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民政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縣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二、指導、監督和實施全縣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和年檢;研究提出社團財務管理的措施;監督群眾團體的活動,查處群眾團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以群眾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指導、監督和實施全縣私營企業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縣級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提出相關財務和費用管理措施;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
四是組織指導全縣擁軍擁政愛民活動;監督落實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人員傷亡補助標準;審批“革命烈士”稱號;負責通報批評和助殘工作;實施全縣優撫機構、光榮院和烈士陵園建築物管理。
五、負責全縣退役士兵、復員士官、軍隊轉業幹部、轉業到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役軍人的相關政策;落實離休幹部和軍隊職工(遺屬)的相關政治、生活待遇;組織全縣軍民人員培訓。
六、組織協調全縣的救災工作;做好災情預測,組織核查,上報災情;籌集、分配和管理救災資金和物資;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開展全縣社會救濟工作;建立並實施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實施全縣扶貧等社會互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