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按人數確定。
壹般以略多於計劃數來定義,大部分是計劃數的1.1 ~ 1.2倍。省內考生按考試成績的高低進行排名,達到此數時的分數為當年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只有達到這個分數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錄取。
從理想情況來看,壹條線應該是這樣確定的:按照當年本科招生計劃數,從高到低排列所有考生的高考成績,在招生計劃中排名最後的考生高考成績是理想的。
但這畢竟是最理想的狀態。事實上,基本上不可能做到這種理想化的壹壹對應,只是把它填滿。
實際操作中存在考生誌願選擇不均衡、誌願填報失誤、各種情況撤檔、部分高校臨時需要擴招、高校投檔比例不壹(有的是某省招生計劃數的100%,有的是110%,有的是120%)等問題,所以不壓壹本線。
壹條線其實是這樣劃分的:各省市招考部門根據當年文理壹批的招生計劃擴大壹定比例,然後根據當年報名人數和高考題的難度確定上線人數。這個數字對應的高考分數是“壹本線”。
錄取控制分數線是省招委根據本省考生參考人數、高考成績和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對本省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按照壹定比例,按學科分批次。
考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標準只有高考總成績達到或超過此分數線的考生(通常指“網上考生”)才有資格被招生院校閱讀和選拔錄取。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壹般由專業和批次決定。專業類別壹般分為文史類、理工類,還有音樂類(文理類)、美術類(文理類)、體育類(文理類)等等。每個專業類別又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次、本科批次等。
文史理工類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只規定了文化總分,音樂、藝術、體育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規定了文化和專業兩方面的總分。