劉邦的豪言壯語不僅沒有惹惱他,反而更加欣賞劉邦了。首先,他雖然是第壹次來沛縣的外地人,但沛縣縣長來參加他的喬遷宴,都是達官貴人參加。劉邦進了這個豪門的宴席,至少說明劉邦還是有些門道的。而且劉邦不怕以後被那麽多有錢有勢的人嘲笑,說明劉邦很務實,不在乎名聲。這樣的人會更明白其中的利害關系,在未來立於不敗之地。
在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然呂雉出生在壹個大家庭,但訂婚完全取決於他的父母。呂公也有不止壹個女兒,呂雉,所以當呂公第壹次來到沛縣時,他最需要的就是有壹個自己的女兒。呂公,壹個剛到沛縣的陌生人,自然要融入這個圈子。雖然結婚是最好的手段,呂公想把女兒嫁到沛縣會館,但可能沒有壹個會館只是為了娶媳婦。如果這個時候有壹個熟悉沛縣的女婿,自然是對呂公最有利的,有壹個地位不高但也是官員的女婿,很多事情都會做得很順手。這樣,魯公家族就可以在沛縣站穩腳跟。再加上劉邦的交遊廣闊,工作不凡,呂公把女兒嫁給了身無分文的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