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通常被稱為“傳柬”或“交換職位”。男方寫好請柬(也就是訂婚信),連同彩禮壹起寄給女方家,女方回復作為訂婚的依據。柬埔寨交換後,親朋好友紛紛送禮物和錢來祝賀,男方準備了酒席答謝媒人和親友。
寄喜帖也叫“寄喜帖”。男女到了結婚年齡(壹般女方18歲以上,男生12、20歲,最大的20多歲),男方請人根據女方的生活選擇壹個吉日(俗稱“擇日”或“見日”),並將吉日通知女方。如果女方同意,就選個吉日,正式給她發結婚請柬。帖上註明了婚期,新娘的頭冠,戶口,臉型,著裝,上下轎子的方向和禁忌。女方家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購買床上用品、衣服、首飾、家具等,為結婚做準備。
婚禮前,男方的親戚和鄰居準備了禮物祝賀他。稱之為“好時”。給要結婚的女人送結婚禮物,叫“填箱”或“加箱”。男人準備了壹個宴會來慶祝結婚的前壹天。
結婚典禮俗稱“喜事”。婚禮前壹天,女方會把嫁妝送到男方家。男方貼出結婚對聯,喜氣洋洋地掛上,鋪好炕,墊好枕頭,為婚禮做準備。晚上,新郎向附近的親戚和長輩“敬禮”。婚禮當天,按照約定的時間,男方安排禮儀儀式,扮演鼓手,用轎子(窮人用的)在女方家結婚。婚姻可分為“大婚”和“小婚”。轎子是小婚禮,即準備轎子載新娘,稱為“不婚”;婚禮用兩頂轎子,新郎坐官轎去新娘家迎接,另壹頂轎子是給新娘準備的。她去的時候,由年幼的孩子帶著,俗稱“轎子”;車上會放壹只紅公雞,女人回來會踩死壹只母雞。無論是大婚還是小婚,其習俗大致相同。娶了女人後,開始少吃少喝,坐在炕上待嫁。男方去女方家拜年,必須帶紅外套,紅地毯,紅頭巾。
那壹天,新娘早早起床打扮,用紅色蒙住頭,歡快地吹著小號。在送別女賓的陪同下,新郎向公公婆婆道別,然後新郎先上了轎子。新娘由親戚擡上轎子,俗稱“送轎子”、“上轎子”,賓客隨車。新娘離家時會流淚,以示依戀。路上,紅紗燈籠開道,笛子嗩吶齊奏,轎夫前聚後抱,轎子收。新娘不允許與外界接觸。如果路人遇到,會避讓。來到南加村頭和門口,鞭炮齊鳴,按指定的時間和方向下轎子。即有人在新娘的五彩轎子周圍點燃壹捆草,稱之為“遼轎”。據說可以驅邪避兇。在鼓樂和鞭炮聲中,新娘由嫁女和陪嫁女進入大門,踏上紅地毯(稱倒地毯),與新郎並肩站在院中香案前,祭天拜地,儀式結束後,新娘進入洞房。有的地方,進洞房時,男長輩在院子裏撒棗、栗子、花生(有的地方縫在被子角或放在枕頭裏),還取“早生貴子,男女共度壹生”的諧音。當洞房花燭璀璨,新郎揭去新娘面紗,壹起吃“慰問面”,壹起喝“祝酒”,照例填枕頭,新娘就開始“坐帳”,也叫“坐床”,壹般持續壹天。這壹天,無論大小輩,好事者都在洞房裏大吵大鬧,直到深夜。新婚夫婦睡下後,有青年男女窗下“聽房”(聽悄悄話)的舊俗。婚禮當天,男家張燈結彩,貼紅對聯,宰殺豬羊,設宴款待親友。中國還有搶婚的習俗。即如果同壹個村子同時有不止壹個結婚的人,就認為誰占了先,誰就幸運。所以結婚的時間多在天亮之前。
婚後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住兩天,說“留在日本”,不然女方家就發消息來接女兒,問女婿。新郎新娘兩人壹同到嶽家,稱為“還鄉”或“認親”(俗稱“接三天”)。女方家設宴招待女婿,俗稱“邀女婿”。三天後回來,新娘見公婆親戚,到祠堂祭拜或者去祠堂,然後在廚房做飯。第六天,男方家設宴“拜見公婆”,同時設宴招待至親好友。聊城地區除了三天回訪,家屬還要休六天,九天,12天等。同時還有“月對面住”的習俗,即婚禮後壹個月,新娘家把她接回去住幾天,再送她回婆家。這種習俗至今仍然存在。至此,整個婚禮程序結束。窮人家很難講究這麽復雜的禮儀,而極度貧困的人則是由老人陪同新娘帶著小包袱到男方家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男女早婚現象普遍。大部分富裕家庭在青少年甚至八九歲時就結婚了。大多數女性在14至17歲之間結婚,壹些“童養媳”在12或13歲時被迫“圓房”。另外,男人可以壹夫多妻,除了“門當戶對”之外,都叫“小妾”。未婚青年男女去世後,有人安排將他們的屍骨壹起埋葬在壹個地方,這被稱為“鬼婚”,或“陰婚”。窮人嫁不起,有的嫁在婆家,俗稱“倒插門”或“招女婿”。還有搶婚(多為寡婦再嫁)、近親結婚等不良習俗,都是建國後廢除的。
和女人結婚有很多禁忌。比如禁止在制作婚紗時使用殘缺的寡婦和孩子。寡婦不要送媳婦,姑姨不要嫁媳婦,姑姨姑姨不要送。俗話說“大媽不嫁不送,嫂子裸送”。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大力提倡自由戀愛和喜事,許多繁文縟節和禮儀被去除。城鄉自由戀愛者多了,但大部分還是需要媒人來補。雙方都認為合適的時候,就安排見面。如果對對方有意思,就交換手帕或鋼筆,這叫“換手帕”或“小見面”,然後約定訂婚日期和儀式。訂婚那天,男方攜帶壹大筆錢和禮物到女方家,女方家設宴招待客人,稱為“訂婚”。女方同意後,於某日到男方家,稱之為“認家”,男方家長輩送她“見面禮”。很多人借此機會訂婚了,有的還換了崗位。到了國家規定的年齡,男女雙方都到政府登記領取結婚證。大多數人認為不辦婚禮就不算結婚,所以更多的婚禮是分開辦的。婚禮比過去簡單多了。壹般新娘是婆家用車接,也有人是婆家送別。在婚禮當天,男人們用燈籠裝飾他們的房子,燃放鞭炮並宴請他們的客人和朋友。做愛的習俗依然如故。城鎮年輕人舉辦集體婚禮或旅遊婚禮,時尚、簡約、文明,越來越流行。但婚配家庭的舊觀念依然根深蒂固,戀愛不自由、索要彩禮、變相買賣婚姻、包辦婚姻、早婚等現象依然存在。
誰嫁誰,男方親戚朋友的鄰裏都有很多幸福的人。壹個親密的親戚和壹個親密的朋友通常會送更多快樂的禮物。Hi-fi壹般有布、絲、羊毛、被套、毛毯等。,還有的人送工藝裝飾品,註重實用性的送炊具、茶具等生活用品。鄰裏之間通常會“湊錢”互相祝賀(大多是現金),每份各不相同。現金用紅紙包著,俗稱“紅包”。主家用帖子邀請送禮人。近年來,婚宴越來越流行,規格也越來越高。女方結婚前,親戚朋友多送衣服、時裝等物品,以示祝賀和幫助。
寡婦再嫁得到了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和擁護,成為壹種合理的習俗。老年人再婚,除了個別家庭有子女和親友的幹涉外,大多數人是贊成的,已經被社會輿論所接受。
回族青年男女結婚時,除了登記領結婚證外,仍按舊習俗辦理。結婚時,請阿訇見證婚姻,並宣讀“伊紮布”(證詞):“妳們自願結婚,成為夫妻。祝妳們婚姻幸福,孝敬父母,尊老愛幼,與鄰裏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白頭偕老。”問新娘;“有什麽意見嗎?”新娘回答:“大丹”,意思是“我同意妳”。新郎回答:“加布裏埃爾·丹”。我願意接受新娘的意願。”阿訇用桌上的糖果向觀眾(俗名“搶喜果”),以示好運。當晚,新娘的嫂子會把新娘接回娘家,第二天晚上再送回來,才可以同居。
建國後,回族男女的婚姻是以婚姻法為依據的。回族和漢族通婚,男女互相尊重風俗習慣,任何人不得幹涉和歧視。婚後有政策規定子女回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