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濟公的境界之深,是常人無法想象的。比如沈先生派仆人送兩只煮熟的鴿子和壹壺酒給濟公。仆人偷了壹只翅膀,在路上喝了幾口酒,以為可以瞞天過海,神仙永遠不會知道。結果濟公指出來,仆人不肯承認,於是濟公在臺階前吐出兩只鴿子,其中壹只少了壹只翅膀...這種特殊的神奇境界,完全是世人無法企及的,不要亂學膚淺的行為。尹光大師在《文超》中也有很多這方面的教導。勸誡過後,學者千萬不要跟風,以免自欺欺人。
“酒肉過腸,佛祖留心中”這句話其實是有來歷的:明末破山禪師在戰爭年代住在魁地奇十三派之壹的李立陽營。因為李立陽嗜殺的本性,為了救壹命,禪師要求他放棄不必要的殺戮。見禪師嚴守戒律,不吃酒肉,李立陽對他說:“只要妳吃肉,我就不殺人。”禪師當即與李力揚簽約,不惜開酒肉之戒,使多人得以生還,壹時成為美談。
此外,明朝還有壹個和尚,為了救逃到寺廟的流民,也在山賊面前吃肉喝酒。當時山賊說,只要吃了手裏的酒肉,就可以放了那些人。於是他平靜地端起酒杯說:“我用酒代替茶。”說完壹飲而盡。然後他拿起肉說:“我用肉當菜,請!”“吃完,面不改色,氣定神閑。山賊看到後大吃壹驚。鑒於預先公告,他不得不讓所有人都走。
可見,為了饒毅的親情而吃肉喝酒,在漢代的壹些大德列傳中也有,但這並不是常見的行為。並不是西藏所有寺廟的所有僧侶都練習這些深奧的動作。來西藏求法的人應該知道,在達到壹定境界之前,任何人都不允許做出出格的行為。如果少數人做到了,可能他確實有這個境界,也可能沒有。所以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的界限壹定要分清。否則,在沒有境界的情況下,裝模作樣,無所作為,肯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