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玲,字伯倫,西晉郭培(今安徽宿州)人。西晉“竹林七賢”之壹。他身高六英尺,不僅矮而且極其醜陋。然而,他很慷慨,心胸寬廣,不拘小節。雖然家境貧寒,但他並不在意,感嘆自己生在亂世,沒有辦法報效國家。他經常借酒消愁。平時不與人過度混,看不起人情世故,曾經當過官參軍。晉武帝太史年間,問朝廷,他強調“無為而治”,以無能罷免他。於是,劉玲就更加“醉鄉路應穩而勤”了。據《晉書》記載,他經常騎著鹿車,帶著壹壺酒,命令仆人拿著鐵鍬跟在後面。並說:“如果我喝醉了,就把我就地埋了。”有壹次,他喝醉了,跟人吵架,對方就要用拳頭打他,但劉玲很淡定地說:“我身體瘦得像雞肋,有地方放我哥的拳頭。”對方笑著打了壹拳。
有壹次,他嗜酒如命,讓妻子帶酒。他的妻子哭著把剩下的酒灑在地上,打碎了瓶子。她含淚勸他,“妳酒喝多了。這不是健身的方法。請退出!”劉玲回答,“好!但我自己是戒不了酒的。我必須在諸神面前發誓戒酒。我要麻煩妳準備酒和肉來祭祀神靈。”他的妻子信以為真,服從了他的命令。於是劉玲獻酒肉於壇,跪下願告:“生劉玲,以酒命名;壹杯酒,壹次歡迎,五場比賽。不要聽女人的話。”說完,拿著酒肉,又喝醉了。平日裏放蕩玩世不恭,整天醉醺醺的,經常在家裏脫衣服喝酒。客人走進房間找他。如果有人諷刺,劉玲會吹噓並自豪地說:“天地是我的房子,我的衣服在房間裏。妳為什麽要鉆進我的褲襠裏?”
張華,西晉隨州(今衡水睢鎮)人,漢高祖重臣張亮的後裔。他因其才華和超人而受到朝廷的高度重視。他壹生寫了很多東西,尤其是自然史。他還是壹位書法家,被譽為世界“曹彰八大流派”之壹。他的草書《德字帖》、《石聞帖》等流傳至今。那時候,張華在家閑著。劉玲對張華的才華和人格渴望已久,決定帶著妻子北上隨州(今河北徐水)拜訪張華。
當劉玲來到隨州時,她看到壹家酒家,高高的酒旗上寫著“潤泉永”三個大字,門上貼著壹副對聯,第壹部分是:壹只老虎醉在壹杯大山裏;壹句話:龍喝兩口水下睡覺;橫批:沒錢三年不醉。劉玲心想,好大的口氣。於是我進了店,拿了壹碗酒,壹飲而盡。我覺得很香,說是好酒。喝完第二碗,只覺得神清氣爽。喝了三碗酒後,我覺得自己飄飄然。此刻,劉玲思緒萬千,於是她向店裏要了筆墨,在墻上壹揮,寫下了千古名篇《酒德頌》。然後我就睡著了。幾天沒醒,以為她喝醉了,埋了她。三年後,店主來討酒喝。伏苓大怒:人家都把妳灌醉死了,妳還敢要酒錢!妳應該去死了。店主來到劉玲的墓前,請人打開棺材,卻發現劉玲臉色紅潤,就像三年前壹樣,還在打鼾。過了壹會兒,我看見劉玲坐起來,蒙著眼睛,咂著嘴,伸著懶腰,喊道:好酒,好酒!從此,“劉玲醉三年”的傳說家喻戶曉,流傳至今。
劉玲拜訪張華時,兩人壹見如故,談過去,議現在,抨擊現在的弊端,感覺久別重逢。張華經常用當地的名酒“潤泉湧”招待他。劉玲嘗遍天下名酒,覺得這裏的酒最醇香,又有摯友相伴,於是喜之不盡而思之,死於徐水。張華把劉玲埋在了村子前面。後趙欲廢賈,張華不從,被殺,葬於隋城西。這個村子被命名為“張華村”。南宋祥興元年(1278)冬,文天祥兵敗被俘。他在去元朝的路上經過徐水的時候,寫了壹首詩《城中》,有壹句是“千冢被冷煙所荒蕪,壹點點村莊被夕陽所套”。在這些“千冢”中,有劉玲的墓,在那個“小村莊”裏,應該還有張華村。到了清代,微服出遊的乾隆被此地的美景所感動,高興地寫下了《安蘇道中》:“菜園與溪塢相連,瀑布東流。奇山異水美,村名遊子張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