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農村的傳統裏,即使是爺爺奶奶親,也不會叫女兒的後代孫子,都叫侄子。以前農村有個傳言,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結婚後歧視姑娘不是她家的。
尤其是在古代,已婚婦女往往隨夫姓,孫只能自己家用。所謂侄兒,也是指出生時有外姓的子女,甚至在待遇上與孫輩有相當大的差距。
親屬關系。
親屬關系是以婚姻、血緣關系和法律擬制為基礎的社會關系。我國法律規定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公婆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叔伯、叔伯、姨、甥、表兄弟姐妹等。親戚不等於家人。有血緣關系的人可能屬於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之間也不是絕對的血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