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器官捐獻還能讓我死後自我救贖,我的骨肉,我的身體都會變得更有意義。而且我覺得這種器官捐獻可能相對來說更容易被現代年輕人接受,但是對於老年人來說會比較困難(我沒有別的意思!我只是覺得年輕人會更容易接受這壹點?)
也有很多人不願意捐。其實我能理解,因為家屬在感情上肯定很難接受?作為壹個人,他壹開始就具有人的特征,至少是壹個人的樣子(雖然他已經失去了意識),而壹旦在屍體上被切開,他作為人的最後特征也會喪失,相當於失去了他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的真實證據?這就是為什麽有葬禮和墓地來安撫活著的人的感情。
總之,這種捐贈不是強迫的,而是自願的,自發的。當然,我們鼓勵人們捐獻器官來拯救其他生命,但我們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願,尊重每個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