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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論的前提論證類型有哪些?

三段論推理是演繹推理中的簡單推理判斷。他包括三部分:壹個包含大項和中項的命題(大前提),壹個包含小項和中項的命題(小前提),壹個包含小項和大項的命題(結論)。事實上,三段論是建立在壹個總原則(大前提)和壹個附在總原則上的專門陳述(小前提)的基礎上,從而導致壹個符合總原則的專門陳述(結論)的過程。三段論是人們在思考數學證明、辦案和科學研究時能夠得到正確結論的科學思維方法之壹。它是演繹推理中正確思維的壹種形式。

三段論推理是演繹推理中的簡單推理判斷。

他包括:壹個壹般原理(大前提),壹個依附於前壹個大前提的專門陳述(小前提),以及專門陳述符合壹般原理的結論。

三段論推理:大腦在思維時,首先使用壹個定義非常明確、範圍比較大的壹般原理A(簡稱‘大前提’),然後通過科學實驗找到另壹個概念小前提B。當B的概念的所有內涵都可以包含在大前提A中,並用文字描述時,就不能人為地與大前提A(簡稱小前提B)的內容本質相同。然後根據小前提B,如果屬於大前提A,那麽B的性質壹定和大前提的性質相同,就可以得到可靠正確的判斷。這個思維過程叫做正確結論C過程——科學術語叫做“三段論推理”。

註:這種三段論方法判斷出的新結論,也可以成為人們下壹步突擊研究的新起點。在三段論思維中,B必須有壹個堅實的‘論證’,否則結論C可以說是錯誤的。愛因斯坦的“相對論”C也是依靠三段論推理。任何違背三段論原則的思維都不可能得到可靠的結論。容易導致“循環論證”的形式:比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人為地把“三段論”變成“兩段論”。錯就錯在題目,也就是論點,非法合二為壹,在邏輯上證明成立是非法的。

三段論是人們在思考數學證明、辦案和科學研究時能夠得到正確結論的科學思維方法之壹。它是演繹推理中正確思維的壹種形式。

從思維過程來看,任何‘三段論’都必須有大、小前提和結論,沒有任何部分都無法形成三段論推理。但在具體的語言表達中,無論是說話還是寫文章,三段論的某些部分往往會被遺漏。但是‘不說’不等於‘廢除’。因為“大前提、小前提、結論”原則上不能省略。

省略大前提

妳是經濟學院的學生,要學好經濟理論。

例1省略了“經濟學院所有學生都要學好經濟理論”這個大前提。

改革是新生事物,前進中難免遇到困難。

例2省略了大前提:“任何新生事物在前進中必然會遇到困難”。

省略小前提

所有企業都要提高經濟效益,國企也不例外。

例1省略了“國企也是企業”這個小前提。恢復其完整性就是:“所有企業都要提高經濟效益,國企也是企業,所以國企要提高經濟效益”。

這個系列不是壹部優秀的作品,因為優秀的作品是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作品。

省略的小前提是“這個系列不是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結合”。恢復其完整性,是指“優秀作品是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作品,這個系列不是思想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作品,所以這個系列不是優秀作品”。

省略結論

(1)業余辦學形式受群眾歡迎,函授教育是業余辦學形式的壹種。

省略的結論是“函授教育形式受群眾歡迎”。

所有人都會犯錯,妳也是人。

省略的結論是“妳無法避免犯錯”。

可以看出,在這四種情況下,結論(下面)中主語和謂語的位置是固定的。這些格子的主要區別在於前提中項的位置不同。

同格三段論也有壹些不同,即它們的前提和結論所涉及的直言命題的量詞(全稱、專名)和性質(肯定和否定)不同,也就是說它們的“形式”不同。

例如:

1,所有偶蹄類動物都是脊椎動物,牛是偶蹄類動物;所以牛都是脊椎動物。(第壹個框中的AAA樣式)

2.所有的偶蹄類動物都不是昆蟲,牛是偶蹄類動物;所以奶牛不是昆蟲。(第壹種情況EAE風格)

3、壹切商品都是用來交換的,壹切封建地租都不是用來交換的;所以壹切封建地租都不是商品。(第二個網格的AEE類型)

4.鴕鳥不會飛,鴕鳥是鳥;所以有些鳥不會飛。(第三種情況EAO風格)

5.有些不會飛的動物是鴕鳥,鴕鳥是鳥;所以有些鳥是不會飛的動物。(第四格IAI型)

三段論的可能和有效形式;

在三段論的每個格中,A、E、I、O四個判斷可以分別作為大、小前提和結論,組合個數為4X4X4=64。所以就其可能性而言,每個單元格有64個公式。‘三段論’有四個格* *,所以有64X4=256種可能的三段論形式。

然而,並不是所有三段論的可能公式都是有效的。其實大部分是無效的。

對於三段論的所有可能形式,是否有效可以根據壹般規則或每種情況的具體規則來判斷。經過篩選,在三段論所有可能的公式中,* * *有以下24個有效公式。

驗證三段論正確性的方法是:壹個三段論是有效的,必須實現當且僅當它是24個公式之壹。

上述24個有效表達式中,有5個括號,稱為弱表達式。所謂弱式是指‘本來可以得出全稱結論,但只得出了特殊結論。’弱式不能視為獨立的有效式。

這樣,如果不算五個弱形式,三段論* *中有19個‘有效形式’。

我們不需要把三段論的有效公式壹個個背下來。其實判斷三段論是否有效,可以根據三段論的壹般規則和每個案例的具體規則來正確判斷。

三段論的省略:

三段論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從邏輯上講,這三部分缺壹不可。但在日常語言的表達中,三段論往往可以省略壹部分。

日常語言表達中省略了大前提或小前提或結論的三段論稱為省略三段論,也可稱為‘省略三段論’。

‘省略三段論’省略的描述性內容只是壹種語言表達,其邏輯結構不能省略。也就是說,‘省略三段論’的省略部分實際上是邏輯結構中缺省推理的必要部分,只是人們沒有用語言表達出來。最好不要省略文章,以免別人看不懂。

省略三段論有三種形式:

壹、省略大前提:省略的大前提,其內容往往是人類已經獲得的舉世公認的真理。比如太陽從東方升起;動物總是會死的。

二、省略小前提:省略的小前提往往是‘不證自明的事實’。(確鑿的證據)

三、省略結論:省略結論,(如果結論顯而易見,不易誤解,有人認為不說結論往往比說出來‘更有力’。但是科研是不允許含糊的。“邏輯”思維得出的結論,不是文學作品。所以,還是不要省略結論的好。

三段論中省略的恢復;

三段論省略的必要性和優點上面已經提到了。

但是三段論省略也有弱點。壹些假前提或錯誤推理的三段論,在被省略後,很可能掩蓋了這些缺陷,不容易被察覺。詭辯家理論上常常有這些渾水摸魚的辦法。

因此,在判斷‘省略號三段論’的有效性時,我們需要他們先加上省略號,把‘省略號三段論’還原成經典完整的形式。

‘省略三段論’的恢復有以下步驟:

1,確定結論是否省略?在下結論之前,我們通常會使用“因此”、“所以”等連詞。根據是否有這樣的連詞,妳很容易判斷結論是否被省略了。

2.如果結論沒有被別人遺漏,那麽根據結論就可以確定大項和小項。如果省略的前提中沒有出現大項,說明省略了大前提;如果小項沒有出現在前提中,則是被省略的小前提。

3.把省略的部分加上去,適當排列,就可以得到‘省略三段論’的完整形式。

在恢復三段論的省略時,我們應該註意兩點:

第壹,不能違背‘省略三段論’的初衷。壹般來說,‘省略三段論’省略部分的內容,只有對人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才可以省略。應該按照‘省略三段論’這種明顯的原意來還原。我們不能違背其初衷為‘避免省略三段論恢復後的形式錯誤’。

第二,如果對“省略三段論”原意的理解有歧義,那麽妳恢復時加的判斷應該是真的。如果不違背原意添加真判斷作為前提或結論,而是錯誤地添加假判斷,就失去了恢復‘省略三段論’的意義。壹點幫助都沒有。

所謂‘推理的有效性’,就是通過推理從真實前提(實事求是的內涵)出發去思考,這壹點非常重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得出真正可靠的結論。如果壹種推理形式從壹個“真前提”推導出壹個錯誤的結論,那它就是無效的。但有時人們並不知道這是壹個錯誤的結論,還以為這是真理。

在傳統邏輯中,三段論的256個公式中有24個公式有效,其他公式全部無效。

第壹箱:AAA,EAE,AII,EIO;;EAO AAI .

第二格:AEE、EAE、AOO、EIO;;EAO AEO .

第三格:AII、IAI、EIO OAO;;EAO AAI .

第四格:AEE、IAI、EIO;;AEO,EAO,AAI .

註意:分號前面是無條件有效表達式,分號後面是有條件有效表達式,下面會解釋。

傳統邏輯假設結論的主項(小項)不為空,也就是說,這個項所表示的集合的元素存在。這個假設保證了上述四個網格中分號後面的九個公式有效,分號前面的15公式的有效性不受這個假設的影響。可以看到,分號後的9個有效表達式都有壹個特點,就是結論特殊,前提是全名。

按照布爾的觀點,全稱命題不包含存在,也就是說,‘不能僅從全稱命題推導出專名命題’(壹般來說,專名命題被認為具有存在的意義,“有的A就是B”就是“有壹個A,那個A就是B”)。比如“壹切汽車都是交通工具”並不意味著“汽車存在”,所以他認為三段論只有分號前的15個有效表達式。

亞裏士多德認為,當主體實際存在時,全稱命題包含存在,其實不然。比如“壹切汽車都是交通工具”暗示了汽車的存在,而“壹切獨角獸都是只有壹只角的動物”並不暗示獨角獸的存在,所以他認為分號後的九個公式在事件(也就是上面的“汽車”和“獨角獸”)不為空的情況下也成立。我們也可以說分號前的15個有效表達式是無條件有效的,後9個有效表達式是有條件有效的。

不難看出,第壹格有效公式的結論包含了AEIO的四種形式,第二格只有否定的E和O兩種形式,第三格只有特殊的I和O兩種形式,第壹格有效形式的結論包含了直言命題的所有形式,更符合日常表達習慣,因此更重要。後面我們可以看到,三段論的有效形式可以通過第壹格的前四種形式來證明。

人們根據三段論的公理,總結出三段論的壹般推理規則,使之成為判斷三段論是否有效的標準。三段論共有七條壹般規則,其中前四條是基本規則,後三條是派生規則。這七條規則中,前三條是關於詞項的;最後四條規則是關於前提和結論的。

壹般規則如下:

(1)壹個正確的三段論只有三個不同的術語。

三段論的本質是用壹個* * *同詞項,即中詞項作為中介,使大詞項和小詞項產生邏輯關系,從而得出結論。如果壹個三段論只有兩個詞或四個詞,那麽大小項找不到壹個相關的* * *相同項,因此無法確定大小項之間的關系。因此,壹個正確的三段論只允許三個不同的術語。

如果只有兩個詞(A是B,所以B是A),就會導致相同詞的無意義重復,無法得出新的結論。妳不能犯“四個字”的邏輯錯誤(A是B;c是d,所以a是d);

(2)三段論的中詞至少應該GAI壹次。(為了避免邏輯錯誤)

中項是連接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媒介。如果‘前提’中有壹次沒有GAI,那麽中詞的壹些延伸會與大詞相關聯,壹些延伸會與小詞相關聯,所以大詞和小詞的關系無法確定。

我們不能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上讓GAI失敗兩次。如果中項在大小的前提下在GAI壹次或者在GAI兩次呢?如果中詞是GAI壹次,那麽中詞的所有引申與大項或小項之間就會存在正相關或負相關的關系,從而產生壹種媒介效應,使相關的大小前提得出壹個必然的結論。

正確思維的例子:

(1)知識分子B屬於勞動者A(更大範圍內),李T教授是知識分子B,所以李T教授屬於勞動者A..

②知識分子B不是剝削者Z,李T教授是知識分子B,所以李T教授不是剝削者。

③每個行為人D都有動機H,而某人W沒有動機D;所以某人d不是動機h。

以上例子都是只有壹項是GAI的,都可以得出必然結論,大前提和小前提與結論的關系是必然的。

如果詞項GAI是兩次,只要大小前提不全是否定的,那麽詞項的所有外延都將分別與事件和事件聯系起來,起到連接大小項的作用,從而使三段論得出必然結論。

總而言之,壹個正確的三段論(只要兩個前提不都是否定的),它的中詞至少應該是GAI壹次。

(3)前提中不是GAI的話,結論中就不是GAI。

這個規則和性質判斷的直接換位推理規則是壹樣的。如果前提中的事件或事件不是GAI,那麽它們的事件或事件的外延就沒有完全確定。如果結論中的事件或事件成為GAI的,那麽就相當於確定了事件或事件的外延。這樣就不壹致了,結論當然不可靠,它的結論也不壹定是從前提推導出來的。違反這壹規則,所犯的邏輯錯誤被稱為“重大事件的不當擴大”或“次要事件的不當擴大”

例:【註意A的內涵大於B,比如A包括B,C,D,E,...]

(1)先進工作者B都是在工作中取得a的人,老王不是先進工作者B,所以老王不是在工作中取得成績的人。(錯誤)

(2)金屬B是導體A,橡膠不是金屬B,所以橡膠不是導體A..(錯誤)

(3)金屬B是電導體A,金屬B不是絕緣體E,所以所有絕緣體E都不是電導體。(右)

(4)有人A是教授B,有人A是北大C,所以北大所有人都是教授。(錯)(位置和位置的概念不壹樣)

上例① ② ③中犯的邏輯錯誤是“大項展開不當”。例4犯的邏輯錯誤是“小項展開不當”。從上面的例子來看,結論是假的真的,說明違反這個規律推導出來的結論是不可靠的,也就是說,由前提推導出來的結論不是必然的,而是或然的。不能因為有這樣的推理可以得出真實的結論,就認為例2和例3是有效的推理。能偶然得出真實結論的推理形式是無效的。任何有效推理的邏輯形式,只要前提為真,代入任何推理內容,就壹定能得出真結論。

(4)兩個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結論。

如果兩個前提都是否定的,那麽中項就被排除在大項和小項之外。這樣,中項就起不到鏈接大小前提的作用,小項和大項的關系也就無法確定,也就無法得出結論。這裏有兩個例子來說明這個規律。

①銅(M)不是絕緣體(P),鐵(S)也不是銅(M),所以鐵(S)不是絕緣體(P)。

②羊(M)不是食肉動物(P),虎(S)也不是羊(M),所以虎(S)也不是食肉動物(P)。

以上兩種情況,前提為真,但由於形式無效,結論為概然。

(5)如果壹個前提是否定的,則其結論必然是否定的;如果結論是否定的,那麽前提之壹壹定是否定的。

此規則是壹個導出規則。如果壹個三段論的大前提是否定的,那麽中項和大項的外延必然是互斥的。根據規則(4),“兩個否定前提不能得出結論,所以小前提只能是肯定的。如果小前提是肯定的,那麽小前提中的中項和小項的延拓必然存在相容關系。這樣,通過中項的中介作用,小項就會被大項的延伸所排斥,從而得出必然的結論。同樣,如果小前提是否定的,那麽中項和小項的延拓是互斥的;根據規則(4),大前提只能是肯定的,所以中詞和大詞的引申必須有兼容關系。

從另壹個角度來看,如果前提都是肯定的,結論是否定的,那麽結論的小調和大調的關系要麽是真包含,交叉相關,要麽是完全不同,但實際上大小肯定的前提是由項連接起來的,小調和大調的外延關系可能是相同的,或者是真包含,或者是真包含,或者是交叉相關,這樣前提中包含的小調和大調的關系是相同的。

(6)兩個特殊前提不能得出結論。

如果兩個前提都是特殊判斷,那麽三段論就有* * *的四種組合。即II、OO、IO、OI。以下分別分析。

如果兩個前提都是第二類,那麽兩個前提中的主語和謂語都不是GAI。這樣,無論中詞位於兩個前提的主語還是謂語,都不可能是GAI,這必然違反規則(2),其推理形式也是無效的。

如果兩個前提都是OO,就違反了規則(4)。因此,其推理形式也是無效的。

如果兩個前提都是IO類型,則違反規則(3)。因為事件,無論是I判斷的主語還是謂語,都不可能是GAI的,而根據規則(5),結論應該是否定的,所以結論的事件是GAI的,肯定會違反規則(3),其推理公式也是無效的。

如果兩個前提是OI類型,則違反規則(2)或規則(3)。如果中詞是大前提O判斷的主詞,小前提中的中詞不是它的主詞就是謂詞,那麽大小前提中兩個中詞都不是GAI,這就必然違反了規則(2)。如果大項P是大前提O判斷的大項,根據規則(5)結論必然是否定的,這樣大項P就不是大前提中的GAI而是結論中的GAI,必然違反規則(3)。(最好找壹個通俗易懂的比喻,通過‘桌、碗、菜’的關系來判斷上述理解)

所以,如果大小前提特殊,(理解,概念範圍太小,無法推導)必然無效。

(7)前提之壹特殊,結論也必須特殊。

根據規則(6),兩個特殊前提不能得出結論,所以如果壹個正確三段論的壹個前提是特殊的,另壹個前提必須是全稱的。所以有壹個前提叫做三段論,它的大小前提的組合有四種類型和八種形式:

AI - IA AO - OA EI - IE EO - OE

上述四組中的“EO-OE”可以直接排除,因為兩個前提都是否定的,違反了規則(4),所以只有三組可以分析。

如果大小前提是由AI組成的,不管他們中的哪壹個是大小前提,那麽他們的GAI項只是壹個判斷的主題。為了遵守規則(2),中詞必須位於壹個判斷的主語中,這樣大小詞就位於壹個判斷的謂語和I判斷的主謂中,而且兩者都不是GAI。在這種情況下,GAI,結論的次要項,將違反規則(3)。因此,基於人工智能的三段論的結論的小項只能稱為特殊項。

如果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是由AO組成的,那麽無論它們中的哪壹個是大前提和小前提,那麽它們的GAI項都有壹個判斷的主語和O判斷的謂語。根據規則(5),結論只能是否定的判斷。如果結論是否定的判斷,結論中的事件就是GAI。為了遵守規則(3),事件只能在A判斷主語或O判斷謂語的位置,而為了遵守規則(2),中詞只能在A判斷主語或O判斷謂語的位置。這樣,事件只能在非GAI的項中判斷,即謂語或o

如果大小前提是IE,那麽,由於大前提I不是GAI,根據規則(5),其結論只能是否定判斷,即事件在結論中是GAI,所以只要事件在我判斷主語或謂語的位置,就必然違反規則(3),所以IE作為前提不能成立。如果大小的前提是EI,那麽它的GAI項就有e判斷主語和謂語。為了不違反規則(2),保證中詞為GAI壹次,為了不違反規則(3),保證大詞在結論中不展開,小詞只能位於I判斷主語或謂語中。這樣,如果結論的次項是GAI的,它將違反規則(3)。所以在EI的前提下,它的結論只能是壹個特殊的判斷。

希望能幫妳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